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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 第77冊
No.1521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彙考 (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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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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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三

後梁

太祖開平元年。勅僧尼改屬祠部。泉州沙門智宣。往西竺求經。回詣闕。進辟支佛骨。貝葉梵經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開平三年。大明節。勅百官。詣寺行香祝壽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末帝貞明元年。東塔院沙門歸序。進經論會要。詔編入大藏。賜演教大師 按五代史梁末帝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龍德元年。春三月丁亥。朔禁私度僧尼 按五代史梁末帝本紀云云 按佛祖統紀。元年勅天下。毋得私度僧尼。願出家者入京城。比試經業。

後唐

莊宗同光元年。勅設千僧齋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同光元年誕節。勅僧錄。慧江。道士程紫霄。入內殿談論。設千僧齋。

同光二年。敕僧慧然。入內殿。咨問禪法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同光二年勅三聖慧然禪師。入內殿。咨問禪法。上曰。朕下大梁。収得一顆無價寶珠。未有人酬價。然曰。請陛下寶看。上以手舒幞頭角。然曰。帝王之寶。誰敢酬價。帝說。然亡。敕諡廣濟大師通寂之塔。

同光三年。騎將史銀鎗乞出家。賜號無學大師 按五代史唐莊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同光三年。騎將史銀鎗有戰功。隨駕入洛。忽悟禪道。乞出家名契澄。賜號無學大師。以其居為立德院。

後晉

高祖天福四年。勅國忌行香飯僧為定式。又勅以僧可洪大藏經音義。入大藏 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西溪藂語。行香起於後魏。及江左齊梁間。每然香薰手。或以香末散行。謂之行香。唐初因之。文宗朝省 奏設齋行香。事無經據。乃罷。宣宗復釋教。行其儀。朱梁開國大明節。百官行香祝壽。石晉天福中 正固奏國忌行香。宰臣跪爐。百官立班。仍飯僧人。即為定式。國朝至今因之 按佛祖統紀。天褔四年。勅國忌宰臣百僚。詣寺行食飯僧。永以為式。漢中沙門。可洪進大藏經音義四百八十卷。勅入大藏。

出帝開運元年。勅為高祖寫大藏經。奉安明聖寺。以資鴻福 按五代史晉出帝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後周

太祖廣順二年十一月。以在京潛龍宅。為佛宮。賜額天勝禪寺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廣順三年十一月。中印土僧法進。賜紫衣 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世宗顯德元年。賜團拍谷佛寺僧紫衣。以潛龍宮為皇建禪院。以沙門義楚所進釋氏書。付史館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世宗顯德元年四月。幸團拍谷佛寺。賜主僧紫衣。九月以潛龍宮為皇建禪院。遣沙門清興居之。是月齊州沙門義楚。進釋氏六帖三十卷。義楚少負名操。亦通儒學。將佛書麗事。以類相從。擬白氏儒書所集。帝覧而嘉之。賜以紫衣。其書付史館。

顯德二年。大毀佛寺及佛像。禁私度僧尼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顯德二年夏五月甲戌。大毀佛寺。禁民親無侍養而為僧尼。及私自度者 又按周本紀。世宗即位之明年。廢天下佛寺三千三百三十六。是時中國乏錢。乃詔悉毀天下銅佛像以鑄錢。甞曰。吾聞佛說以身世為妄。而以利人為急。使其真身尚在。苟利於世。猶欲割截。況此銅像。豈有所惜哉。由是羣臣。皆不敢言 按佛祖統紀。是歲帝既并省寺院。勅男年十五以上。誦經百紙。或讀五百紙。女年十三以上。誦經七十紙。或讀三百紙。陳狀出家。本郡考試以聞。祠部給牒。方得剃度。

太祖以唐天復二年。始建開教寺 按遼史太祖本紀。唐天復二年九月。城龍化州於潢河之南。始建開教寺。

太祖六年。建天雄寺 按遼史太祖本紀。六年以兵討兩冶。以所獲僧崇文等五十人。歸西樓建天雄寺以居之。以示天助雄武。

神冊三年。五月乙亥。詔建佛寺。

天贊四年。十一月丁酉。幸安國寺飯僧 按以上俱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太宗天顯十年幸弘福寺。為皇后飯僧 按遼史太祖本紀。天顯十年冬十一月丙午。幸弘福寺。為皇后飯僧。見觀音畫像。乃大聖皇帝應天皇后及人皇王所施。顧左右曰。昔與父母兄弟。聚觀於此。歲時未幾。今我獨來。悲歎不。乃自製文。題於壁以極追感之意。讀者悲之。

會同五年。幸菩薩堂。飯僧 按遼史太宗本紀。會同五年六月丁丑。聞皇太后不豫。上幸菩薩堂。飯僧五萬人。

穆宗應曆二年。冬十二月辛卯。以生日。飯僧 按遼史穆宗本紀云云。

景宗保寧六年。冬十二月戊子。以沙門昭敏。為三京諸道僧尼都總管。加兼侍中。

保寧八年。八月癸卯。漢遣使言。天清節。設無遮會。飯僧祝 按以上俱遼史景宗本紀云云。

聖宗統和二年。九月辛未。以景宗忌日。詔諸道京鎮遣官行香飯僧。

統和四年。秋七月辛巳。以殺敵多。詔上京開龍寺。建佛寺一月。飯僧萬人。

統和七年。夏四月己未。幸延壽寺。飯僧。

統和九年。春正月丙子。詔禁私度僧尼。

統和十年。九月癸卯。幸五臺山金河寺。飯僧。

統和十二年。夏四月戊戌。以景宗石像成。幸延壽寺飯僧。

統和十五年。冬十月丁酉。禁諸山寺。毋濫度僧尼。

開泰元年。八月丙申。那沙乞賜佛像。詔賜護國仁王佛像一。

開泰四年。冬十一月庚申。詔汰東京僧。

開泰九年。十二月丁亥。禁僧然身煉指。

太平四年秋七月甲戌。諸路奏。飯僧尼三十六萬 按以上俱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興宗重熈八年。十一月戊戌。召僧論佛法。

