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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67n0035_001 清淨道論(第1卷-第7卷) 第1卷

CBETA 電子佛典集成 » 南傳 (N) » 第 67 冊 » No.0035 » 第 1 卷 ▲上一卷 ▼下一卷 前往第

 

[P.1] 清淨道論

歸命彼世尊    應供等覺者

  因緣等論

[0001a07] 經中如是說:

    住立於戒有慧人    而修習心與慧者
    有勤有智諸比丘    彼當脫離此之結

[0001a10] 然,經如是言?據說:世尊住舍衛城時,於夜分來一天子,為除自己之疑惑,如是質問言:

    內結與外結    人人結縛結
    瞿曇我問汝    誰當離此結?

[0001a14] 此〔質問之〕略義〔如次〕:

[0002a01] 「結縛」是渴愛之同義語。然,其〔結縛〕是對色等所緣上下屢屢生起故,依締結之義〔言〕結縛,如竹籔之枝網,故稱為結。又〔其結縛〕是自物他物,或自身他身,或對於內處及外處而生〔愛著〕故,說「內縛與外縛」。由如是生起結縛,人人被縛。如竹之網枝〔結纏〕於竹等,依彼渴愛之縛稱一切有情眾,人人被縛、 [P.2] 被繫、被締結之義。如是被縛故〔言〕:「瞿曇我問汝。」是故我問。瞿曇是稱世尊之姓。「誰當離此縛」,如問縛於三界誰當脫離此結縛——於問——誰得脫離耶?

[0002a07] 如是〔天子〕問後,於一切諸法無障礙智行者、天中之天、諸〔帝〕釋中之勝帝釋、梵天中之勝梵天、熟達四無畏、持十力、得無障智及慧眼之世尊,對彼答此義說偈:

    住立戒慧人    修習心與慧
    有勤智比丘    當離此結縛
    今依於大仙    所說之此偈
    戒等種種義    如實我解釋
    勝者〔佛之〕教    甚難得出家
    不得如實知    攝戒等安穩
    正直清淨道    雖欲淨精進
    此淨難到達    〔對修〕瑜伽者
    我持彼等悅    決擇清淨道
    依大寺住者    之所說示法
    〔以下此〕當說    我敬之彼說
    欲淨一切者    諦聽善恭敬

[0003a08] 此中,「清淨」是除一切垢知究竟清淨之涅槃。向其清淨道而為清淨道。「道」,是言至彼之方便。說彼清淨道之義,而且此清淨道〔之說明有種種〕。

[0003a10] (一)有時示毘鉢舍那(觀)〔之意義〕。所謂:

    一切行無常    以慧觀見時
    即以厭離苦    此向清淨道

[0003a13] [P.3] (二)有時〔示〕禪與慧〔之意義〕。所謂:

    無慧者無定    無定者無慧
    禪慧兼有者    彼實近涅槃

[0004a02] (三)有時〔示〕業等〔之意義〕。所謂:

    業與明及法    戒最上活命
    依此人清淨    不由姓財〔淨〕

[0004a05] (四)有時〔示〕戒等〔之意義〕。所謂:

    一切時戒具    有慧善等持
    精進勵精專    渡難渡暴流

[0004a08] (五)有時〔示四〕念住等〔之意義〕。所謂:「諸比丘!為諸有情之清淨,〔為悲惱之超越、苦憂之滅沒、真理之證得〕,作證涅槃之一乘道,此即四念住。」對〔四〕正勤等亦然。

[0004a11] 然佛陀解答天子之質問,〔於本論最初偈〕示〔清淨道是〕戒等之意義。略釋〔此最初之偈者如次〕:

[0004a13] 「住立戒。」是立於戒中。有調馴戒圓滿者,於此言住立於戒者,故調馴戒圓滿,言「住立於戒」,此是此句之意義。「人人」是有情。「有慧人」,是依業生三因結生之慧為有慧者。「修習心與慧」,是修習三摩地(定)與毗鉢舍那(觀)〔之意義〕。然,於此偈,是由「心」之名目以示定,由「慧」之名〔以示〕觀。「有勤」,是有精進者。然精進是熱燒、燒盡一切煩惱故,稱為熱(勤),具有此故稱有勤。「有智」——言智是慧——是具有〔慧〕者之義。而且由〔有智之智〕句示將來〔業處〕之慧。於解答質問〔之偈〕文,有三次說到慧,其中:第一〔即言有慧人時之慧〕是生〔得〕慧,第二〔即言修習心與慧時之慧〕是觀慧,第三〔即言有勤有智時之智〕是導入一切所作之將來慧。

[0005a08] 見輪迴而生怖畏故言「比丘。」「彼當脫離此結縛」,示此戒及此心之名目是定, [P.4] 具備此三種慧及此勤等六法之比丘,譬如男子住立於地上,舉振銳利之刀〔斬除〕大竹籔而離縛,住立於戒之地,定為〔礎〕石,為銳利觀之慧劍,以策勵精進力當斬除、摧破、脫離自己相續生之彼一切愛縛〔等義〕。而彼結縛於〔修習四沙門〕道之剎那名脫離。既脫離結縛者,得〔四沙門〕果之剎那,為含括天〔一切〕世間最上之應供者。故世尊說:

    住立戒慧人    修習心與慧
    有勤智比丘    當離此結縛

[0006a02] 於此〔偈〕說彼〔比丘是〕「有慧人。」彼〔於此時〕其慧不是〔直接現在〕所能作。然,由宿業之力彼〔慧〕既成就。其次〔彼有慧之比丘〕「有勤」,此處是說常依精進之勤行者,又「有智」,是〔說〕依慧為正智行者,住立戒已是說依「心、慧」修習止觀〔義〕。

[0006a06] 於此〔偈〕之意義,世尊依戒定慧之門,以示此清淨道者,即依以上〔之偈文〕,以三學、三種善教、三明等之近依〔強因〕,避二邊(極端)而習行中道,超越惡趣等之方便,依三相而捨斷煩惱,違犯等之對治,三雜染之淨化,及闡明須陀洹等之原因。如何〔闡明〕?

[0006a10] 一〔三學〕於此處依戒闡明增上戒學;依定〔闡明〕增上心學;依慧〔闡明〕增上慧學。

[0006a12] 二〔三種善教〕又依戒闡明教之初善;「何是諸善法之初?是極淨之戒」,依語及「一切惡之不作(諸惡莫作)」等語,說明戒是教之始;而且持無後悔等之德故 [P.5] 是善。依定闡明中善;依「善之成具(眾善奉行)」等語,說明定是教之中;而且持神變等德故是善。依慧而闡明教之後善;依「自心之淨化,是諸佛之教(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等語,是慧之最上,慧是教之最後;而且〔慧〕對諸好惡〔之事物〕以視一如之態度故善。

    如堅厚山巖    不為風所動
    毀譽無所動    賢者亦如是

[0007a06] 三〔為三明等之近依〕又依戒闡明三明之近依(強因),依戒之成就而達三明,非〔依〕其他者。依定闡明六神通之近依,依定之成就而達六神通,非〔依〕其他者。依慧闡明種種無礙解之近依,依慧之成就而達四無礙解,非依其他之原因者。

[0007a09] 四〔避二邊而習行中道〕又依戒闡明迴避稱沉溺欲樂之極端〔行為〕。依定闡明迴避稱沉溺自苦之極端〔行為〕。依慧〔闡明〕習行中道。

[0007a11] 五〔超越惡趣等之方便〕又依戒闡明超越惡趣之方便。依定〔闡明〕超越欲界的方便。依慧〔闡明〕超越一切有之方便。

[0007a13] 六〔依三相而捨斷煩惱〕又依戒闡明彼分捨斷而捨斷煩惱。依定是〔闡明〕鎮伏捨斷而捨斷煩惱。依慧〔闡明〕正斷捨斷〔而斷煩惱〕。

[0008a01] 七〔違犯等之對治〕又依戒闡明諸惑違犯之對治。依定〔闡明〕纏之對治。依慧〔闡明〕隨眠之對治。

[0008a03] [P.6] 八〔三雜染之淨化〕又依戒闡明惡行雜染之淨化。依定〔闡明〕愛雜染之淨化。依慧〔闡明〕惡見雜染之淨化。

[0008a05] 九〔須陀洹果等之原因〕又依戒闡明須陀洹果、斯陀含果之原因。依定〔闡明〕阿那含果之原因。依慧闡明阿羅漢果之原因。然,得須陀洹是稱諸戒圓滿者,斯陀含果〔亦然〕。其次阿那含果是定圓滿者,阿羅漢〔言〕慧圓滿者。

[0008a08] 如是依以上〔之偈〕闡明三學、三種善教、三明等之近依、避二邊而習行中道、超越惡趣等之方便,由三相而捨斷煩惱、違犯等之對治,三雜染之淨化,及須陀洹等之原因,此等之九類並其他如斯之三德。

[0008a11] 此因緣等之論

第一品 戒之解釋

[0010a14] 雖如是多包攝諸德由戒定慧之門而示〔清淨道〕,而〔對此〕清淨道之〔說明〕示甚簡略,故不足饒益一切人,為表述其詳細,先對戒設如次之質問:

[0011a02] 一、何者是戒?

[0011a03] 二、由何之義而為〔其戒〕?

[0011a04] 三、何者是戒之相、味、現起、足處?

[0011a05] 四、何者是戒之功德?

[0011a06] 五、此戒有幾種?

[0011a07] 六、何者是戒之雜染?

[0011a08] 七、何者是戒之淨化?

[0011a09] 此解答如次:

一 何者是戒

[0011a13] 何者是戒?即離殺生者或實行義務行者思(意志)等之法。無礙解〔道〕如 [P.7] 此說:「何者是戒?即思戒,心所戒,律儀戒,不犯戒。」

[0012a01] 此中,思戒是離殺等者,或實行義務行者之思。心所戒是離殺生等者之離〔心所〕。

[0012a03] 其次,思戒者是捨殺生等者七業道之思。心所戒是捨貪欲住於離貪心,由是等之表現說無貪、無瞋、正見之法。

[0012a05] 律儀戒,於此處當知有五種〔律儀之說明〕,其律儀之意義,即別解脫律儀、念律儀、智律儀、忍律儀、精進律儀。其中,「圓滿具足別解脫律儀」及〔於分別論〕,是〔關於〕此別解脫律儀。「防護眼根,至防護眼根〔律儀〕及於〔經〕亦有是念律儀。」

   「世間諸有流    念彼等之禦
    我語諸流護    當以慧遮斷」

[0012a11] 〔所言者〕是「智律儀」。於〔正當〕使用資具等亦包括此中。其此「忍耐寒暑」等之表述,是名忍律儀。又「彼忍受已起之欲尋」等之表述,是名精進律儀;活命之徧淨亦包括此中。如斯此五種律儀,及怖畏罪惡之諸善男子應遭遇以離〔惡〕事,當知此等一切皆是律儀戒。

[0013a01] 「不犯戒」者,是受持戒律者之身口等不違犯〔於戒〕。

[0013a02] 此先解答關於何者是戒之質問。

[P.8] 二 由何之義而為〔其〕戒

[0014a04] 其次由何之義而為〔其〕戒?是依戒行之義稱為戒。何是此戒行?是正持、善持戒令身業等不雜亂之義。或是確持,是保持令住立諸善法之義。實於此處〔說此〕二義是於知言之特相者,〔容易〕所容許。

[0014a07] 然,又其他之人人,依如是等之表現亦釋此義為「頭之義是戒義」,「清涼之義是戒義」。

三 何者是戒之相、味、現起、足處

[0015a03] 今何者是戒相、味、現起、足處?此中:

一〔相〕

    雖種種區分    其相是戒行
    雖分種種色    色相有見性

[0015a06] 譬如依青黃等別,〔色〕雖有種種的區別,而〔如何之色〕亦不出超越有見性,如色處之相是有見性,同樣於戒雖有思等之種種區別,但不超越正持與住立等狀態故,說正持諸善法之住立才是此戒行,即此戒行之相。

二〔味〕

[0015a09] 其次有如是之〔戒〕是:

    摧毀諸惡戒    具足無罪德
    作用成就義    是即說為味

[0015a12] 故此戒者,「依作用之義味,以惡戒之摧破為味。」「依成就之義為味」,應知無罪為味。然以相等〔說為定義之用語〕時之味,意為作用或成就,〔不是食物味等之意義〕。

