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卷

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 第21冊
No.375 盂蘭盆經疏孝衡鈔 (2卷)
【宋 遇榮鈔】
第 2 卷

 

佛說盂蘭盆經疏孝衡鈔卷下

【疏】四正解經文。於中復二。初釋題目。

【鈔】疏科分二。初翻譯時主又二。初通敘三譯。

【疏】述曰。此經總有三譯。一晉武帝時。剎法師翻云盂蘭盆經。

【鈔】舊本云剎法師。蓋傳寫之誤。藏本云西晉三藏竺法護譯。梵語曇摩羅剎。此云法護。今略云剎也。

【疏】二惠帝時。法炬法師譯云灌臘經。應此文云。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等故。三舊本別錄。又有一師翻為報恩經。約所行之行而立名故。

△二正指此本。

【疏】今所釋者即初譯也。

△二正釋經題二。初能說之佛。

【疏】義淨三藏云。頒自我口。暢之彼心。以教合機。故稱佛說。

△二所說之法二。初釋所詮三字復二。初別明三字。

【疏】盂蘭是西域之語。此云倒懸。盆乃東夏之音。仍為救器。若隨方俗應曰救倒懸盆。

【鈔】盆乃東夏之音。即今大宋翻經者言。舊云盆佐那。略言盆也。新云門佐羅。亦云門佐曩。華言救器。如前釋。若言骨拏迦翻為盆。非經之本意也。

二總顯行相。

【疏】斯由尊者之親。魂沈闇道。載饑且渴。命似倒懸。縱聖子之威靈。無以拯其塗炭。

【鈔】闇道之言雖通於三塗。今明鬼趣。載。則也。且。兼也。皆語詞。塗炭者。鬼趣危苦。如陷泥墜火。無救之者。

【疏】佛令盆羅百味。式貢三尊。仰大眾之恩光。救倒懸之窘急。即從此義以立經名。

△二釋能詮經字二。初隨文釋義。

【疏】經者。正明為綫。義曰契經。綫能貫華。經能持緯。謂所詮之義。似緯似華。能持之文能持能貫。今順此方典誥是以目之為經。借義助名仍加契字。

【鈔】經者。法苑云。西域呼汲索。衣綫。席經。聖教。皆名素怛纜。此有六義。藏教攝三。謂綫。經。聖教。聖教謂律與論。以是經中一分義故。皆名素怛纜。天親慈恩各四義釋。如前錄。佛地二義。雜心五義。由此多義故但言經。不言綫等。疏棄通經而取局綫。違自引論寐之胡甚。

△二指同餘論。

【疏】此釋符佛地論二義中貫穿之義。(如上釋)雜心論五義中結鬘之義也。(餘四者。涌泉。出生。繩墨。顯示也)

【鈔】五義者。一出生義。令生出苦故。二涌泉義。義味無盡故。三顯示義。明因果相故。四繩墨義。去邪取直故。五結鬘義。如綫貫花集諸義故。

△二釋經本文二。初科判經文復二。初總科一經二。初科經三分。

【疏】次解本文分三。一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二指古規模。

【疏】以三分之興。彌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

△二別科序分二。初信起科復二。初釋證信意。

【疏】初序分中諸經多有二序。一證信序。謂如是之法我從佛聞。標記說時說處分明。大眾同聞非謬。以為證據令總信受。經無豐約非信不傳。由是經初必須證信。故智度論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

△二釋發起意。

【疏】二發起序。發明生起正宗之法。如淨名寶蓋。法華毫光之類。

【鈔】說維摩經時。寶積等五百長者各獻一蓋。佛受。合成一蓋。略有四義。一由佛神力合多為一。欲令施者生不思議想故。二合蓋現土。發起施者脩淨土業無上心故。三明諸法無定。或多為一。多不定多。或一為多。一不定一。悟實相者未曾一多。四表諸長者。現在同悟無生。未來同成佛故。廣如彼疏。說法華時。佛於眉間放白毫相光。疏云眉者。面首之媚。表所說勝一乘宗媚。間謂兩中。表說中道。白為眾色之本。顯此法是三乘之源。放光破闇。警覺羣機也。

△二通別科。

【疏】然證信亦云通敘。諸經皆同故。亦云經後序。佛說法時而未有故。發起亦云別序。諸經各別故。亦云經前序。佛先自發起方說正宗故。

△二隨科解釋。

【疏】初證信序者。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鈔】疏科二。初說佛因由復二。初總敘問答。