重熈十一年。十二月酉。以宣獻皇后忌日。上與皇太后。素服飯僧於延壽憫忠三學三寺。

重熈二十三年。冬十月癸丑。以開泰寺鑄銀佛像。曲赦在京囚 按以上遼史興宗本紀云云。

道宗清寧十年。秋七月辛巳。禁僧尼私詣行在。妄述禍福。取財物。

咸雍二年。冬十二月戊子。僧守志加守司徒。

咸雍三年。冬十一月壬辰。夏國遣使進回鶻僧。金佛。梵覺經。

咸雍四年。春二月癸丑。頒行御製華嚴經贊。

咸雍五年。閏十一月未。僧智福加守司徒。

咸雍六年。十二月戊午。加圓釋法鈞二僧並守司空。

咸雍七年。八月辛巳。置佛骨於招仙浮圖。罷獵。禁屠殺 按以上俱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咸雍八年。飯僧。南京中京。春泰寧江三州人。請受具足戒。許之。御書華嚴經頌。示羣臣。又賜高麗佛經 按遼史道宗本紀。咸雍八年春正月癸未。烏古敵烈部。詳穩耶律巢等奏。克北邊捷以戰多殺人。飯僧南京中京。三月癸卯。有司奏。春泰寧江三州三十餘人。願為僧尼。受具足戒。許之。秋七月丁未。以御書華嚴經五頌。出示羣臣。冬十二月庚寅。賜高麗佛經一藏。

太康元年。三月乙巳。命皇太子寫佛書。

太康四年。秋七月甲戌。諸路奏。飯僧尼三十六萬。

太康五年。秋九月卯。詔諸路。毋禁僧徒開壇。冬十一月丁丑。召沙門守道。開壇於內殿。

太康九年。冬十一月甲寅。詔僧善知。讎校高麗所進佛經。頒行之。

太康十年。春正月丙午。復建南京奉福寺浮圖。

大安元年。冬十一月己未。詔僧尼無故不得赴闕。

大安九年。夏四月乙卯。興中府甘露降。遣使祠佛飯僧。

壽隆元年。冬十一月甲辰。夏國進貝多葉佛經。

壽隆三年。冬十一月戊午。以安車召毉巫閭山僧志達。

壽隆六年。十一月丙子。召毉巫閭山僧志達。設壇於內殿 按以上俱遼史道宗本紀云云 又按道宗本紀後贊。道宗一歲而飯僧三十六萬。一日而祝髮三千。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詔以聖誕節。晉度行童。復諸路寺院及佛像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國朝會要。建隆元年。詔以二月十六日聖誕。為長春節。賜百官宴於相國寺。是日以慶誕。恩詔普度行童八千人 按佛祖統紀。元年六月。詔諸路寺院。經顯德二年當廢未毀者聽存。其毀寺所有佛像許移置存留。於是人間所藏銅像。稍稍得出。

建隆二年。置建隆寺。為死於兵者。薦冥福。又設千僧齋。詔誕聖節。命僧祝壽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二年春正月戊申。以揚州行宮為建隆寺。秋八月辛亥。幸崇夏寺。觀修三門 按佛祖統紀。二年詔前征李重進。凡死於兵者。以揚州行宮。置建隆寺。為薦冥福。如唐太宗貞觀四年故事。四月上幸相國寺祈雨。出內帑。設千僧齋。而大雨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詔誕聖節。京師及天下。命僧升座祝壽為準。

建隆三年。詔館西域僧於相國寺。又詔試行童通經者給牒。高昌國遣僧獻佛牙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建隆三年。西域于闐國沙門善名七人來。詔館於相國寺。十一月高昌國。遣僧法淵。獻辟支佛牙 按續文獻通考。三年詔。每歲試行童通蓮經七軸者。給祠部牒披剃。

乾德三年。滄州僧道圓。以佛舍利貝葉梵經來獻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天竺國傳。乾德三年。滄州僧道圓。自西域還。得佛舍利一。水晶器。貝葉梵經四十夾來獻。道圓晉天福中詣西域。在塗十二年。住五印度凡六年。五印度即天竺也。還經于闐。與其使偕至。太祖召問所歷風俗山川道里。一一能記 按佛祖統紀。道圓獻佛舍利貝葉梵經。上召見便殿賜紫方袍器幣。

乾德四年。賜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錢各三萬。至西域求佛書。召僧崇蘊。入內講金剛經。又敕莊嚴佛像。以李藹毀釋教。勅流沙門島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四年春三月癸未。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各賜錢三萬游西域 按天竺國傳。四年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詣闕上言。願至西域。求佛書。許之。以其所歷甘沙伊肅等州。焉耆。龜茲。于闐。割祿等國。又歷布路沙加濕彌羅等國。並詔諭其國。令人引導之 按佛祖統紀。四年上初詔西川轉運使沈義倫。於益州以金銀字。寫金剛經進上。至是召天清寺沙門崇蘊。入內講演。勅內侍張重進。往峨眉山普賢寺。莊嚴佛像。因嘉州屢奏。白水寺普賢相見也。河南府進士李藹造滅邪集。以毀釋教。竊藏經以為衾。事聞。上以為非毀聖道。誑惑百姓。勅流沙門島。