三〔現起〕

四〔足處〕

[0015a14] 依諸釋者所釋:

   「淨彼此現起    只有慚與愧
    成為〔具〕足處」

[0016a03] [P.9] 如是說此戒是「身淨、語淨、意淨」而現起(現狀)淨。〔戒〕由淨性,當至〔戒為〕現起、〔戒為〕取得之狀態者。其次依諸識者釋:慚與愧是彼此之足處。〔足處〕是近因之義,有慚愧時,戒乃生起存續,無慚愧之時,戒乃不生起不存續。

[0016a06] 當知如是戒之相、味、現起、足處。

四 何者是戒之功德

[0017a04] 何者是戒之功德?獲得無後悔等種種之德,是〔戒之〕功德。

[0017a05] 說:「阿難!諸善戒是無後悔為目的,無後悔為功德。」

[0017a06] 又說:「諸居士!依戒之具足,於有戒者有此五等功德。云何為五?諸居士!戒具足之有戒者,因不放逸,得大財聚,此依戒具足之持戒者第一功德。復次諸居士!具足戒之有戒者,起善名聲,此依戒具足有戒者之第二功德。復次諸居士!戒具足之有戒者,近任何之大眾——近於剎帝利眾、婆羅門眾、居士眾、或沙門眾——無怖畏無羞愧而相近,此是戒具足之有戒者第三功德。復次諸居士!戒具足之有戒者,臨命終時不昏味,此依戒具足之有戒者第四功德。復次諸居士!戒具足之有戒者,身壞死後,生於善趣天界,此依戒具足之有戒者第五功德。」

[0017a13] 又「諸比丘!若有比丘,希望於諸同梵行者所喜愛、歡悅、尊重、禮敬,彼當圓滿諸戒」等之表現。說為「他人」所愛,〔他人〕悅等而〔終於〕至漏盡種種戒之功德。

[0018a02] 如是無後悔等種種戒之功德,更有:

     [P.10] 無此於〔佛〕教    善男無住立
    彼戒諸功德    誰當語得盡
    此世之生類    彼之染垢穢
    非是彼恒河    及夜摩那河
    或沙羅婆河    沙羅越底河
    阿羅越底河    亦非摩希河
    能洗得清淨    實唯此戒水
    能淨有情垢    持風彼雨雲
    又黃色旃檀    首飾諸明珠
    映出月之光    亦非於此世
    堅護諸眾生    靜息諸患煩
    此究竟清涼    唯聖戒能靜
    順風或逆風    等薰彼戒香
    等徧香是果    當存任何處
    升天之階梯    或入涅槃門
    等徧於戒者    其他何處有
    真珠摩尼珠    諸王雖嚴飾
    不如行者輝    戒普能摧破
    自責等怖畏    常於有戒者
    生名及笑顏    諸德為根本
    破壞一切惡    戒功德論門
    當知是如斯

五 此戒有幾種

[0020a04] 今說此戒有幾種?其解答〔如次〕:

[0020a05] 一 先依諸戒是自己之戒相為一種。

[0020a06] 二 (一)依作持、止持為二種,(二)又依正行初梵行,(三)依離、不離,(四)依止、不依止,(五)依時限、終身,(六)依有制限、無制限,(七)依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亦為〔二種〕。

[0020a09] [P.11] 三 (一)依劣、中、勝為三種,(二)又依我增上、世間增上、法增上,(三)依執取、不執取、安息,(四)依清淨、不清淨、疑惑,(五)依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亦〔為三種〕。

[0020a12] 四 (一)依退分、住分、勝分、決擇分為四種,(二)又依比丘、比丘尼、未具足、在家戒,(三)依自然、慣行、法性、前因戒,(四)依別解脫律儀、根律儀、活命徧淨、資具依止戒亦〔為四種〕。

[0021a01] 五 (一)依制限徧淨我等為五種。此無礙解〔道〕亦說:「有五種戒:是制限徧淨戒、無制限徧淨戒、圓滿徧淨戒、無執取徧淨戒、安息徧淨戒。」(二)又依斷、離、思、律儀、不犯亦(為五種)。

[0021a04] 此中:

[0021a05] 於一種分之義,已依所說而可知。

[0021a06] 於二種分,(一)〔作持、止持〕依世尊「此事應作」而遂行制定學處,此是「作持〔戒〕」;又言「此事不應作」!禁止不可作,此是「止持〔戒〕」。其中此語義〔如次〕:作持是具戒之人人行作於此中,為令諸戒圓滿而動作;依此〔止持戒〕而遵守所禁止。此中由信〔起〕精進所成就者為作持,由信所成就者是止持。如是依作持、止持為二種。

[0021a11] (二)〔等正行、初梵行〕於第二之二法,「等正行」是最上正行等正行即是等正行〔戒〕,或關於等正行而制定者,是等正行〔戒〕。此除活命第八,乃〔其他微細〕戒之同義語。「初梵行」者,是道梵行之初位,是此活命第八之同義語。於此〔修行〕之前分應為徧淨,故是道之初位。是故言「而彼之身業、語業、活命是極清淨」。

[0022a02] [P.12] 或者說微細學處之戒是等正行戒。餘為初梵行戒。或攝二種毘崩伽,戒是初梵行;攝犍度之義務〔犍度〕是等正行。

[0022a04] 由其〔等正行之戒〕成就,初梵行戒始成就。是故言:「諸比丘!若彼比丘……不得等正行法之圓滿而能得初梵行法之圓滿者,實無是處。」如是依等正行、初梵行為二種。

[0022a07] (三)〔離、不離〕於第三之二法,離殺生等是「離戒」,餘之思等是「不離戒」,如是離、不離為二種。

[0022a09] (四)〔依止、不依止〕於第四之二法,依是愛依、見依之二依。此中「我由此戒或生天或其他之天」,望如是成就而持戒,此名為「愛依止」;「依戒而淨」,此依淨之見而持戒者,此為「見依止」。其次出世間戒或〔出世間〕資糧〔原因〕之戒,此為「不依止」。如是由依止、不依止為二種。

[0022a13] (五)〔時限、終身〕於第五之二法,行時之限界而受持戒是「時限〔戒〕」。受持生命之限,盡其所受用戒是「終身〔戒〕」。如是依時限、終身為二種。

[0023a01] (六)〔有制限、無制限〕於第六之二法,依利得、名譽、親戚、肢體、生命〔付條件〕有制限〔戒〕,言「有制限〔戒〕」;其相反者為「無制限〔戒〕」。

[0023a03] 於無礙解〔道〕亦言:「於彼戒有制限者何耶?戒亦有制限利得、制限名譽、制限親戚、制限肢體、制限生命。何者戒亦有制限利得耶?此或者因利得,緣利得, [P.13] 原因於利得,違犯所受持之學處。此制限於利得者。」依此方法,餘他亦〔推察〕可詳知。

[0023a07] 於無制限〔戒〕之解答亦說:「於〔無制限〔戒〕〕不制限利得者何耶?於此,或有人因利得,緣利得,於利得之原因,甚至不生起違犯所受持學處之心,何況彼違犯〔此〕耶?此戒為不制限利得。」依此方法,餘他亦〔推察〕可詳知。

[0023a10] 如是由有制限、無制限為二種。

[0023a11] (七)〔世間、出世間〕於第七之二法。一切之有漏戒是「世間〔戒〕,無漏〔戒〕是出世間戒」。

[0023a13] 此中,世間〔戒〕是持殊勝有,又以為出離有之資糧(原因)。所謂「律是為律儀,律儀是為無後悔,無後悔是為愉悅,愉悅是為喜,喜是為輕安,輕安是為樂,樂是為定,定是為如實知見,如實知見是為厭離,厭離是為離欲,離欲是為解脫,解脫是為解脫知見,解脫知見是為無取著般涅槃也。為此而有〔律〕之論議,為此而有〔律〕之考量,為此而有近習,為此而有傾聽。即此無執著為心解脫也」。

[0024a04] 出世間〔戒〕是齎有之出離,又觀察智之地(基礎)也。

[0024a05] 如是,依世間、出世間為二種。

[0024a06] 三法中,(一)〔劣、中、勝〕於第一之三法,依劣欲、心、精進、觀〔之四神足〕所起之〔戒〕是「劣〔戒〕」。依中欲等〔之四神足〕所起者是「中〔戒〕」。依勝〔欲等之四神足〕所〔起〕者,是「勝〔戒〕」也。

[0024a09] 或者欲譽而受持是「劣」。欲福果〔而受持〕是「中」。此是應當作,依聖性而受持是「勝」。

[0024a11] 或「我戒具足,然,此等之他比丘是惡戒〔者〕,惡法〔者〕」而如是舉揚自己,輕呰他人,依此所感染是「劣」。不感染世間是「中」。出世間〔戒〕是「勝」。

[0024a13] 或為愛而受用有所起之〔戒〕是「劣」。為自己之解脫所起之〔戒〕是「中」。為一切眾生之解脫所起之波羅蜜戒是「勝」。

[0025a01] 依如斯劣、中、勝為三種。

[0025a02] (二)〔我增上、世間增上、法增上〕於第二之三法,欲捨自己不適當者,依重 [P.14] 自己,遵重自己所起之〔戒〕是「我增上〔戒〕」。欲捨世間之批難,重世間,尊重世間所起之〔戒〕是「世間增上〔戒〕」。欲恭敬大法,重法,遵重法所起之〔戒〕是「法增上〔戒〕」。如斯依我增上為三種。

[0025a06] (三)〔執取、無執取、安息〕於第三之三法,於〔第四之〕二法中所說依止,此依愛、見所執故,言「執取〔戒〕」。善凡夫道之資糧〔戒〕、諸學道相應〔戒〕,是「無執取〔戒〕」。與諸學、無學之果相應〔戒〕是「安息〔戒〕」。如斯,依執取等為三種。

[0025a10] (四)〔清淨、不清淨、疑惑〕於第四之三法,不犯罪者之完全〔戒〕,或已犯更懺悔者之〔戒〕,此為「清淨〔戒〕」。犯罪者之不懺悔〔戒〕,為「不清淨〔戒〕」。〔生起罪之對象〕事物,或〔波羅夷、僧殘等之〕罪科,或對〔有罪、無罪之〕行為而有疑惑者之戒,名為「疑惑戒」。其中,當瑜伽者(修行者),〔有〕不清淨戒者應淨化,有疑惑時,對於事物不作行為而除遣疑惑,若如是者,彼應有安快。如斯依清淨等為三種。

[0026a02] (五)〔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於第五之三法,與四聖道及三沙門果相應之戒是「學〔戒〕」。與阿羅漢果相應之戒是「無學〔戒〕」。其餘是「非學非無學〔戒〕」。如斯依學等為三種。

[0026a05] 其次,於世間諸眾生各本然之性質亦言為戒。〔由其用語例於世人〕,此人是樂戒(樂天性),此人是苦戒(悲觀性),此人是諍戒(鬥爭性),此人是莊嚴戒(莊飾性)等語故,於無礙解〔道〕中,依此異門如言:「有善戒、不善戒、無記戒之三戒。」,依善等亦說三種戒。此中不善〔戒〕是〔本論所說〕對戒相等之義無一合致者故舉。

[0026a10] 故依上述之方法,當知為三種戒。

[0026a11] 四法中(一)〔退分、住分、勝分、決擇分〕於第一之四法:

    茲習惡戒者    不學持戒者
    雖犯事過失    無知而不見
     [P.15] 諸多邪思惟    不得護諸根
    如是此類人    實生「退分戒」
    其次於此戒    雖成就悅意
    更勤於業處    不使生起意
    唯滿足於戒    不努力精進
    如斯之比丘    彼有「住分戒」
    其次戒具足    為定努力者
    如斯之比丘    彼有「勝分戒」
    唯戒不滿足    而勤厭離者
    如斯之比丘    有「決擇分戒」

[0027a10] 如是依退分等為四種。

[0027a11] (二)〔比丘、比丘尼、未具戒、在家〕於第二之四法,關於對諸比丘制定之學處,彼等比丘,為諸比丘尼所制之〔學處,其他唯比丘〕當守護〔所制之戒〕此即「比丘戒」。關於對諸比丘尼制定之學處,彼等諸比丘尼,為諸比丘所制之〔學處,其他唯比丘尼〕當守護〔所制之戒〕此是「比丘尼戒」。沙彌、沙彌尼之十戒為「未具足戒」。優婆塞、優婆夷之常戒為五學處,或增加時為十〔學處〕,依布薩支為八〔學處〕,是為「在家戒」。如斯依比丘戒等為四種。