乾德五年。禁毀佛像。勅沙門文勝。編修大藏經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五年。七月丁酉。禁毀銅佛像 按佛祖統紀。五年詔曰。禁錮以來。天下多輦佛像赴京。顧惟像教世許尊瞻。忽從鎔毀。甚乖歸敬。應諸郡銅像依舊存留。但不許鑄造新像。右街應制沙門文勝。奉勅編修大藏經隨函索隱凡六百六十卷。

開寶二年長春節。詔天下沙門。殿試經律論義十條。全中者。賜紫衣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開寶三年。幸開寶寺觀新鐘。詔成都造佛經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三年九月酉。幸開寶寺觀新鐘 按續文獻通考。開寶三年。詔成都造金銀佛經各一藏。

開寶四年。詔館梵僧於相國寺。勅雕大藏經板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開寶四年。沙門建盛。自西竺還詣闕進貝葉梵經。同梵僧曼殊室利偕來。室利者中天竺王子也。詔館於相國寺。持律甚精。都人施財盈屋。並無用。勅高品張從信往益州。雕大藏經板。

開寶五年。禁鐵鑄浮屠及佛像。詔僧入大內。誦藏經。又詔於尼寺。置壇受戒。又詔禁道場夜集士女。賜天竺沙門。紫服金幣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五年春正月壬辰朔。禁鐵鑄浮屠及佛像 按佛祖統紀。五年詔京城名德元超等。入大內誦金字大藏經。車駕臨幸。並賜紫方袍。又詔曰。僧尼無間。實紊教法。自今於尼寺。置壇受戒。尼大德主之。又詔曰。釋門之本。貴在清虗。梵剎之中。豈宜汙雜。適當崇闡。尤在精嚴。如聞道場齋會夜集士女。深為褻瀆。無益修持。宜令功德司祠部。告諭諸路並加禁止。西天竺沙門可智法見真理三人來朝。賜紫方袍。西天竺沙門蘇葛陀來貢舍利文殊華。賜紫服金幣。西天竺沙門彌羅等十四人來朝。並賜紫服。

開寶六年。幸相國寺。限諸州僧及百人。歲許度一人。詔天竺僧赴闕。賜紫方袍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六年。三月丙子。幸相國寺觀新修塔。十二月限度僧法。諸州僧帳及百人。歲許度一人 按佛祖統紀。六年知鄜州。王龜從表稱。中天竺三藏法天至。譯聖無量壽經七佛讚。河中府梵學沙門法進執筆綴文。龜從潤色。詔法天赴闕。召見慰問。賜紫方袍 按歸田錄。太祖皇帝。初幸相國寺。至佛像前燒香。問當拜與不拜。儈錄贊寧奏曰。不拜。問其何故。對曰。現在佛不拜過去佛。贊寧者頗知書。有口辯。其語雖類俳優。然適會上意。故微笑而頷之。遂以為定制。至今行幸焚香。皆不拜也。議者以為得禮。

開寶八年。臨幸佛寺。禮無畏三藏塔。手書金剛經。讀誦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八年冬十一月。臨視新龍興寺 按佛祖統紀。八年三月。上幸洛陽。至龍門山廣化寺。開無畏三藏塔瞻敬真體。四月上將郊天。而雨不止。遣使禱無畏塔。及期而霽。上自洛陽回京師。手書金剛經。常自讀誦。宰相趙普。因奏事見之。上曰。不欲甲冑之士知之。但言常讀兵書。可也。

開寶九年。幸諸寺院觀藏經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九年八月亥。幸新龍興寺。乙巳幸等覺院。遂幸東築院。賜工人錢。又幸開寶寺。觀藏經。

太宗太平興國元年。勅復官倉為龍興寺。帝製新譯聖教序。賜天竺僧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類苑。太平興國元年。初周世宗。廢龍興寺。以為官倉。國初寺僧擊鼓求復。至是不。上遣使持劍詰之曰。前朝為倉日久。何為煩瀆天廷。且密戒。懼即斬之。僧辭自若。曰。前朝不道。毀像廢寺。正賴今日聖明興復之耳。貧道何畏一死。中使以聞。上大感歎。勅復以為寺 按續文獻通考。元年帝製新譯三藏聖教序。賜天竺三藏法師。

太平興國二年。使改龍興寺為太平興國寺。立開先殿。以奉太祖御容。西天沙門吉祥來。進貝葉梵經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太平興國三年。詔賜天下寺額。及僧紫方袍。又賜僧及塔號。遣趙鎔迎明州阿育王佛舍利塔。以僧統贊寧為翰林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太平興國三年三月。賜天下無名寺額。曰太平興國。曰乾明。開寶寺沙門繼從等。自西天還。獻梵經佛舍利塔。菩提樹葉。孔尾拂。並賜紫方袍。四月詔廬山遠法師。曰圓悟。塔曰凝寂。永法師曰覺寂。塔曰實智。中天竺沙門鉢納摩。來獻佛舍利塔。敕供奉官趙鎔。往吳越。迎明州阿育王佛舍利塔。吳越王俶奉版圖歸朝。令僧統贊寧。奉釋迦舍利塔。入見於滋福殿。上素聞其名。一日七宣。賜號通慧大師。除翰林。與學士陶穀同列。或誚之曰。青瑣朱楹。安容此物。及與之語。師援據經史袞袞不。誚者為之畏服。學士王禹偁徐鉉每有疑。則就質之。皆為下拜。事以師禮。滋福殿者。安佛像經藏立剎聲鐘。即內道場也。

太平興國五年。鑄佛像。修建諸禪寺及僧塔。又建譯經院。始興譯事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太平興國五年正月。勅內侍張廷訓。往代州五臺山。造金銅文殊萬善菩薩像。奉安於真容院。詔重修五臺十寺。以沙門芳潤為十寺僧正。十寺者。真容。華嚴。壽寧。興國。竹林。金閣。法華。祕密。靈境。大賢也。勅內侍張仁贊。往成都鑄金銅普賢像。高二丈。奉安嘉州峨嵋山普賢寺之白水。建大閣以覆之。詔重修峨嵋五寺。即白水普賢。黑水華嚴。中峯。乾明。光相也。河中府沙門法進。請三藏法天。譯經於蒲津。守臣表進。上覧之大悅。召入京師。始興譯事。二月北天竺迦濕彌羅國三藏天息灾。烏填曩國三藏施護來。召見。賜紫衣。勅二師同閱梵夾。時上盛意翻譯。乃詔中使鄭守均。於太平興國寺西。建譯經院為三堂。中為譯經。東序為潤文。西序為證義。五月中天竺沙門護羅。來獻貝葉梵經。勅賜紫服。沙門知則。進所著聖無量壽經疏。賜號演教大師詔建開聖禪寺於誕生之地。奉優填王栴檀瑞像。釋迦佛牙。太祖親緘銀塔中梁誌公真身錫杖刀尺。勅內侍衛欽往泗州。修僧迦大師塔。凡十三層。改普照王寺。為太平興國。

太平興國七年。威虜軍奏得佛舍利。深州奏得佛像。勅就邑寺安奉。詔僧天息灾等譯經。因定儀式。又詔普度童行。西天竺附僧光遠。進佛舍利 按宋史太祖本紀。太平興國七年。九月丑朔。西京諸道。係籍沙彌。令祠部給牒 按佛祖統紀。七年正月。威虜軍奏言。築城穿土。得石函鐵函銅函銀函金函。凡五重中。有琉璃瓶。盛佛舍利。有刻石記云。貞觀二十一年。藏佛舍利謹遣牙吏以聞。深州奏。陸澤縣人王緒。牧牛田中。見一白兔逐之。入土穴中。探穴得石佛五十軀。制度奇古。長皆尺餘。勅就邑寺安奉。像常放白光。六月譯經院成。詔天息灾等居之。賜天息灾明教大師。法天傳教大師。施護顯教大師。令以所將梵本。各譯一經。詔梵學僧法進常謹清沼等筆受綴文。光祿卿楊說兵部員外郎張泪潤文。殿直劉素監護。天息灾述譯經儀式。於東堂面西。粉布聖壇開四門。各一梵僧主之。持祕密呪七日夜。又設木壇。布聖賢名字輪目。曰大法曼拏羅。請聖賢阿伽沐浴。設香花燈水殽果之供。禮拜遶旋。祈請冥祐。以殄魔障。第一譯主正坐面外。宣傳梵文。第二證義坐其左。與譯主評量梵文。第三證文坐其右。聽譯主高讀梵文。以驗差誤。第四書字梵學僧。審聽梵文。書成華字。猶是梵音。第五筆受翻梵音成華言。第六綴文回綴文字。使成句義。第七參譯參考兩土文字。使無誤。第八刊定。刊削冗長。定取句義。第九潤文官於僧眾。南向設位。參詳潤色。僧眾日日沐浴。三衣坐具。威儀整肅。所須受用。悉從官給。天息灾言。譯文有與御名廟諱同者。前代不避。若變文回避。慮妨經旨。今欲依國學九經。但闕點畫。詔答佛經用字。宣從正文。廟諱御名。不須回避。七月天息灾上新譯聖佛母經。法天上吉祥持世經。施護上如來莊嚴經各一卷。詔兩街僧。選義學沙門百人。詳定經義。時左街僧錄神曜等言。譯場久廢。傳譯至難。天息灾等。即持梵文。先翻梵義。以華文證之。曜眾及服。詔新經入藏。開板流行。車駕親幸譯經院。召僧眾賜坐慰諭。賜臥具繪帛什物。度其院童子十人。悉取禁中所藏梵本令其翻譯。十二月詔選梵學沙門。為筆受。義學沙門十人。為證義。自是每歲誕節。必獻新經。皆召坐賜齋。以經付藏。詔曰。朕方隆教法。用福家。其內外諸郡童行。並與剃度。成都沙門光遠遊西天還。詣闕進西天竺王子沒徒曩表。佛頂印貝多葉。菩提樹葉。詔三藏施護譯其表曰。伏聞支那國。有大天子。至聖至神。富貴自在。自漸福薄無由朝謁。遠蒙皇恩。賜金剛座釋迦如來袈裟一領。即挂供養。伏願支那皇帝。福慧圓滿。壽命延長。一切有情。度諸沉溺。謹以釋迦舍利。附沙門光遠以進。