[0028a03] (三)〔自然、慣行、法性、宿因〕於第三之四法,北俱盧〔洲〕人〔本皆善人,云不犯戒,故同洲之人人如於自然〕而無違犯,為「自然戒」。族性、地方、宗派,各自規定奉持之作持〔戒〕為「慣行戒」。「阿難!菩薩入母胎後,菩薩之母對諸男子不起欲情之意,此是法性」,如斯所說菩薩母之戒為「法性戒」。其次,於大迦葉等之淨有情〔戒〕及菩薩各各於生之戒為「宿因戒」。

[0028a08] 如斯依自然戒等而為四種。

[0028a09] (四)〔別解脫律儀、根律儀、活命徧淨、資具依止〕於第四之四法,

[0028a10] 〔一〕依世尊:「於此比丘防護於別解脫律儀而住,具足正行、正處,於微量之罪起怖畏,受持而學諸學處。」如斯所說之戒為「別解脫律儀戒」。

[0028a12] [P.16] 〔二〕其次言:「彼以眼見色已,不取相,不取細相。不防護此眼根而住者,侵於貪憂諸惡不善法故;為防護其〔眼根〕,彼行道而護眼,至眼根之律儀(防護)而(住)。以耳聞聲已……以鼻嗅香已,以舌味味已,以身觸所觸已,以意識法已,不取相……至意根之律儀而〔住〕。」此為「根律儀」。

[0029a02] 〔三〕其次因活命而制定六學處之違犯而〔離所起之邪命〕,及離詭詐、虛談、示相、激磨、以利求利等諸惡法所起之邪命,此為「活命徧淨戒」。

[0029a04] 〔四〕「如理決擇,為唯限於防寒冷以用衣服」等之表現所言「由簡擇徧淨四資具之受用」名為「資具依止戒」。

[0029a06] 於此,對由〔第四四法之〕最初句以來,順次之註釋,共此〔對第四之四法〕為決擇論者〔如次:〕

〔一〕 別解脫律儀戒

[0029a09] 〔於此比丘防護別解脫律儀而住,具足正行、正處,於微量之罪亦起怖畏,受持而學諸學處〕。

[0029a11] 「於此」者,是於此〔佛〕教,「比丘」者,是由見輪迴之怖畏,或著破布衣等,如是得通稱〔云比丘〕,即由信而出家之善男子。

[0029a13] 「防護別解脫律儀」,於此處之別解脫律儀是學處戒。然,〔其別解脫律儀〕乃〔如言於比丘是比丘戒,於比丘尼是比丘尼戒,於各自所定之戒〕,以別別護者,為令解脫、脫離惡趣之苦;故言別別解脫律儀。防護即是律儀:此名身、語之不犯,別解脫即律儀,此是別解脫律儀。依此別解脫律儀而防護者,是「令防護別解脫。」「令防護」者,是接近、具備之義。

[0030a04] 「具足正行、正處」等之義,當知依於聖典所表述。

[0030a05] [P.17] 所謂「具足正行、行處」,是有正行,有行處。其中,云何不正行?身之犯、語之犯、身語之犯,此言不正行;一切惡是不正行。於此或布施竹,或布施葉,或布施華、果、洗粉、楊枝,或由阿諛,或語荒唐,或為討好於人,或為走使,或於佛所嫌忌,依彼何等之邪命而為其活命,言此〔皆〕不正行。其次云何為正行?身之不犯,語之不犯,身語之不犯,此言為正行;一切戒律是正行。於此,或不施竹、不施葉、華、果、洗粉、楊枝,或不阿諛,或不語荒唐,或不為討好於人,或不為走使,或於佛所嫌忌,不為彼何等邪命而為生活,言此為正行。

[0030a12] 「行處」者,有行處,有非行處。其中,云何為「非行處?」於此,某者或行於淫女之處,或行寡婦、已長之處女、黃門(宦官)、比丘尼、酒肆之處,或對國王,大臣外學、外學之弟子,如在家人所為,不適當之交際而住,或對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不信、不樂罵詈讒謗,不欲〔比丘等之〕利、不欲益、不欲適意,不欲 [P.18] 瑜伽安穩,如是依存、親近、往來於諸俗家者,言此為非行處。其次,云何為「行處」?於此,某者不行淫女之處……或不行酒肆之處,或對國王……外學之弟子,不作如在家人所為、不適當之交際,對比丘……優婆夷有信、有樂、給自泉水、光輝袈裟衣、喜比丘等出入、欲〔比丘之〕利……欲瑜伽安穩,如是依存、親近、往來諸俗家者,言此為行處。如是具、正具、正達、正成、具備此正行、此行處故,言「具足正行、正處」。

[0031a08] 復次,於此處,由如次之表現亦得知正行、正處〔之意義〕。即不正行為身語二種。

[0031a10] 其中,云何「身不正行」?於此某者,於眾中無恩慮之舉止,衝撞諸長比丘而立、而坐,立於前、坐於前、坐於高座,衣被至頭而坐,立而說話、亂肱而說話,諸長老比丘無著覆而經行,以著覆而經行,經行於低經行處而經行於高經行處,以地經行為經行處而經行,侵害諸長老比丘而立、而坐,拒出來諸學比丘座,於浴室不諮問諸長比丘而添薪、以閉戶、於浴室衝撞諸長老而下行、下行於前、衝撞而浴、浴於前、衝撞而上、上於前、入〔行乞村落之〕家家間,衝撞諸長老比丘而行,行於前、出亦於諸長老比丘之前而行,主婦、良家女之坐及良家之秘密有閉內室,於其處突然而入,觸打小孩之頭,言此為身不正行。

[0032a04] 其次,云何「語不正」?於此某者,於眾中無思慮而舉止,不諮問諸長老而說法、 [P.19] 問答,於〔布薩日〕誦波羅提木叉,立而語、亂肱而語,入〔行乞村落之〕家家間,對婦女或小女如斯言:「某名!某姓!有何耶?有粥耶?有食物耶?有硬食耶?以何給我等飲、食及何噉?」或於種種語「以何與我耶?」言此為「語不正行」。

[0032a08] 其次,當知反此者為「正行」。又有比丘,有尊重〔其他〕,從順、具足慚愧、善著衣、善纏衣、持信心而往還,瞻前顧後,以屈伸其身,伏眼、具足威儀,護根門,於食知量,努力於覺醒,具備念、正知,少欲知足,勤勵精進,對於諸等正行致敬意,多尊重、恭敬而住,言此為「正行」。如斯當先知正行。

[0032a12] 其「行處」者,是近依行處、守護行處、近縛行處之三種。

[0032a13] 其中,云何為近依行處?具備十論事之德,言以善友為〔近依行處〕。即依彼聞未聞,白淨已聞,離度疑惑、正見、令心信樂、或隨彼學而增信,增長戒、聞、捨、慧,言此為近依行處。

[0033a02] 云何為「守護行處」。於此有比丘,入〔行乞村落之〕家家間,通行街路,伏眼而唯見一尋,善防護而行,不看象〔兵〕、馬〔兵〕、車〔兵〕、步〔兵〕、婦人、男子,不看上、下,不眺望四方維而行,言此為守護行處。

[0033a05] 云何為「近縛行處」?四念處也,於其處心近縛。依世尊所說:「諸比丘!何者是比丘之行處耶?己祖父(諸佛)之境,即此四念處。」言此為近縛行處。

[0033a07] 如斯具……具備此正行處與此行處。是故言此為「具足正行與行處」。

[0033a08] [P.20] 「於微量罪亦起怖畏」者,於無意識犯〔眾〕學〔法〕及如不善心生起等,於微量之罪起怖畏。

[0033a10] 「受持而學諸學處」者,是於諸學處,凡應學者,皆正持此而學。

[0033a11] 此處又所〔言〕「防護別解脫律儀」,依此〔文句如斯防護之人,關於任何人〕欲示人之決定,說別解脫律儀。於次「具足正行與行處」等之一切,如何於行道者,關係其戒令成具耶?當知是為示其行道而說。

〔二〕 根律儀戒

[0034a01] 其次,於直後「彼以眼見色已,〔不取相、不取細相。不防護此眼根而住者,侵於貪憂諸惡不善法故,彼為防護其〔眼根〕行道而護眼根,至於眼根之律儀而〔住〕。以耳聞聲已……以鼻嗅香已、以舌味味已、以身觸所觸已、以意識法已,不取相……至於意根律儀而〔住〕〕」依是等之表現而說者是「根律儀」。其中,

[0034a05] 「彼」者,是住立於別解脫律儀之彼比丘。「以眼見色已」者,是〔他依不共通〕原因有能力見色,有眼之通名眼識亦言見色已之〔義〕。然古人言:「於眼非心之動作故,〔唯眼〕不見色;於心非眼之動作故,〔唯心〕不見色。然,〔眼〕門與所緣之〔境〕相接觸時,依止於淨眼而心〔起始〕見色。」而如斯〔應言以矢而射〕如於「此人以弓而射」等語,為資糧論也。故言以眼識見色已者,在此狀態〔是正確〕之義。

[0034a11] 「不取相」者,〔是於此所見〕男女之相,又如淨〔顛倒〕相等,對〔令起〕煩惱事之相,〔於其相〕不取〔執著〕,〔見所見〕而盡見,見不滯染。

[0034a13] 「不取細相」者,令明瞭顯現諸煩惱,故言細相(隨味)有通名而如不捉手、足、微笑、笑、語、視等之行相,其中之唯如取實之〔毛、骨等之身〕。猶如住支提山之大帝須長老。

[0035a02] 據說,此長老由支提山為行乞來阿奴羅達城時,某良家妻女與夫諍論後,莊嚴 [P.21] 著飾如天女之美麗,清晨出阿奴羅達城,行於生家之中途而見〔長老〕以顛倒心而大笑。長老:「此何耶?」及眺望〔彼女之笑〕,於彼女之齒骨獲不淨想以得阿羅漢果。是故言:

    以見彼女之齒骨    隨念前修不淨想
    彼長老如斯立此    以證得阿羅漢果

[0035a08] 〔彼女之〕夫亦追尋彼女來,以見長老,問:「尊師!誰見女人耶?」長老言彼:

    不知女人或男子    由於此處而離去
    但是唯骨之集聚    以行步於此大道

[0035a11] 「不防護此〔眼根而住者,侵於貪憂諸惡不善法〕故」於此等,在其原因——因其眼根之不律儀——以念之窗而不護眼根,不閉根門而住之人,當侵害、隨縛此等之貪等法。「為防護〔眼根〕彼行道」者,由念窗為閉其眼根,彼乃行道。有如斯之行道,即言:「至護眼根、眼根之律儀而〔住〕。」

[0036a01] 其時,假使雖於眼根無律儀或不律儀者——念、妄念亦非依止於淨眼而生——而色所緣現來眼前時,有分〔識〕二次生滅後,唯作之意界,成轉向作用而生滅。由此眼識見之作用,其次異熟之意界是領受作用,其次異熟無因之意識界是推度作用,其唯作無因之意識界乃成確定作用而生滅。其直後是速行作用。其時,於有分之時,於轉向〔乃至確定〕等之任何〔作用〕時,亦無律儀或不律儀。但於速行之剎那,若〔於此〕惡戒、妄念、無智、無忍、懈怠起者,〔即〕有不律儀。如斯言於彼眼根不律儀。

[0036a08] [P.22] 何故耶?彼有〔不律儀〕時,〔眼〕門亦不守護,有分亦轉向〔乃至決定〕等之路心亦〔不守護〕,猶如都城之四門皆不守護時,雖家家之門、門室、內室等善防護之,而如城中之一切財貨不守護、不保護也。諸盜賊由都城之門而入,當恣其所欲故。如斯於速行惡戒起,其〔速行〕為不律儀之時,〔眼〕門亦不守護,有分轉向等之路心〔亦不守護〕。然,於其〔速行〕戒等之起時,〔眼〕門亦守護、有分轉向等之路心亦〔守護〕,譬如都城之〔四〕門善被守護時,如雖家家之門不守護,而都城中之一切財貨被善守護。都城之諸門閉時,諸盜賊不能侵入。如斯於速行戒之等起時,〔眼〕亦被守護,有分轉向等之路心亦〔被守護〕。故雖〔律儀〕速行之剎那起,言於眼根律儀。