太平興國八年。詔修高僧傳。又詔賜譯經院名傳法。選童子送院受學。賜僧法遇勅書。往中天竺。勅內侍奉舍利藏僧伽塔下。又勅建壽昌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太平興國八年六月詔。翰林贊寧。修大宋高僧傳。寧乞歸錢唐撰述。詔許之。又詔譯經院。賜名傳法。於西偏建印經院。天息灾等言。歷朝翻譯。並藉梵僧。若遐阻不來。則譯經廢絕。欲令兩街選童子五十人。習學梵字。詔令高品王文壽。選惟淨等十人。引見便殿。詔送譯經院受學。惟淨者江南李煜之姪。口受梵章。即曉其義。歲餘度為僧。升梵學筆受。賜紫衣光梵大師。沙門法遇。自西天來。獻佛頂舍利。貝葉梵經。法遇化眾。造龍寶葢金襴袈裟。將再往中天竺金剛座所供養。乞給所經諸國書。詔賜三佛齊葛古羅柯蘭諸國勅書以遣之。泗州奏。僧伽塔白晝放光。士民然頂臂香供養者。日千餘人。勅內侍奉釋迦舍利。藏之塔下上以新譯經。示宰臣曰。佛氏之教。有裨政理。普利羣生。達者自悟淵源。愚者妄生誣謗。朕於此道。微識其宗。凡為君而正心無私。即自利行也。凡行一善以安天下。即利它行也。如梁武捨身為奴。此小乘偏見。非後代所宣法也。趙普對曰。陛下以堯舜之道治世。以如來之行修心。聖智高遠。非臣下所能知也。詔以御製蓮華心回文偈。祕藏詮逍遙詠。宣示近臣。勅內侍張承貴。往天台山。重建壽昌寺。從沙門自珣請也。

雍熈元年。日本國沙門奝然來朝。詔賜大藏經。勅造羅漢像五百十六身。奉安壽昌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雍熙元年三月。日本國沙門奝然來朝。然言其國傳襲六十四世。八十五主。至應神天皇。始傳中國文字。至欽明天皇壬申歲。始傳佛教放百濟。當梁承聖初年。至用明立。有太子名聖德。年七歲便悟佛法。於菩提寺講勝鬘經。感天雨花。始遣使入中國。求法華經。當隋開皇中也。至孝德立。白雉四年。遣僧道照入中國。從奘法師傳法。當唐永徽四年也。次足姬立。令僧智通入中國。求大乘法。當顯慶三年也。次文武立。寶龜二年。令僧元昉入中國求法。當開元四年也。次孝明立。天平勝寶四年。遣使入中國。求內外教典。當天寶中也。次桓武立。遣僧空海入中國。傳智者教。當元和年中也。次文德立。令僧常曉入中國。求釋迦密教。當大中年也。上聞其王一姓傳繼。臣下皆世官。謂宰臣曰。島夷君臣。乃能世祚永久若是。奝然求謁五臺。及回京師。乞賜印本大藏經。詔有司給與之。勅造羅漢像五百十六身。奉安天台壽昌寺。

雍熈二年。以天竺僧。為朝請大夫。詔尋訪梵經。館西天僧通梵語者於傳法院。又詔僧於內殿。建道場 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二年。閏九月乙未。禁僧人置妻孥。冬十月丙午。以天竺僧天息災施護法天。並為朝請大夫。試鴻臚少卿 按佛祖統紀。雍熙二年。上覽新譯經。謂宰臣曰。天息災等。妙得翻譯之體。乃詔天息災。除朝散大夫。試光祿卿。法天施護。並除朝奉大夫。試鴻臚卿。法天改名法賢。並月給酥酪錢有差。新譯經論。並刊板印行。天息災等言。聞西諸路。頗有道俗。收藏梵經。乞下尋訪。以資翻譯。詔從之。又詔兩街供奉僧。於內殿建道場。為民祈福。歲以為常。西天僧有精通梵語可助翻譯者。悉館於傳法院。嶺南僧置妻孥。詔所在長吏。誡厲以順正教。

雍熙三年。詔係帳童行。並與剃度。以御製聖教序。冠新譯經首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雍熈三年。詔天下係帳童行。並與剃度。自今後讀經及三百紙。所業精熟者。方許係帳。又以御製三藏聖教序。賜天息灾等。令冠新譯經首。

雍熈四年。敕內侍。送寶冠瓔珞袈裟。往峨眉山普賢寺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雍熈四年。勅內侍。送寶冠瓔珞袈裟。往峨眉普賢寺。是日眾見普賢大士。乘紫雲行空中。久之方沒。

端拱元年。勅以高僧傳編入大藏。又詔箋釋御製佛乘文集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端拱元年。翰林通慧大師贊寧。上表進高僧傳三十卷。璽書褒美。令編入大藏。勅住京師天壽寺兩街僧錄可朝等。請箋釋御製佛乘文集。詔許之。

端拱二年。開寶寺塔成。帝親以舍利奉藏。勅內侍。往峨眉。修佛像及寺宇 按宋史太宗本紀。端拱二年八月癸亥。詔作開寶寺舍利塔成 按佛祖統紀。端拱二年。開寶寺建寶塔成。八隅十一層三十六丈。上安千佛萬菩薩塔。下作天宮。奉安阿育王佛舍利塔。皆杭州塔工喻浩所造。凡八年而畢。賜名福勝塔院。安舍利日。上肩輿微行。自手奉藏。有白光起小塔一角。大塔放光。洞照天地。士庶焚香獻供者盈路。內侍數十人。求出家掃塔。上謂近臣曰。我宿世曾親佛座但未通宿命耳。詔直學士院朱昂。撰塔銘。謂曰。儒人多薄佛。向中竺僧法遇。乞為本國佛金剛座立。學士蘇易簡為之。指佛為夷人。朕惡其不遜。遂別命製之。卿宜體此意。勅內侍謝保意。領將作匠。賜黃金三百兩。住峨眉飾普賢像。再修寺宇。并賜御製文集令直院徐鉉撰記。