[0037a03] 於「以耳聞聲已」等亦同。

[0037a04] 如斯〔所說〕略言之:「色等〔之六境〕避取煩惱隨縛相為特相者。」當知是根律儀戒。

〔三〕 活命徧淨戒

[0037a07] 今,律儀之直後,於所說活命徧淨戒:〔由因活命所制定六學處之違犯〔依生起離邪命〕及依詭詐、虛談、現相、激磨、以利為利等之諸惡法,生起離邪命,此是活命徧淨戒〕。

[0037a10] 一 「因活命所制定之六學處」者,(一)「有惡欲而敗於欲者,因於活命、原因於活命、無有無實之上人法如語〔自己有〕是〔第四〕波羅夷之罪。(二)因於活命、原因於活命,行作〔男女之〕媒是〔第五〕僧殘之罪。(三)因於活命、原因於活命,言:『住汝精舍之彼比丘是阿羅漢。』以〔如斯〕公言者,是偷蘭遮之罪。(四)因於活命、原因於活命,比丘無病,令為自己準備上味食〔而〕食者,是〔第三十九〕單墮之罪。(五)因於活命、原因於活命,比丘尼無病,令為自己準備上味食而食者,是〔第三〕悔過之罪。(六)因於活命、原因於活命,為無病之 [P.23] 自己,令準備湯、米飯而食者,是惡作之罪」,如斯所制定之六學處。以〔違犯〕是等六學處。

[0038a05] 「詭詐」等,有次下聖典〔之說明〕。

[0038a06] 二 其中,云何是「詭詐耶?」執著於利得、恭敬、名聲,有惡欲而敗於欲者,(一)稱資具之用,(二)〔稱〕賭謎,(三)又威儀懲戒,裝作,〔稱〕裝作,陰沈臉、顰眉、蹙額、詭詐、詭瞞、詐欺,言此為詭詐。

[0038a09] 三 其次云何為「虛談」?執著於利得、恭敬、名聲,有惡欲而敗於欲者,對其他之人語無門虛談、虛談、極虛談、讚虛談、極讚虛談、纏絡語、極纏絡語、舉說、極舉說、追從、諂諛、謊唐語、討好人,言此為虛談。

[0038a12] 四 其次云何為「現相?」執著利得、恭敬、名聲、有惡欲而敗於欲者,對其他之人語示相、示相業、暗示、暗示業、賭謎、遠迴,言此為現相。

[0038a14] 五 其次云何為「激磨?」執著利得、恭敬、名聲、有惡欲而敗於欲者,對其他之人,作努罵、侮蔑、呵責、冷笑、極冷笑、嘲笑、極嘲笑、惡口、極惡口、惡宣傳、蔭口,言此為激磨。

[0039a03] 六 其次云何「以利成利?」執著利得、恭敬、名聲、有惡欲而敗於欲者,由此處得物持往彼處,又由彼處得物持來此處,如斯由〔甲〕物,希求、貪求、徧求、希望、貪望、徧望〔乙〕物,言此為以利成利。

[0039a06] 其次當知此聖典〔文句之〕義如次:

[0039a07] 二 先解釋「詭詐」,「執著利得、恭敬、名聲」者,於執著利得、恭敬、名聲 [P.24] 是冀求〔此等〕之義。「有惡欲」者,〔自己〕無德而欲說有。「敗於欲」者,是被欲所征服之義。〔於此〕:(一)資具之受用,(二)賭謎,(三)詭詐威儀依止之三種事,於大義釋所述故,應示此三種,如續說明稱資具受用等〔文句〕。

[0039a11] (一)其中,〔為布施〕衣服等〔被居士所〕招請者,雖欲其等〔衣服等〕,依於惡欲而〔先〕拒絕,〔因此〕知彼等諸居士篤信自己,〔彼〕更於彼等言「呼!尊師是少欲,何等物亦不欲受。請受些少之何等物,實是我等之善利。」以種種之方便,持來最好之衣服等,假裝不欲受而受得。如是以後,使〔諸居士以衣服等〕積載於車持來,〔如此〕之惡計,應知是「稱讚資具受用之詭詐事」。即大義釋如斯說:「云何稱資具受用為詭詐事?於此諸居士,招請比丘〔欲供養〕衣服、食物、住居、醫藥、彼有惡欲而敗於欲,有欲求心,欲〔得〕更多之衣服、食物、住居、醫藥,〔先拒其等之〕衣服、食物、住居、醫藥,彼如是言:『高貴之衣服於沙門有何用。沙門是語塚墓或拉雜堆〔中〕、或拾集棄於站前之襤褸物,作為僧伽梨而著,始是相應。上等之食物於沙門有何用!沙門是行乞團食以營生活始是相應。上等之住居於沙門有何用!沙門應是樹下住者或露地住者始相應。高價之醫藥於沙門有何用!沙門應 [P.25] 由腐尿或訶梨勒果片作藥始相應。』如是著粗糙之衣服,攝受粗糙之食物,受用粗糙之住居,受用粗糙之藥品。諸居士對彼而思惟:『此沙門是知足少欲,不雜於〔眾〕而獨居,是勤勵精進之頭陀行者。』越招請〔彼,供養〕衣服、食物、住居、醫藥。彼如是言:『依三者之現前,於有信之善男子生多福。〔即〕依信現前,由施物之現前,由受施者之現前,有信之善男子生多福。於汝等即有此信,又有施物亦現存,而我是受者,若我不受者,即拒汝等之福,於我此〔施物〕雖無用,而為憐愍汝等故我受之。』如是多衣服亦受,多之食物亦〔受、多之住居亦受,多之〕藥品亦受。〔而且於受資具之時,似其麻煩〕如斯作澀臉顰眉、蹙額為詭詐、詭瞞、詐欺,此言稱受用資具之詭詐事。」

[0041a03] (二)其次於惡欲者,由說〔自己〕得上人法,以種種方法欺詐,〔即〕當知是「稱賭謎(周邊語)之詭詐事」。所謂:「云何稱賭謎之詭詐事?於此,某者有惡欲而敗於欲,欲〔由他〕所尊敬,如斯者使人人尊敬我,於聖法作語為〔假〕依,即語:『著如斯衣服,此沙門是大有能者。』語:『持如斯之鉢、銅椀、瀘水器、鍵、帶、履物之此沙門是大有能者。』語:『事如斯之和尚、阿闍梨、同一之和尚者,事同一阿闍梨者,有友人、知己、同輩、朋友之此〔沙門是大有能者〕……如斯住精舍、半屋頂家、臺觀、平屋、山窟、洞穴、小屋、重閣、樓房、寶庫、集會所、假 [P.26] 屋、樹下之此沙門是大有能者。』或又有惡染之心,屢屢作澀臉,而由大詭詐、繞舌、〔己〕口之(巧言)使〔他〕之尊敬者,如是言:『此沙門(自己)如斯〔長時〕相續住等至,得(殊勝之禪定)。』〔恰如自己以得〕甚深、秘密、微妙、隱微、出世間、空相應論。〔為自己示善思〕如斯作澀臉、顰眉、蹙額,行詭詐、詭瞞、詐欺,言此為『稱賭謎(周邊語)之詭詐事。』」

[0042a01] (三)其次,惡欲者,欲為〔他人〕之尊敬,假作〔行住坐臥之〕威儀而欺者,此言「依威儀之詭詐事」。所謂:「云何是稱威儀之詭詐事?於此,某者有惡欲而敗於欲,欲為〔他人之〕尊敬,如斯者人人即尊敬我,〔殊更〕裝作而步、裝作而臥,願求而步、願求而立、願求而坐、願求而臥,如入三昧而步、如入三昧而立、如入三昧而坐、如入三昧而臥,偽裝外表使他人看為禪定,〔如得阿羅漢果者〕,如是凝眸威儀、裝飾、裝作澀臉、顰眉、蹙額,行詭詐、詭瞞、詐欺,言此為稱威儀之詭詐事。」

[0042a08] 其中,「稱資具之受用」者,是如斯稱讚資具之受用,又有稱揚資具之受用。「周邊語」是近之而語〔暗示〕。「威儀」是四威儀。「凝眸」是初為裝作,又裝飾為恭恭敬敬。「裝作」是裝飾之裝樣。「裝」是更殊作,使〔他人〕信樂之狀態。「澀臉」是示〔自己〕有先達優越之地位,不遜之所作也。〔此亦〕言顰顏。有澀臉者是不遜之所作者。有澀臉之狀態者是顰蹙也。「詭詐」是欺詐事。至詭詐而詭瞞。詭詐之狀態是詐欺。

[0042a14] 三 虛談之解釋,「無問虛談」是見人人來精舍,「居等何目的而來耶?以招請 [P.27] 諸比丘耶?若然者請離去,我由後當率諸比丘而往」如斯〔對方不言〕而先說。或又自己介紹自己:「我是帝須,王是信樂我,某及某大臣信樂我。」如斯言自己之介紹為無問虛談。「虛談」是被問而言如上所述。「極虛談」是〔比丘〕恐怖諸居士之惡感情,常向〔諸居士〕作巧妙之虛談。「讚虛談」是賞舉對方,如語「大富者」「大船主」「大施主」而為虛談。「極讚虛談」是賞舉對方所有之點而為虛談。「纏絡語」是如斯〔言對方〕:「諸優婆塞!且有時,汝等以作新布施。今何以不給。」言「尊師!我等給。〔但不得給與〕之機會」等,但於言上又上之麻煩以行纏絡。或又見人手持甘蔗,問:「優婆塞!由何處持來耶?」〔若答〕:「尊師!由甘蔗園。」〔更問〕:「此甘蔗有甘味耶?」〔答〕:「尊師!若食者當識之。」「優婆塞!比丘言:『甘蔗與〔我〕是不相應。』」如斯麻煩行纏絡,此為纏絡語。由所有之點常作纏絡語為「極纏絡語」。「舉說」是我「知此良家,若於此有施物時,即當與我」,即如斯舉說〔以前之布施〕,舉說、說明等言。〔其例〕為提羅康達利加故事,應是語此處,其次由所有之點而屢屢舉說是「極舉說」。「追從」是契合真理耶?契合法耶?無願慮徒為喜〔對方〕之語。「諂諛」是卑下自己,置於極低而行動。「荒唐」(豆湯)是如豆湯,如煮豆時,某部份不煮而他〔之部份〕煮矣,某人之語之某部份雖真實,但他〔部份〕是虛偽時,言此人是 [P.28] 豆湯。如狀態是荒謬(豆湯)。「討好人」(養育),養育狀態。如良家之乳母將小子乘於腰、肩而育——持搬之義——者育業是養育。養育之狀態為「討好人」。

[0044a04] 四 「於現相」之解釋:「示相」是使他施資具想生所有之身、語業。「示相業」是見持食物而行之人人,表現「以何得食物」等,示相〔諸布施之意〕。「暗示」是關聯資具〔以何使布施〕之語。「暗示業」是犢牛之當班人等,問:「此等之犢牛是飲乳之犢牛耶?或飲薄酪之犢牛耶?」言:「尊師!是飲乳之犢牛。」「非犢牛之飲乳,若是飲乳之犢牛,諸比丘亦得飲乳」依如是等之表現,彼〔牛之直班人〕以小子告〔彼等〕之父母,以暗示施牛乳也。「賭謎(周邊語)」是近之而語,〔例為〕親近良家,比丘之故事是語此處。傳言有親近良家之比丘。欲得食入〔施主〕家而坐。見彼而不欲施之家婦,言「無米」,如欲持米來請往鄰家。比丘入於內室眺望,於門偶有甘蔗、於容器有砂糖、於籠有鹽漬魚、於甕有米、於瓶〔藏〕有酪,見已而還坐,家婦〔言〕米而「不得米」,比丘言:「優婆夷!今日行應不成功,我〔既〕見其前兆。」「尊師!是何前兆耶?」「見蓄於門偶之甘蔗如蛇。將打此而眺望,〔見〕容器內之砂糖如石塊,〔次〕打石塊,所打是彼蛇,蓄置於籠者如鹽漬魚,〔見〕為鐮首,〔其次見〕嚙其酪塊,蛇之齒牙恰如甕中之米,又由彼瞋怒〔蛇之〕口出來混毒之唾,恰如〔見〕 [P.29] 入於瓶中之酪」。彼女「不能欺禿頭」,言與甘蔗、煮飯、酪、糖塊、魚,一切皆與之。如斯近而語者當知是「周邊語」。「遠迴」是已得漸漸語言向之而語。