淳化元年。詔建淳化寺。奉石佛像。又詔赤脚道者入見。賜高麗國大藏經并御製佛乘文集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化元年。通利軍。建城掘地。於古寺基。得巨石佛十軀。詔建淳化寺。以奉其像。又詔赤脚道者入見。上曰。南方禪律如何化物。對曰。究之一理。上起遶龍牀一帀云。是禪是律。對曰。究之一理。上說。高麗國王治。遣使乞賜大藏經。并御製佛乘文集。詔給之。

淳化二年。賜沙門重達及中天竺僧紫服。勅僧贊寧。充史館編脩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化二年。太原沙門重達。自西天還。往反十年。進佛舍利貝葉梵經。賜紫服。住西京廣愛寺。勅翰林贊寧。充史館編修。中天竺那爛陀寺沙門補陀吃多來朝。進佛舍利梵經。賜紫服。南海占城國沙門淨戒詣闕。獻如意金銅鈴杵龍腦香。

淳化四年。詔西邊諸郡梵僧西來。中國僧西遊而還者。所持梵經。並先具奏。封題進上。高麗國王治。遣使謝賜藏經御製文集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化五年。于闐國沙門。進大乘祝藏經。以法賢言。詔焚棄之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化五年。于闐國沙門吉祥。進大乘祝藏經。詔三藏法賢等詳定。賢奏。此經是于闐書體。非是梵文。其中無請問人。及聽法眾。前後六十五處。文義不正。帝召賢諭之曰。使邪偽得行。非所以崇佛教也。宜焚棄之。以絕後惑。

至道元年。詔諸州僧三百人。歲度一人。尼百人度一人。又詔進盂蘭盆儀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燕翼貽謀錄。李主侫佛。度人為僧。不可數計。太祖既下江南。重行沙汰。其數尚多。太宗乃為之禁。

至道元年六月己丑。詔江南兩浙福建等處。諸州僧三百人。歲度一人。尼百人歲度一人 按佛祖統紀。至道元年。中天竺沙門迦羅扇帝來朝。進佛頂舍利。貝葉梵經。詔度僧尼誦經百紙。讀經五百紙為合格。又詔兩街僧錄省才進盂蘭盆儀。

至道二年。詔以御製祕藏詮二十卷。緣識五卷。逍遙詠十卷。命兩街箋注入大藏頒行。勅史館編修贊寧。知西京教門寺。

至道三年九月。西天竺沙門羅護羅來朝。進貝葉梵經。賜紫服 按以上宋史太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御製聖教序。令置先帝聖教序後。賜天竺沙門紫衣。以贊寧充右街僧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咸平元年。御製三藏聖教序。賜明教大師法賢等。令置先帝聖教序後。沙門可升注序進上。詔知制誥朱昂。兼譯經潤文官。中天竺沙門你尾抳等。來朝。進佛舍利梵經菩提樹葉菩提子數珠。賜紫衣。西天竺沙門佛護來朝。進梵經。賜紫衣。勅史館編修贊寧。充右街僧錄。

咸平二年。以聖教序。賜傳法院。陳恕請罷譯經院。不許。勅贊寧遷左街僧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二年。七月壬寅。製聖教序。賜傳法院 按佛祖統紀咸平二年。禮部侍郎陳恕言。譯經院久費供億。乞罷之。上以先朝盛典不許。勅史館編修贊寧遷左街僧錄。

咸平三年八月。試光祿卿天息灾亡。慧辨法師。勅有司具禮送終。

咸平四年五月。試鴻臚卿法賢亡。元覺法師。勅送終如慧辨禮 按以上宋史真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咸平六年。詔擇僧可者。始令往西天取經。又詔隋僧智者科教類次刊牘。賜名天台總錄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咸平六年。知開封府陳恕言。僧徒往西天取經者。臣甞召問。皆罕習經業。而資狀庸陋。或往諸藩。必招輕慢。自今宜試經業。察人材。擇其可者令往。詔可。二月詔隋智者禪師科教類次刊牘。凡百五十四部。賜名天台總錄。譯館請繫開元東土集傳。制曰可。

景德元年。賜諸國沙門紫服。以旱召西天梵僧作呪法。詔楊億裁定傳燈錄頒行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景德元年。日本國沙門寂照。來進無量壽佛像。金字法華經。水晶數珠。賜紫方袍。西天三藏法護。來進佛舍利。貝葉梵經。賜紫衣束帛。館於譯經院。北天沙門戒賢。來進梵經。賜紫服。七月亢旱。召西天梵僧於金明池。水心立壇呪龍。有雲霧。自池中出。須臾雨至。自後歲旱。必作呪法多驗。東吳沙門道原。進禪宗傳燈錄三十卷。詔翰林學士楊億。裁定頒行。

景德二年。幸傳法院。觀新譯經。召僧見便殿。閱試行業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二年九月庚午。幸興國寺傳法院。觀新譯經 按佛祖統紀。二年三月。迦濕彌羅國沙門日羅失稽來。進梵經菩提樹葉。七月西天沙門達摩波來進梵經。賜紫服。九月上幸譯經院。令三藏諸僧坐賜香茶繒綵有差。上以諸寺住持。先是僧職遷補。或非其才。至是召見便殿。閱試行業。