[0045a05] 五 「於激磨」之解釋、「怒罵」是以十怒罵事而怒罵。「侮蔑」是輕侮而語。「呵責」是以「不信者」、「不信樂者」等之表現,以舉〔對方〕之過失。「冷笑」:「此時非語懸掛之非。」以如斯語冷笑〔對方〕。發見所有點之根據、理由而冷笑為「極冷笑」。或又見不與者,「呼施主」!言如斯之〔反語〕事,是「冷笑」。「呼大施主!」極如斯之冷笑為「極冷笑」。「嘲笑」言「如斯之行為者〔於來世〕有何生命耶?」如是嘲笑之。「極嘲笑」是「〔求布施〕誰亦常言『無』,以語彼,如何呼汝等是不與者耶?」如是言極嘲笑。「惡口」此是〔他人〕之吝嗇,又惡評、惡口之事。由所有點惡口之,為「極惡口」。「惡宣傳」如〔評判〕者,彼怖畏惡評,不施我即由家而家、由村而村、由地方而地方以惡宣傳之。「蔭口」(噉他背肉),於前面巧弄甘言,於背後,行以惡評。此不能視其面、背者,於背面如噉人之背肉。故蔭口言為(噉他背)。「此言激磨」如以竹篦〔塗潰〕膏藥,塗潰他人之德,或如搗香料〔於其中〕求取香,搗碎他人之德,〔由此〕取求其利得。故言為激磨。

[0046a03] 六 「於以利成利」之解釋,成(貪取)者,貪而取也。由「此處得物」是由此家得物。「彼處」是彼處之家。「希求」是欲求也。「貪求」是貪而取之。「徧求」是屢屢 [P.30] 貪取。由最初〔之家〕始得種種布施,與於此處彼處之良家小子,〔因此以受更好之施食,如斯〕終以獲乳粥而行比丘之故事,〔此例〕應是言此處。希望等是與希求等之同義語。故希求是「希望」,貪求是「貪望」,徧求是「徧望」,當知有如斯此之相關者。

[0046a09] 此是詭詐等之義。

[0046a10] 今「如等之諸惡法」於依此「等」之語:「或如某一部沙門婆羅門,彼等〔不只〕食信施之食,例如以營手足之判斷、人相判斷、天變地異判斷、男女相判斷、鼠嚙布判斷、如火之獻供、匙之獻供,依如斯賤劣之技術以營生活。」以此等表現,如於梵網〔經〕中所說,當知包攝種種之惡法者。

[0046a14] 關係如斯之活命,而依所制定此等〔上述〕六學處之違犯而〔起邪命〕,此等如依〔上述之〕詭詐、虛談、現相、激磨、以利成利等之惡法而起邪命等,如斯離一切種類之邪命,此為活命徧淨戒。

[0047a03] 於此,此〔活命徧淨之〕語表,由此而生活為「活命」。此者何耶?是努力徧求資具。「徧淨」普徧清淨。活命之徧淨事,是活命徧淨也。

〔四〕 資具依止戒

[0047a06] 其次,此緊接之後,「〔如理簡擇,為防寒冷,為防暑熱,限於足夠防虻、蚊、風、熱、爬行類之所觸;限於為覆蔽蔭部,以受用衣服。如理作意,非為戲,非為憍慢,非為裝飾,非為莊嚴,為令此身體之存續、為維持,為害之停止,『如斯,我無舊之苦痛,不生新之苦痛,又我於存命、無罪、安樂住』,限於為攝益梵行,受用食物。如理簡擇,為防寒冷,為防暑熱,限於為防虻、蚊、風、熱、爬行類之所觸,限於為除去時節之危險而樂禪思,受用住所。如理簡擇,為防生起病惱之受,於究極只限至不惱苦,受用醫藥〕」。以說實具依止戒。其中:

[0047a13] 一 〔衣服〕於「如理簡擇。」用方便道以簡擇。〔簡擇〕是知觀察,而且於此處,依「為寒冷」等之表現而說觀察,即應知是如理之簡擇。其中「衣服」是隨一之內衣等。 [P.31] 「受用」是使用,或著或被。「限於」是決定目的限界之區分語。然,於衣服之使用,修行者唯有防寒冷等目的,無此以上之目的也。「寒冷」是依內界之動搖,或由氣候之變化而起一切之寒冷。「為防」是防遏之為,為除去此而令身體疾病之不起。然,身體於寒冷所侵害時,心散亂不能如理於精勤。故世尊,為防禦寒冷應使用衣服,聽許〔衣服之使用〕。此〔言為防語之說明〕法〔於以下〕一切處〔共通而適用〕。但於此處〔說明其他之不共通句〕,「暑熱」是火熱也。當知燒其森林等所生之情況。其次,與「觸虻、蚊、風、熱、爬行類」,此中「虻」是嚙蠅,亦言盲蠅。「蚊」是蚊也。「風」是有塵、無塵等類〔之風〕。「熱」是太陽之熱。「爬行類」是如蛇等,所有一切長而匍匐行之物。於彼等有嚙觸、接觸之二種觸。其〔觸〕不害被衣服而坐者,故如斯之狀況,為防彼等而使用〔衣服〕。

[0048a11] 更「限於」,此語是為示決定目的限界之區分。然,蔽蔭部是決定目的,諸他於時時〔有必要目的〕。其中「蔭部」(亂羞恥者)是〔男女〕其各密暗處。然,顯露其部分時,令亂、破壞羞恥心,亂羞恥心故,言蔭部〔亂羞恥者〕。而言為蔽彼蔭部,是「為覆蔽蔭部」也。亦為蔭部覆蔽之讀法。

[0049a01] 二 〔食物〕「食物」是所有之食。然,任何食亦依行乞落比丘鉢中之〔施〕物故,言為食物(團食)。或團食之聚積為食物。於此處彼處集得施物,言為集積。「非為戲」如村中小子等〔之戲〕,戲——〔戲者〕是言遊戲之相——之無目的。「非為憍慢」如 [P.32] 拳鬥家、力士等憍慢——〔憍慢〕是言力之憍慢相及勇壯之憍慢相——之無目的。「非為裝飾」如宮女、淫女等之裝飾——〔裝飾者〕言四肢五體為滿之相——之無目的。「非為莊嚴」如女優、舞妓等之莊嚴——〔莊嚴者〕言及膚、容色之美麗相——之無目的。更又「非為戲」,此言為捨斷此癡之近依(強因)。「非為憍慢」是為捨斷此瞋之近依。「非為裝飾、非為莊嚴」是為捨斷此貪之近依。又「非為戲、非為憍慢」是為遮止此自己結之生起。「非為裝飾、非為莊嚴」是為遮止此他人結之生起。而且由此等四,當知為不如理之行道及欲樂耽溺之捨斷而說。

[0049a11] 「限於」如既說之義。「此身體」是由此〔地水火風之〕四大種所成之色身。「為存續」是為持續。「為維持」是為不斷絕活動,或為久時存續。然,如古屋之主支持家屋,又如車主塗油於車軸,此〔比丘〕為維持身體之存續而受用食物。非為戲、憍慢、裝飾、莊嚴。又其次「存續」是此命根之同義語。故「為此身體之存續、維持」,當知為令活動此身體之命根而言。「為止害」害是依惱害義,乃飢餓也。為停止此亦受用食物。如對傷而塗藥,又寒暑之狀態如其對策。

[0050a03] 「為攝益梵行」是為攝益全教梵行與道梵行。受用食物之緣,以身力勤修三學,亦有為度某沙漠而行道者、為攝益梵行而受用〔食物〕,譬如欲度沙漠者〔食物絕時受用〕子之肉,如欲度海洋者〔受用〕船。

[0050a06] [P.33] 「如斯我無舊苦痛、不令生新苦痛」依如是受用此食物,消舊飢之苦痛,同時新苦痛亦〔不生〕,譬如取無限量食,不借人手〔而難起立之婆羅門,又如食至腹張〕不能纏著衣物之〔婆羅門,又如過食而苦〕其處轉倒〔之婆羅門,又滿腹而食至更不能嚥下,食充滿口中,由其口〕鴉得啄食程度〔之婆羅門,又〕如食至嘔吐之婆羅門,令不生〔新苦痛〕而受用〔食物〕,如病者〔受用〕藥而〔受用〕。又「舊苦痛」是宿業緣之故,言由於現在〔取〕不適當無限量之食而起〔苦痛〕。以取適當適量之食,而絕滅其〔舊苦痛生起之〕緣,即我無彼舊苦痛等〔義也〕。又「新苦痛」是依現在作不適當受用業之集積,言未來當有生起之〔苦痛〕。依適當之受用,是令不起〔新苦痛〕之根本,乃我令不生彼新苦痛〔等之義〕。當知如斯亦是此處之義。

[0051a01] 以上於〔舊苦痛等之二句〕,當知於一般妥當之受用,捨斷苦行耽溺,不捨法樂而言。

[0051a03] 「又於我應有存命」,若依有益適當之受用者,是無有令斷絕命根、令破壞威儀之危險故,依靠資具〔即食物〕而生活之我,於此身體必應有存命〔之信念下而食物〕,如長病者〔受用〕其資具〔醫藥〕而受用。

[0051a06] 「無罪與安樂住」是遠避不妥當之徧求、取得、受用,言為「無罪」,依適當之受用,言為「安樂住」。或緣不適當無限量之食而不快、瞢憒、嚬申,依識者之叱責等無過失,言為「無罪」;緣適當適量之食而發生身力,言為「安樂住」。或依遠避唯所欲之滿腹食,捨斷睡臥之樂、轉臥之樂、睡眠之樂,言為「無罪」。〔依滿腹〕唯控致四五口而食,以行道四威儀相之狀態,亦言「安樂住」。〔此無罪與安樂住〕於我應有〔信念之下〕受用〔食物〕。即如斯說:

    控致四五口    可當於飲水
    此精勤比丘    成滿安樂住

[0051a14] [P.34] 以上於〔存命、無罪、安樂住之三句〕,當知是說明〔為食〕目的之根本與中道。

[0052a01] 三 〔住所〕「住所」(臥坐處)是臥處與坐處。即精舍或半屋頂定等之臥處,此是臥處而坐席之處是坐處。以一而言臥坐處(住所)。為「除去時節之危險以樂禪思」時節為危險故,即為時節之危險。為除去時節之危險及為樂禪思。身體害病、令心散亂不適當之時節,以受用住處,依此應除去。為除去其〔不適當時節之危險〕,為樂獨居〔之禪思〕而言。而說除去時節之危險,即言實於寒冷之遮除等。譬如受用衣服之時,陰部之覆蔽是決定目的,言其他於時時〔起之目的〕。如斯於此有關決定〔目的〕是除去時節之危險而應知說此〔住所之受用〕。或又如前說〔寒冷等〕類之時節,即是時節。而「危險」有顯現之危險及隱密之危險二種。其中,顯現之危險〔是由〕獅子、虎等,隱密之危險是〔依〕貪瞋等之〔危險〕。〔根門〕不守護〔即顯現之危險〕及色不當之觀見等〔即隱密之危險〕,此等〔二種之危險〕無作〔身心〕病害之處者,當知彼住所即無二種之危險,觀察而受用之比丘,於如理簡擇……當知為除去時節之危險而受用住所。

[0052a13] 四 〔醫藥〕「醫藥」是(病者之資具藥品),於此處為疾病之治療——言為治病之義——之資具也。此是所有適當〔醫藥〕之同義語。「藥」是醫生之業(調配物),由彼所調配之物故,病者之資具即藥故,〔藥〕為病者之資具而言藥。言醫生為病者調配適當所有油、蜜、砂糖等。其次「品」(是備物),「由七都市之備〔其都市〕善所備」等之狀態是言警備。

    [P.35] 「戒備與定軸    精勤之輪車」

[0053a05] 於此等之狀態〔言〕莊嚴,「出家者應集,此等之命備」等之狀態〔可言是〕資糧。而今之狀態〔取為〕資糧之〔意義〕亦可〔取為〕警備〔之意義〕。然,病者資具之彼藥,是命之警備,不與亡命之病發生之餘地而守護故。同時為資糧,彼〔藥〕是為〔命〕長久活動之原因故,故言備也。如斯病者資具之藥,而且為備品故,是「病者資具之藥品」(醫藥)。其醫藥,是醫生為所有病者適當調配之油、蜜、砂糖等而言命之備。

[0053a11] 「生起」是生、成、發生之事。「有病惱」,於此有病惱者是界之動搖〔即四大不調〕,又依此而起癲、腫物、膿疱等。病惱之生起故有病惱。「受」是苦受,即不善異熟受,即有病惱受。「於究極至不惱苦」,究極是至不苦者。〔究極〕是捨斷彼一切苦限界之義。

[0054a01] 如斯以此要略,如理思惟而受用資具之時相,亦當知是資具依止戒。其次此〔資具之〕語義〔如次〕,衣服等是緣,依其等〔衣服等〕,生類受用〔此〕而過日行活動故,言為資具。依止此等之資具故而為「資具依止」。

  〔四徧淨戒之雜論〕

[0054a05] 〔一〕〔別解脫律儀之成就〕,如斯於此四種戒中,別解脫律儀〔戒非依於理論而〕應只依信而成就。即成其信者而學處之制定是〔佛之境界而〕超越聲聞之境界,有關〔弟子〕請求〔佛〕制定學處,不為淮許者,亦明示於此處。故〔依佛〕所制定全部之學處,依信而受持,不顧慮身命應善成就之。

[0054a09] 即如說:

     [P.36] 如牝山鳥以護卵    如犛牛以護其尾
    如護所愛一人子    如保護唯一之眼
    如斯以守護戒者    常受善人之愛敬
    亦為所尊重者也。

[0054a14] 又更言:「吧哈羅陀!如斯依我為聲聞制定學處,我以此,諸聲聞即有身命之險亦不犯。」而關於此處,應知於森林中被諸盜賊所縛諸長老之故事。

[0055a02] 傳說於摩訶偉達尼之森,一長老被諸盜賊以黑葛縛之而突倒。長老任憑其倒,令增大七日間毘鉢舍(觀)而達阿那含果,於其處命終而生於梵〔天〕界。於銅鍱洲(錫蘭)又他之長老被〔諸盜賊〕以普提蔓草所縛而突倒,彼遇火燒山而蔓草不斷,即起毘鉢舍那,為等首〔阿羅漢〕而般涅槃。誦長部者之無畏長老共五百比丘來見,荼毘長老身體而造塔。故其他有信之善男子〔云〕:

    雖如身命燒    清淨別解脫
    世主所制定    不破戒律儀

[0055a09] 〔二〕〔根律儀戒成就〕其次別解脫律儀如依信,根律儀應依念而成就。然,其念之成者,依念令確立之諸根,不由貪欲等所侵害,故諸比丘!寧願以燃燒熱耀之鐵棒,摩觸於眼根,隨味眼所識之諸色,亦勿取〔男、女、淨等之〕相,以此等之表現,善隨念燃火之教,對色等諸境界,而依根門等起〔速行〕識,取〔男、女、 [P.37] 淨等之〕相等——〔如是識〕當為貪欲等之侵害——以遮止不忘念,當善成就此〔根律儀〕。然,如斯不成就此〔根律儀〕時,別解脫律儀戒亦如穀物於不注意木枝之圍柵,不永續、不久持續。又如開門之村依劫賊〔侵害〕他,此〔別解脫律儀〕由煩惱之賊所害。又如斯言:

    對於色與聲    而又對於味
    及對香與觸    應當以護根
    然此〔色等〕門    開之而不護
    諸賊劫害他    如以害比丘
    譬惡葺之家    如雨之漏入
    於心不修習    欲貪當貫入

[0056a09] 其次此〔根律儀戒〕成就時,別解脫律儀戒亦如穀物注意於木枝之圍柵,永續而久持。又善防護門之村,依劫之諸賊〔不害〕他,此〔別解脫律儀〕煩惱之賊所不害,又如善葺之家,雨水〔不漏入〕,於彼之心,貪不貫入,又如是言:

    對於色與聲    而又對於味
    及對香與觸    應當以護根
    然此〔色等〕門    閉之善防護
    劫賊不害他    不害於比丘
    譬善葺之家    如雨不漏入
    於心善修習    欲貪不串入

[0057a04] 而此極殊勝之說示,若心之速轉,既起之貪者,以除去不淨之作意,乃可成就 [P.38] 根律儀。如出家日淺之婆耆舍長老。

[0057a06] 傳云,出家日淺之婆耆舍長老,於行乞見一婦入而起貪,如是言於阿難長老:

    我為欲貪燒    徧燒於我心
    瞿曇以哀愍    請說消滅法

[0057a09] 〔阿難〕長老言:

    由想之顛倒    汝心徧被燒
    隨伴於欲貪    遠避其淨相
    不淨一境心    善定而修習
    以見世諸行    他苦而非我
    大貪令消滅    後勿屢屢燒

[0058a01] 〔如斯〕長老〔婆耆舍〕除貪而行乞。

[0058a02] 其次,如護心長老住庫蘭達加大窟,如大友長老住周羅加大精舍,應是根律儀完全之比丘。

[0058a04] 傳云,於庫蘭達加窟中,有七佛〔踰城〕出家之美圖,徘徊〔其〕處甚多比丘見〔此〕圖,言:「尊師!美圖。」長老言:「諸君!我六十年以上住窟亦不知有,今日始依諸有眼者而知。」長年月居住此之長老,未嘗開眼見窟內之謂。又窟之入口有大龍樹,此長老亦未嘗見,見每年花瓣落於地上,知〔此〕年之花開,王聞長老之德具足,欲禮拜雖三次遣使者,長老始終不來,其〔王於某城〕村,對 [P.39] 縛有乳兒諸婦人之乳房,言:「只要長老不來,乳兒不得乳。」長老哀愍乳兒故,至〔王城某〕大村,王聞之,言〔臣下〕:「去!諸長老入,我受戒。」令引導於城內,禮拜給食已,言:「尊師!今日無機會,明為我受戒。」取長老之鉢,於次序隨行而〔送〕,與王妃皆禮拜已而還御處。長老雖王之禮拜,或王妃之〔禮拜〕,亦言:「大王!幸福。」如斯過七日,諸比丘言:「尊師!云何尊師,王禮拜尊師時、王妃禮尊師時,亦皆如斯言大王!幸福耶?」長老言:「諸君!我於王或王妃亦皆無區別。」過七日之時,王言「長老住此處辛苦」,與〔長老〕暇而去。〔長老〕至庫蘭達加大窟,夜分上經行處〔經行〕,住於龍樹諸天神,持火炬立〔其處〕。彼之業處,為極淨明顯。長老悅意:「今日我業處,非甚明顯耶?」過中夜不久轟動全山而得阿羅漢果。故欲自利其他之善男子亦〔言〕:

    如森林獼猴    如彷徨林鹿
    猶如駭幼兒    使眼不動搖
    向下投兩眼    唯見一尋前
    獼猴動搖心    無受何支配

[0059a09] 又大友長老之母生有毒腫物,彼女之女兒亦於比丘尼中出家,母言彼女兒:「去!女兒,往兄之處告我病狀,取藥來。」彼女往告,長老言:「我集根藥等,不知煎 [P.40] 藥事,然我以藥告汝,出家以來未曾俱貪,無以心眺望異分色〔女性〕以破諸根〔律儀戒〕。依此真語,我母親有快癒。去!言此事以徧摩優婆夷之身體!」彼女往告此義,如是作之,其剎那優婆夷之腫物,如泡沫融解消失。彼女起立言:「若等正覺者在世,亦以網紋之手,摩觸我子比丘之頭!」然發悅意之語,故〔言〕:

    今他善男子    出家於〔佛〕教
    當如友長老    勝住根律儀

[0060a03] 〔三〕〔活命徧淨戒之成就〕根律儀如依念而〔成就〕,活命徧淨〔戒〕當依精進而成就。然,其精進之成者,勤勵善精進,捨斷邪命是可能。故依精進,捨不適當之邪求,依行乞等之正求,受用徧淨起之資具,不徧淨起〔之資具〕如同避毒蛇,此〔活命徧淨戒〕當成就。

[0060a07] 其中,有不受持頭陀支者,僧伽或由僧集〔所得資具〕及信樂彼說法等之德,於在家之處所得之資具名為徧淨起。而依行乞等〔所得資具〕是極徧淨起。其次,有受持頭陀支者,由行乞等〔所得資具〕及信樂彼頭陀之德於〔在家之〕處,隨順頭陀支之定法所得〔資具〕名為徧淨起。或為治病,有腐爛之訶梨勒果,〔又〕得〔酥、蜜、油、砂糖之〕四甘〔藥〕時,思惟四種甘〔藥〕其他同梵行者等亦欲受用而〔不受用此〕,唯受用訶梨勒果片者,是相應頭陀支受用,言此者實是最上聖種之比丘。其次,有衣服等之此等資具時,為令活命徧淨之比丘,雖任何之比丘,對衣服及食物,表示相、暗示、周邊語者乃不相應。然,不受持頭陀支者,對於住所,可表示相、暗示、周邊語。

[0061a02] [P.41] 其中,示相(是自己之意示知對方以言他),為住所土地之準備等〔比丘〕:「尊師!請何人作、誰為之耶?」由諸在家人言:「誰亦〔不為〕。」之返答,又其他於此類為示相業。暗示者語:「優婆塞!汝等住何處耶?」「尊師!於高臺」「然,優婆塞!諸比丘不可於高臺。」又其他此類為暗示業。周邊語者:「比丘眾之住所狹窄。」之語,又其他此類為周邊語。

[0061a07] 對於〔示相等之〕一切皆可。然,如斯得藥,於治病後又可受用或不可耶?對此,諸持律者,言:「由世尊所許可〔受用〕,故可以。」然,諸經師言:「雖無罪而亂活命,故不可也。」又雖由所許可,不作示相、暗示、周邊語之表示,善守少欲之德,雖有終盡其命〔亦不作示相等〕,唯示相等以外所得資具之受用者,此言最極嚴肅生活者。譬如長老舍利弗。

[0061a12] 傳云,某時彼尊者修遠離〔行〕,與大目犍連長老俱住於森林,時,某日彼起腹痛而生激苦,大目犍連長老日暮往訪彼尊者,見長老之倒臥,問其偶發事已,問曰:「友!以前汝依何而快癒耶?」長老曰:「友!我在家時,母親〔作〕酥、蜜、砂糖等混純之乳粥與我,依此快癒。」彼尊者言:「友!是此些,若於我,或汝有福,想明日可得。」而彼等此會話,止住於經行處樹頂之天神聞之,言:「明日令我尊者 [P.42] 得粥。」而〔想〕先往長老之檀越家,入其長男之常體,令生痛惱。彼〔入其長男身體之天神〕,語彼集來近親者於治療法:「若汝等明日施與長老如斯之粥者,我由〔長男〕而離去。」彼等言:「雖無汝言,我等亦不絕與長老食。」翌日如斯施與粥。大目犍連於清晨來〔舍利弗之側〕言「友!至我行乞歸來止請在此」而入村。彼等〔檀越之家〕人人出來取長老之鉢,與滿如上述之粥類,長老示〔歸〕往之狀態,彼等言:「尊師!請食,我等更與。」令長老食再與滿鉢,長老〔歸〕來,呈出言「然,友舍利弗!請食」。長老亦見此,思惟:「此極好之粥,云何而得?」知其得之所以而〔如次〕言:「又目犍連!請持去!〔此〕不應受用之食物。」尊者亦不起〔如是心〕言:「如我者持來之食物,彼不受用!」依〔舍利弗之〕一語,便取鉢緣覆於一方,看粥落不落地上?長老之病惱便消失。由此以後四十五年間不再發。乃大目犍連曰:「友!依表示語所得之粥,即如〔重病〕內臟出而動地上,亦不適受用者。」以述此自說:

   「徧滿語表示    所得蜜之粥
    若於我食者    應呵我活命
    譬如我內臟    雖出於外動
    雖捨去一命    不破活命〔戒〕
    我心以自在    避斥於邪求
    我佛厭呵責    不欲作邪求。」

[0063a07] [P.43] 智偉羅君婆之住者,食菴羅果之大帝須長老之故事,亦可語此狀之〔例〕,應如斯:

    由信而出家    聰慧之行者
    邪求心不生    可清淨活命

[0063a11] 〔四〕〔資具依止戒之成就〕活命徧淨〔戒〕如依精進〔令成就〕,資具依止戒,依慧當成就。然,有慧者得見諸資具之過失及功德故,資具依止戒是依慧使結果。故捨資具之貪求,依如法與平等得資具,既如說依方法,以慧觀察而受用者,此當成就也。

[0064a01] 其中,獲得資具時〔於觀察〕及受用時〔於觀察〕,有此「二種之觀察。」於「獲得時」置於〔此〕之衣服等,依界〔差別相〕或厭逆〔想〕而觀察,然後受用者無罪。於「受用時」亦然。此〔受用時之觀察〕中,決擇〔受用〕有如次之決擇〔論〕。即有盜取受用、借用受用、嗣受受用、主人受用之四受用。

[0064a05] 一 此中,坐於僧眾中〔不行乞,住而〕受用,有破戒者之受用名為盜取受用。

[0064a06] 二 具戒者不觀察而〔受用之〕受用名為「借用受用」。故受用衣服應每次觀察,食物於每口〔觀察〕。如斯不能者,於食前、食後、初夜、中夜、後夜〔而觀察〕。若不「觀察」於朝陽出者坐於借用受用。住所亦於每次受用當觀察。「醫藥」取得時,於受用時,亦可緣於念〔而觀察〕。雖如斯於取得時唯作念,於受用不〔念〕者有罪。然,取得時雖不念,於受用時作〔念〕者無罪。然,有說示淨、律儀淨、徧求淨、 [P.44] 觀察淨之四種淨。其中,「說示淨」是別解脫律儀,此依〔佛之〕說示而淨故,言說示淨。「律儀淨」是根律儀戒,此,我不再為如斯,依決心律儀唯淨故,言律儀淨。「徧求淨」是活命徧淨戒,捨其邪求,依〔如〕法平等而得者,依徧求淨故,言徧求淨。「觀察淨」是資具依止戒,依如其上述觀察而淨故,言觀察淨。然,言「然於取得不念,若於受用時作〔念〕者無罪」。

[0065a02] 三 七有學之資具受用,名為「嗣受受用」。然,彼等是世尊之子,故於彼等為父所有資具之嗣受者而受用資具。果然者,彼等是受用世尊之資具耶?或受用諸在家〔信者〕之資具耶?雖由諸在家所與之物,若世尊聽許〔諸比丘受者〕,皆〔見〕為世尊之所有物。故應知〔彼等〕是受用世尊之資具。此狀態法嗣經〔此例為〕有效。

[0065a07] 四 諸漏者之受用,名為「主人受用」。然,彼等乃超越渴愛之奴隷故,為主人之受用。

[0065a09] 此等四受用中,主人受用及嗣受受用,是一切〔凡聖〕可〔所受用〕。借用受用是不可。盜取受用是無論。而具戒者之觀察受用,此是借用受用之反對物故,非為借用受用而攝於嗣受受用。然,具戒者具備此〔戒〕學,故言有學。其次,於此等之受用中,主人之受用是最上,故有欲此之比丘,若如上觀察,觀察而受用者,資具依止戒應令成就也。然,如是而為者,是所作之〔完〕作者。又如斯言:

     [P.45] 勝慧聲聞依善逝所說示
    聽法團食、精舍臥坐處,
    除僧伽梨衣塵垢之以水
    應當省察已而受用。
    故於團食及臥坐處,
    除僧伽梨衣塵之以水等,
    對此等之法比丘不染著,
    猶如荷葉宿露滴。
    哀愍他故時〔布施〕
    對受硬食軟食臥處,
    常觀察〔其等〕而知量,
    猶如塗藥傷治癒。
    如沙漠〔食〕子肉,
    猶如注油於車軸,
    如斯為維持〔生命〕,
    不惑於〔貪〕以攝食。

[0067a02] 而對於此資具依止戒之完成,〔僧護長老之〕甥僧護沙彌之故事〔為例〕語。

[0067a03] 即彼善觀察而受用〔食物〕。所謂:

    善食冷米粥,和尚對我〔言〕:
   「沙彌!不想勿燒舌。」
    聞和尚之語時我得悚懼,
    坐於其座即得阿羅漢果。
    如十五夜之月我思惟圓滿,
    知一切之漏盡今後不再有,
     [P.46] 故希求者徧盡其他者,
    亦如是觀察而受用諸資具。

[0067a12] 如斯依別解律儀等為四種。

[0067a13] 以上是四徧淨戒之雜論

[0067a14] 五種分中(一)〔制限徧淨、無制限徧淨、圓滿徧淨、無執取徧淨、安息徧淨〕對第一之五法,〔此五法〕依未足戒等而當知其義。即無礙解〔道〕之中如是說:「(一)云何為『制限徧淨戒』?未具足者〔受持〕所制限之學處,此是制限徧淨戒。(二)云何為『無制限徧淨戒』?已具足者〔受持〕無制限之學處,此為無制限徧淨戒。(三)云何為『圓滿徧淨戒』?善凡夫而於善法相應,圓滿具足有學以前之〔三學〕,不顧慮身命而棄捨身命者〔所受持之學處〕,此為圓滿徧淨戒。(四)云何為『無執取徧淨戒』?七有學之〔學處〕,此為無執取徧淨戒。(五)云何為『安息徧淨戒』?如來之聲聞漏盡者、緣覺、如來、阿羅漢、等正覺者〔所受持之學處〕,此為安息徧淨戒。」

[0068a09] (一)此中:「未具足者之」戒,當知於數目上有制限,故為「制限徧淨戒」。

[0068a10] (二)

   「已具足者」〔戒〕    九百、十八億
    更有五百萬    成三萬六千
    此等防護律    正覺者所說
    律藏中略門    所宣示〔戒學〕

[0068a14] [P.47] 如斯雖有數目上之制限,無餘受持,及依利得、名聲、親戚、肢體、生命而〔無有付條件〕,為無制限,當知名為「無制限徧淨戒」。住於智偉羅君婆,如食菴羅果大帝須長老之戒。

[0069a03] 即彼尊者:

    為貴重肢體    應當捨財產
    為防護生命    應當捨肢體
    有人隨憶法    當捨諸財命

[0069a07] 此善人不捨隨念,於雖〔失〕生命有疑懼時亦不違犯學處,依彼無制限徧淨戒,負於優婆塞之背而得阿羅漢果。所謂:

   「非汝之父母    非親戚緣者
    故汝具戒者    作如斯所行」
    〔思惟而〕    生悚如理觀
    負於彼背中    得阿羅漢果

[0069a13] (三)「善凡夫之」戒,依具足以後,如善淨純種之寶珠,又如善工所鍊之黃金,故為極徧淨。〔僅〕離於心生起不過垢,〔此〕是阿羅漢果之近因,故言為「圓滿徧淨戒」,如大僧護〔長老〕之甥,僧護長老之〔戒〕。

[0070a02] 傳云:〔法臘〕超六十歲大僧護長老臥於死牀之時,比丘眾問〔彼〕是否證得出世間耶?長老言:「我無出世間之法。」時彼看護之青年比丘言:「尊師!尊師將般涅槃,由四方十二由旬處,人人參集,〔然〕尊師若凡夫而命終者,大眾將後悔。」 [P.48] 「友!我欲於〔未來世〕見彌勒世尊,故不為〔證阿羅漢果而觀〕毘鉢舍那,〔若人人期待我為阿羅漢者〕,然,令我坐,作〔得阿羅漢果〕之機會」。彼使長老坐已將外出,長老於彼出不出去!便以彈指示知得阿羅漢果。僧眾集言:「尊師!尊師於如斯臨終,〔如〕生出世間法,已作難作之事。」〔長老言〕:「諸君!此非作難作,然我〔由此猶〕作難事者,當告諸君。諸君!我由出家時以來,不記憶〔作〕無念、無智之所作業。」

[0070a11] 彼甥〔僧護〕,於〔法臘〕五十歲時,亦如斯得阿羅漢果。

    人若於少聞    諸戒不正持
    〔無〕我聞兩者    彼應受人呵。
    若人雖少聞    諸戒善正持
    彼戒被賞讚    彼聞不成就。
    雖若多聞者    諸戒不正持
    由戒彼被呵    彼聞於成就。
    若人為多聞    諸戒善正持
    彼之戒與聞    兩者所賞讚。
    多聞而持戒    有慧佛弟子
    閻浮金鐲鬘    有誰應呰彼?
    諸天賞讚彼    梵天亦賞讚。

[0071a09] (四)某次於「有學」戒不執取〔惡〕見故,或又於貪不執著凡夫戒,當知為「無執取徧淨〔戒〕」。如富豪之子帝須長老之戒。

[0071a11] 即彼尊者,依如斯之戒欲得阿羅漢果而言於怨敵:

   「我今告知汝    以斷此兩足
   『若我有貪死    厭惡且慚羞。』」
     [P.49] 如斯我思惟    如理而正察
    朝陽之出時    得證羅漢果。

[0072a02] 某大長老疾篤,不能以手攝食物,塗自己之糞尿而轉倒。見此某青年,言:「呼!命行苦哉!」言「友!於頻死,若我今〔死者〕得天之福利,此事我不疑。破戒者所得之福利,放棄學而得在家之狀態等」。「我與戒共死」而臥盡其處,正察其病而得阿羅漢果,諸比丘以此等偈說明〔無執取徧淨戒〕。

    罹某之疾病    病激勝苦惱
    此軀速悴萎    華置熱塵中。
    不美謂美好    不淨惟為淨
    不見多転穢    思軀滿美色。
    罹臭不淨病    厭痛腐転身
    放逸昏迷人    捨生善趣道。

[0072a12] (五)其次「阿羅漢等」戒,依一切熱惱之安息故,當知為「安息徧淨〔戒〕」。由制限徧淨等為五種。

[0072a14] (二)〔斷、離、思、律儀、不犯〕對第二之五種法,〔此五法〕是由捨斷殺生等當知〔其〕義。即無礙解〔道〕如是說:「有五戒,殺生之(一)捨斷戒,(二)離戒,(三)思戒,(四)律儀戒,(五)不犯戒。不與取之……欲邪行……妄語之…… [P.50] 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邪見、依出離愛欲之、依不瞋恚瞋恚之、依光明想昏眠之、依不散亂掉舉之、依法差別疑之、依智無明之、依喜悅不樂之、依初禪諸蓋之、依第二禪尋伺之、依第三禪喜之、依第四禪苦樂之、依空無邊處定色相、有對想、種種想之、依識無邊處定空無邊處想之、依無所有處定識無邊處想之、依非想非非想定無所有處想之、依無常觀常想之、依苦觀樂想之、依無我觀我想之、依厭觀慶喜之、依離貪觀貪之、依滅觀集之、依捨遣觀取之、依盡觀厚聚想之、依衰觀行作之、依變易觀恒久想之、依無相觀相之、依無願觀願之、依空空觀我執之、依增上慧法觀取堅固執之、依如實知見癡暗執之、依過患觀愛著執之、依簡擇觀無簡擇之、依還滅觀結合之、依斯陀洹道見與一處諸煩惱之、依斯陀含道粗諸煩惱之、依阿那含道微俱諸煩惱之、依阿羅漢道一切諸煩惱之(一)捨斷是戒。(二)離、(三)思、(四)律儀、(五)不犯是戒。如斯之諸戒令心不至後悔,令至喜悅、喜,於輕安,於喜,於智行,於多作,於莊嚴,於備俱(資糧),於眷屬(根本因),於圓滿,於一向厭離,於離貪,於滅,於寂靜,於通達,於正覺,至於涅槃。」

[0074a02] [P.51] 而於此處(一)「捨斷」是如上述之類,由殺生等之不生,無以外之任何法,又各各捨斷〔殺生等〕,其各各之善法依住立之義為確持、無動搖而依作用為正持。故於前所述稱確持、正持而由戒行之義言為戒。