景德三年。孫𠁗奏請減損修寺度僧。不許 按宋史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景德三年。諸王府侍讀孫𠁗。奏請減損修寺度僧。上曰。釋道二門。有助世教。人或偏見。往往毀訾。縱使僧道。時有不檢。安可即廢。

景德四年。賜交州佛氏書。臣僚請禁教不聽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四年秋七月乙亥。交州來貢。賜佛氏書 按佛祖統紀。四年臣僚言。愚民無知。侫佛過度。謂捨財可以邀福。修供可以滅罪。蠧國害政。宜加禁止。上謂宰臣曰。佛教使人遷善。誠有其益。安可禁之。且佛法所至甚廣。雖荒服諸國。皆知信奉。唯道教中原有之。然不甚盛。王旦對曰。頃歲虜使。登開寶塔。瞻禮甚。誓當戒殺。及至上清宮。不復屈膝。是知四夷唯重佛而不敬道也。上曰然。詔遣使送金襴袈裟。往惠州羅浮山中閣寺。奉釋迦瑞像。仍為國建祈福道場。感五色祥禽。集於齋所。

景德□年。始令宰相率內職。赴佛寺。行香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王文正筆錄。舊制國忌。迭命宰相參知政事一員。率文武常參官。赴佛寺行香。內職不預焉。景德中。同樞密院事王公欽若。陳公堯叟。率內職同赴。乃聽自今大忌。樞密使內職學士。內諸司使。軍職下洎列校。同為一班。先詣西上閤門。進名奉慰。宰相參知政事。文武百官為一班。次詣閤門。進名奉慰訖退。齊赴佛寺行香。小忌則否。

大中祥符二年。禁毀金寶塑浮屠像。敕僧惟淨試光祿卿。同預譯經。賜吳國大長公主。號報慈正覺大師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癸丑。禁毀金寶塑浮屠像 按佛祖統紀。二年昇州崇勝寺。賜名承天。立甘露戒壇。勅光梵大師惟淨。試光祿卿。同預譯經。九月吳國大長公主出家。法名清裕。賜號報慈正覺大師。即太宗第七女。幼不茹葷血。上幸延聖寺。抱對佛願舍為尼。至是乞落髮。詔建資聖院以居之。勅釋門威儀教坊樂部以為迎導。時密王女。曹王女。及後宮三十人餘。皆隨出家。詔於是日普度天下童子十人。度一人。又詔於洛陽甲馬營。太祖誕聖之地。建應天寺。以奉神御。

大中祥符三年。詔天下諸路。皆立戒壇。禁官民毀辱僧尼。詔出經論題目。考試沙門。館僧雲豁於北御園。西天中天竺沙門來朝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三年。詔京師太平興國寺。立奉先甘露戒壇。天下諸路。皆立戒壇。凡七十二所。京師慈孝寺。別立大乘戒壇。勅品官無故毀辱僧尼。口稱禿字者。勒停見任。庶民流千里。詔知制誥李維。出經論題目。考試沙門。以為遷補。左右街之序。左街相國寺。右街開寶寺。又詔吉州西峯雲豁禪師。館於北御園。入定月餘。求歸故山。詔許之。師每入定。或經歲方出。西天沙門眾德來朝。進舍利梵經菩提印。中天竺沙門覺稱法戒來朝。進舍利梵夾金剛座真容菩提樹葉。召見便殿。慰勞甚厚。館於譯經院。稱進讚聖頌。詔惟淨譯之。稱謂學士楊億曰。入此國見屠殺豬羊市肆懸內。痛不忍觀。西竺食肉五辛者。驅出城。故無貨者。心不欲久居此。願至五臺。禮文殊。即還本土。晉公丁謂問之曰。數萬里遠來。更何所為。稱曰。并欲禮宣律師塔耳。及還。詔賜金襴袈裟奉安金剛座及賜裝錢茶果。

大中祥符四年。幸廣化諸寺。瞻無畏塔及摩騰真身。詔修普賢寺。設三萬僧齋。歲度僧四人。又詔守堅道者入見。令宮女皆出焚香。賜般尼國沙門紫服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四年三月。上幸洛陽龍門山廣化寺。瞻無畏三藏塔。製讚刻石置之塔所。復幸白馬寺。瞻摩騰三藏真身。上謂近臣曰。摩騰至今千年。而全身不壞。良可尊敬。宜嚴諭寺僧。用心守護。因御製以褒之。詔賜黃金三千兩。增修峨嵋山普賢寺。設三萬僧齋。歲度僧四人。又詔漣水軍守堅道者入見。令宮女皆出焚香。每一女至前。上給之曰后也。師皆言非。如是數十人。師忽起曰。陛下好養此人。他日必作家主。即章獻太后也。師乞歸山。詔許之。在山常紙衣。閉戶不見人。有置食庭前者。人退自取之。五月般尼國沙門寂賢。來進梵經菩提印。賜紫服。十一月益州守臣李士衡。進大慈寺沙門仁贊編脩釋氏會要四十卷。

大中祥符五年。詔沙門茂貞入見。又詔日本國建寺。賜額神光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五年二月。詔嘉州峨眉山沙門茂貞入見。上賜以詩。館於景德寺。舒王元偁夢青衣童。持書以授中使。足蹈黃雲。隱隱而沒。王以問師。答曰將有儲嗣降孕之慶。未幾。仁宗生。日本國遣使稱貢言。國東有祥光見。舊傳中原天子聖明則應此瑞。上喜。詔日本建寺。賜額神光。勅詞臣為撰寺記。