[0074a05] 其他四法是各各〔殺生等之〕(二)「離」,與各各之(四)「律儀」。彼〔離與律儀〕兩者相應於(三)「思」,各各不犯〔殺生等〕之(五)「不犯」等,即關於〔其等之〕心轉起自性而言〔其等(不犯)〕。而其等之戒、義,同前〔於戒品最初之〕說明。如是依「捨斷戒等」為五種。

[0074a09] 於以上「何者是戒?依何之義〔其〕為戒?何者是其相、味、現起、足相?何者是戒之功德?此戒有幾種耶?」此等諸質問之解答畢。

六 何者是〔戒〕之雜染

七 何者是〔戒〕之淨化

[0089a09] 其次言「何者是〔戒〕之雜染、何者是淨化耶?」於此說之。毀壞等性是雜染戒,不毀壞等性是淨化〔戒〕。

[0089a11] 〔雜染〕而彼毀壞等性是(一)因利得、名聲等而破壞戒,與(二)七種淫相應。

[0089a13] (一)即,如衣之斷襟或裾,於七罪聚之始或終,破學處者之戒,名為「毀戒」。如衣又斷中部,以破〔七罪聚之〕中部學處之戒,名為「切斷」。如任何黑赤體色之牛,其背或於腹〔體色〕而生異樣之色,於次第破二三〔學處〕者之〔戒〕,名為「班點」。如各處〔體色〕為異色點滴之彩牛,於各處破〔學處〕者之〔戒〕,名為「雜色」。如是先依「利得等因為〔戒之〕破壞」是毀壞等性。

[0090a04] (二)依「七種淫相應」〔毀壞等性〕如次,即依世尊所說,「(一)婆羅門! [P.52] 於此,或沙門、婆羅門,〔自〕宣言是正梵行者,實不與婦人共行二人之交接,而容許〔彼〕婦人塗油摩身、洗浴、按摩,彼味此欲此而至滿足。婆羅門!此亦言梵行之毀壞、切斷、班點、雜染。婆羅門!此言行不淨梵行。與淫相應者,我言不解脫生老死〔悲惱苦憂愁〕,不由苦解脫。(二)復次,婆羅門!於此,某沙門或〔婆羅門〕宣言是〔正梵行者〕,實與婦人共二人不行交接,於〔彼〕亦不容許婦人為之塗油……而與婦共喜笑、遊戲,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脫苦者。(三)復次,婆羅門!此於,某沙門或……實不與婦人,共二人行交接,於〔彼〕亦容許婦人為之塗油……雖不與婦人共笑遊戲,而〔自己〕以眼眺見婦人之眼,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脫苦。(四)復次,婆羅門!於此,某沙門或……實不與婦人……不以眼眺望婦人……而於隔壁或於隔屏聞婦人之笑、語、歌或哭,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脫苦。(五)復次,婆羅門!於此,某沙門或……實不與婦人……不聞婦人之……而彼追憶曾與婦人共笑、語、遊之事,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脫苦。(六)復次,婆羅門!於此,某沙門 [P.53] 或……實不與婦人……亦不追憶彼曾與婦人共笑、語、遊,而見長者或長者子獲得、具備享樂〔眼耳鼻舌身之〕五種欲,彼味此……我言不得解脫苦。(七)復次,婆羅門!於此,某沙門或……實不與婦人……又不見長者或長者子之……享樂,而或願為天眾而行梵行:『我依此戒、或行(頭陀)、苦行、梵行,或成天又其他之天。』彼味此,欲此而滿足。婆羅門!此亦言梵行之毀壞、切斷、班點、雜色」。

[0091a08] 如斯,毀壞等性,當知包攝利得等為而破壞及七種淫相應。

[0091a09] 〔淨化〕其次,不毀壞等性,(一)不破壞一切學處,(二)已破壞當懺悔〔僧殘以下學處〕之懺悔,(三)無七種淫相應之事,(四)更不令忿、恨、覆、惱、嫉、慳、諂、誑、強情、激情、慢、過慢、憍、放逸等諸惡法之生起,(五)令包攝少欲、知足、〔煩惱〕損滅等諸德之生起。即,不為利得等之破壞,或依放逸之過,雖有所破壞而行懺悔,或由淫相應及忿、恨等諸惡法,不毀害諸戒者,言不毀壞、不切斷、不班點、不雜色。

[0092a01] 此至不被束縛之狀態故為自由,是諸識者所讚嘆,故為諸識者所賞讚,由愛見所執取故為不執取,近行定或轉於安止定故為定轉。故知不毀壞等性,淨化彼等〔諸戒〕者。

[0092a04] 而且此淨化依次二相而成就。〔即〕(一)見破戒之過患,(二)見具戒之功德。

[0092a05] [P.54] (一)〔破戒之過患〕其中:「諸比丘!惡戒者之破戒,有此等五過患。」依如斯等經之表現,知破戒之過患。又惡戒人,因惡戒而天、人不喜悅,於同梵行者所不教導,惡戒被呵責時苦痛,具戒者之所讚賞時後悔,依其惡戒如襤褸醜惡。其次,隨彼〔惡戒者之意見〕而行之人人,於長時持惡趣之苦故,〔彼等〕不得離苦。其施物,彼〔惡戒者〕若受得,彼等〔施者〕不致大果,故〔其施〕少有價值。〔彼〕如多年所積之糞壺,難令清淨,如火葬之火為〔僧、俗〕兩者所拒,〔惡戒者自〕雖宣言是比丘但非比丘。隨牛群行而如驢馬。有人如徧敵,常於恐怖,如死屍無共住之價值。雖有聞等之德,於同梵行者無敬之價,如婆羅門之墓火。不能證得勝〔位〕,如盲人不〔能〕見色。得妙法無望,如旃陀羅之童子〔無望〕於王位。我雖有思惟樂,但是實苦,如說於火聚之教為受苦者。即,受用五種欲,有〔受〕禮拜恭敬等樂味執著心之諸惡戒者,唯追憶〔曾受用樂味〕生起心熱,因示〔所受之〕苦,以吐熱血之激甚程度,亦現見一切行相業報。世尊說〔如次火聚教〕。

[0093a03] 「諸比丘!汝等見大火聚燃燒之炎耶?」「尊師!然」。「諸比丘!汝等對此如何思惟耶?抱其大火聚燃燒之炎而坐又臥,與抱柔軟手足剎帝利之少女、婆羅門之少女、長者之少女而坐又臥,何者較好耶?」「尊師!抱〔柔軟手足〕剎帝利之少女、 [P.55] 〔婆羅門〕之少女、長者之少女而坐又臥者較好。尊師!抱其大火聚〔燃燒之炎而坐〕又臥者,此實是苦痛」。「諸比丘!我告汝等,諸比丘!我示知汝等。有彼惡戒、惡法、不淨及疑之行為、隱蔽之業者,公言是沙門而非實沙門,公言是婆羅門而非實婆羅門,內之腐敗、流漏、垢穢之生者,〔抱〕其大火聚而〔坐〕又臥,是何之耆好耶?何因而然耶?諸比丘!然,彼以其〔抱大火聚為〕緣,當至死唯死之苦。然,由其緣,身壞死後當墮於苦處、惡趣、惡界、地獄。諸比丘!而且有惡戒……垢穢之生者,〔抱〕剎帝利之少女……〔而坐〕又臥者,此諸比丘!於彼致長時無利之苦,身壞死後,〔彼〕墮於苦趣、惡趣、惡界、地獄」。

[0093a14] 如斯依此火聚之譬喻,已示關係於女人受用五種欲之苦,依此方便:

[0094a01] 「諸比丘!汝等對此如何思惟耶?有力之男子以強固之髮繩著〔比丘之〕兩脛而拉擦,其〔繩〕切〔比丘〕之外皮,外皮切已,以切深皮,深皮切已而切肉,切肉已而切腱,切腱已而切骨,切骨已而傷髓,〔以受其苦〕,〔比丘〕樂剎帝利大家、或婆羅大家、或長者大家之敬禮,何者較好耶?……諸比丘!汝等對此如何思惟耶?有力之男子以銳利油光之刀,〔比丘之〕胸〔受其苦〕,與〔比丘〕樂剎帝利大家、婆羅門大家、長者大家之合掌,何者較好耶?……諸比丘!汝等對此如何思惟耶?有力之男子以熱燃炎燒之鐵板,付貼〔比丘〕之身體〔受其苦〕,與〔比丘〕受用剎帝利、婆羅門、長者大家信施之衣,何者較好耶?……諸比丘!汝等如何 [P.56] 思惟耶?有力之男子以熱燃炎燒之鐵叉開〔比丘〕口,以熱燃炎燒之鐵丸投入口中,此燒彼之脣,亦燒口、舌、喉、胃、腸膜,握此由下部出〔受其苦〕,與〔比丘〕受用剎帝利、婆羅門、長者大家信施之食物,何者較好耶?……諸比丘!汝等對此如何思惟耶?有力之男子,捉〔此丘之〕頭,又捉肩令坐又臥於熱燃炎燒之鐵椅子或鐵牀〔受其苦〕,與受用剎帝利、婆羅門、長者大家信施之椅子或牀,何者較好耶?……諸比丘!汝等對此如思惟耶?有力之人,捉〔比丘之〕足於上而頭於下,投入熱燃炎燒之大鐵斧中,彼於其中被煮沸,行於上又行於下又行於橫〔受其苦〕,與受用剎帝利、婆羅門、長者大家信施之精舍,何者較好耶?」

[0095a03] 依此等髮繩、利、鐵板、鐵丸、鐵椅子、大鐵斧之譬喻,以示受用禮敬、合掌、衣服、食物、椅子及牀、精舍之苦,故言:

    過抱火聚苦    激甚之苦果
    欲樂破戒者    如何為有樂?
    以樂禮敬時    較繩拉擦苦
    受苦破戒者    如何為有樂?
     [P.57] 樂信合掌時    較因刀
    過苦無戒者    如何為有樂?
    何以無調御    衣服受用樂
    因此入地獄    永受熱鐵觸
    無戒食美味    如受樹根毒
    因此於長時    當嚥熱鐵丸。
    無戒受椅牀    樂思亦為苦
    熱鐵椅子牀    彼應長惱故。
    信施精舍中    惡戒何住樂?
    為彼熱鐵斧    彼應住此故。
    不淨疑有行    穢生惡流漏
    呵彼內腐敗    世間之導師。
    而彼不調御    著用沙門服
    而即非沙門    掘取於善根
    自己搬運者    之命可厭哉。
    此世欲莊嚴    如避離糞屍
    寂靜具戒者    彼惡命何如。
    不脫諸怖畏    離諸證得樂
    堅閉天入口    登於惡趣道。
    悲愍之對象    惡戒等惡戒
    實他無誰耶    破戒多過失

[0097a02] 如斯等觀察,見破戒之過患。

[0097a03] (二)〔具戒之功德〕,依上述類之對反,當知可見戒成就之功德。又如次,

     [P.58] 善無垢戒者    彼令在家樂
    受持衣鉢等    彼出家有果。
    淨戒比丘心    如暗不侵日
    自己批責等    怖畏不潛入。
    戒成就比丘    光耀苦行林
    月光明成就    耀輝於虛空。
    有戒之比丘    身香尚喜悅
    諸天亦且致    何況戒香耶。
    一切諸香種    福利最為勝
    無礙戒之香    實薰行十方。
    雖所作行少    戒者有大果
    彼因有戒者    供養敬之器。
    現世有戒者    無諸漏之害
    戒者未來世    絕諸苦根本。
    於人間之福    或於天中福
    此戒成就者    望之不難得。
    又究竟寂靜    此是涅槃福
    成就戒者心    即以追求此。
    一切福根本    戒中多行相
    種種有功德    智者當辨知。

[0098a10] 如斯辨知者,悚懼破戒而有意傾向戒成就。故如上述此破戒之過患,見此成戒之功德,一切恭敬而淨諸戒。

[0098a12] 以上言「住立於戒有慧人。」於此偈示戒定慧之門,於此清淨道先解脫戒。

[0098a13] 令喜悅此善人而造清淨道〔論〕
名為戒解釋第一品


【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67 冊 No. 0035 清淨道論(第1卷-第7卷)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智光法師提供,祥因法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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