大中祥符六年。詔試童行經業。方許剃度。賜開寶寺塔號。又賜編修大藏經錄。名大中祥符法寶錄。西天竺沙門來。賜紫服。召僧崇矩。入內殿講經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六年二月。詔天下官吏。試童行經業。方許剃度。五月開寶寺福勝塔。有金色光見相輪上。又有聖僧遶塔。翌日得五色舍利。上親幸敬觀。見舍利於塔表。大如月色。同水晶。往來飛動於鈴索之上。士庶同瞻。於地甎上。護舍利五千餘粒。詔賜號靈感之塔。時京師天清寺興慈塔。亦有舍利見相輪上。上曰。像教嘉祥生民之福也。八月兵部侍郎譯經潤文官趙安仁。奉詔編脩大藏經錄成。凡二十一卷。賜名大中祥符法寶錄。仍賜御製序云。自太平興國以來。凡譯成經律論。四百十三卷。祕書監楊億。光梵大師惟淨等編次。又請以兩朝御製佛乘文集。編入大藏。下詔褒許。諡泗州僧伽大士普照明覺大師。公私不得指斥其名。九月西天竺沙門知賢等來進舍利梵經。賜紫服。十一月西天波羅奈沙門滿賢進梵經無憂樹葉。浮石崇矩法師至京師。上聞其名。召入內殿。講四十二章經。盛談名理。上心大悅。賜紫服金幣香藥。

大中祥符八年。詔以太宗御製妙覺集。編入大藏。南海注輦國。遣使進天竺梵經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八年。勅汀州南安巖。名均慶院。賜太宗御書百二十軸。詔以太宗御製妙覺五卷。付傳法院。編入大藏。南海注輦國。遣使來貢。進天竺梵經。其使言。四十年以來。海無風濤。意中國有聖人出世。

大中祥符九年。天竺諸國沙門來。進舍利梵經。勅修龍門山石龕佛。詔沙門智悟祈雨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中祥符九年二月。北天竺優填曩國沙門天覺。南天竺師子國沙門妙德。西天竺迦蹉國沙門等來。各進舍利梵經。各賜紫衣金幣。四月中天竺薩縛羅國沙門童壽來。進梵經。賜紫服。五月東天竺縛鄰捺國沙門普積來。進梵經。賜紫服。西京龍門山石龕佛。歲久廢壞。上命沙門栖演給工修篩。凡一萬七千三百三十九尊。九月不雨。詔泗州龜山沙門智悟入京。止開寶寺。祈雨。悟先在泗州祈雨。有感。曾斷一臂。至是又曰。若七日得雨。更舍一臂。五日大雨。乃截一臂。上遣使賜藥。悟曰無害。人見所截臂無血。甚異之。泗守與郡人皆夢。僧伽謂之曰。悟是五百羅漢中一。來此救世。

天禧元年。詔新譯頻那夜迦經。不許入藏。賜台州東掖山智者教文印本四千餘卷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禧元年四月。詔曰。金仙垂教。實利含生。貝葉膽文。當資傳譯。苟師承之或異。必邪正以相參。既失精詳。浸成訛謬。而況葷血之祀。甚瀆於真乘。厭詛之辭。尤乖於妙理。其新譯頻那夜迦經四卷。不許入藏。自今以後。似此經文。不得翻譯。七月詔賜台州東掖山智者教文印本四千六百二十卷。住山本如觀郡人。建教藏閣。以奉之。

天禧三年。詔以御注佛經。入藏頒行。又詔賜女真國大藏經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禧三年譯經三藏法護等請。以御注四十二章經。御注遺教經。入藏頒行。詔可。十一月東女真國入貢。乞賜大藏經。詔給興之。

天禧四年。詔以御製釋典法音集。附大藏。賜西天竺沙門紫服。又特賜僧知禮號法智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禧四年正月。右街講經祕演等請。以御製釋典法音集。命僧箋注。凡三十卷。乞附大藏。詔可。初是楊億提舉其事。集中有六種震動之語。一僧箋之。將三百字。暗碎不可觀。億削去。自注云地體本靜。動必有變。人服其簡。西天竺沙門普善。來進梵經。賜紫服。附馬都尉李遵最奏四明知禮法師高行遺身。上嘉歎不。特賜法智之號。仍宣旨住世演教。不許遺身。時譯經院證義簡長等二十三人。各寄聲詩贊美道德。

天禧五年。詔遣內侍。請僧法智領眾。修法華懺。又詔建資聖禪院。為將士戰亡者追福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禧五年詔遣內侍俞源清。往四明延慶。請法智法師。領眾脩法華懺為國祈福。師為述脩懺要旨上之。詔於并州。建資聖禪院。為將士戰亡者追福。門下侍郎平章事丁謂兼譯經潤文使。翰林學士晁迥李維兼潤文官。是歲天下僧數三十九萬七千六百十五人。尼六萬一千二百四十人。

乾興元年。仁宗即位。章懿太后遣使請僧遵式為國行懺。賜龜茲國僧紫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乾興元年二月戊午即位 按佛祖統紀。乾興元年。章懿太后遣使。詣錢唐天竺。請遵式法師。為國行懺。師著金光明護國道場儀上之。因奏天台教卷。乞入大藏。龜茲國僧華嚴來進佛骨舍利梵經。賜紫服。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三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77 冊 No. 1521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彙考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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