【疏】述曰。則佛臨滅度時。阿難請問四事。佛令置此言也。

【鈔】大術經說。佛受波旬請。將入涅槃。阿難悲咽。優波離等。教示阿難請問佛滅度後所為之事。謂問四事(云云)

△二別敘四事。

【疏】所問四事。佛一一答。謂一依四念處(謂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二以戒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

【鈔】戒為師者。訓匠軌範名師。師有二種。謂人與法。如來在日以佛為師。佛滅度後以法為師。軌則儀範依戒法故。別解脫戒為汝等師。惡性比丘梵壇治之。梵。淨也。壇。法也。以清淨法默擯治之。作一羯磨。七眾不得共語。故云梵壇治之。

【疏】四一切經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人俱。

△二釋經文義二。初顯經闕異復二。初顯經所闕又二。初敘述餘經。

【疏】諸經多具六種成就。文或闕略義必具之。謂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六眾。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鈔】依佛地論通敘有五。一如是我聞為信成就。總聞令生信故。二一時之言為時成就。三佛為教主成就。四在舍衛國等為處所成就。五與某等眾若干人俱為眾成就。此略第五。文具應云。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目犍連四輩弟子俱等也。然今疏主。依般若燈論作六種成就。故云如是者信成就也。文窄旨隱。行相難知。指陳何法令生信乎。所宗既殊。可從佛地。

△二指此經闕。

【疏】今經闕於列眾也。

△二顯經所異二。初指陳標異。

【疏】又聞成就為初。異餘經者。各是譯人之意。

△二釋其所以三。初餘經四字正倒。

【疏】謂或云。如是之法我從佛聞。或云我於佛邊聞如是法。皆是指法之詞也。

【鈔】或云如是我聞。或云我聞如是。佛地論云。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從佛聞。皆離增減異分過失。乃至云。是故聞者應正聞。如理思惟當勤修學。真諦三藏依微細律。明阿難陞座集法藏時。身如真佛具諸相好。下座之時還復本形。集法藏傳亦云。眾生三疑。一疑佛大悲從涅槃起更說妙法。二疑更有佛。從他方來住此說法。三疑阿難轉身成佛為眾說法。為除彼疑。指如是法。我昔侍佛親所曾聞故云如是我聞。

△二此經不言我意。

【疏】不云我者。意彰聖人皆證無我理故。

△三餘經言我之意。

【疏】餘經有者。即阿難自指五蘊假者。不同情計之我。亦無過也。

△二隨文正釋五。初釋聞如是又二。初釋聞字。

【疏】聞謂耳根發識。聽彼外聲。

【鈔】佛地論云。聞謂耳根發識。聽受所說佛教音聲若但聞聲可唯在耳。若緣名句便在意中。瑜伽亦云。聞。謂比量。廢別耳意。總言聞也。

△二釋如是。

【疏】次云。如是者。信成就也。夫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信順之詞也。

【鈔】法華疏云。如是者感應之端。如以順機受名。是以無非立稱。眾生以無非為感。如來以順機為應。傳法聖者。欲顯名教出於感應。故建言如是。

△二顯一時言二。初正釋一時復二。初二義正釋。

【疏】一時者。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名一時。簡異餘時也。

【鈔】一時者。佛地論中二義釋之。一說者聽者。剎那相續。說聽究竟。法席事畢。總名一時。二說者聽者。共相會遇。無前無後。說聽同時。故名一時。配疏應云。說聽究竟。總名一時。師資合會。名一時也。

△二以義釋成。

【疏】謂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但云一。諸方時分延促不定。故總言一時。

【鈔】即以疏云。年月春秋等無量時也。若一一別舉則成繁雜。若止定一時。則不能普應諸方凡聖利鈍機宜。為欲普應一切機故。總言一時。意取說聽事訖。名一時也。其中具含長短等義。利根時短。悟解速故。鈍根時長。悟解遲故。若舉年月等。不應利根。若舉須臾等。不應鈍根。若舉四時十二時等。不應四洲諸天機故。由此但總言一時也。諸方下。釋成次上無量時義。意說四洲諸方時分不定。凡聖利鈍延促不定也。

△二會釋例難二。初牒前例難。

【疏】然諸經中不指定時。指定處者。

△二會釋文意二。初指慈恩解。

【疏】有解招難故不用之。

【鈔】有解招難。如玄贊疏云。問。處中有淨穢。隨機定說處。時中凡聖殊。何容不定說。答。說處標淨穢。淨穢可定知。(標舍衛等。十地菩薩謂是淨土。聲聞等眾謂是穢土。一處見異。淨穢雙彰也)說時有短長。凡聖不可準。一會機宜。有利有鈍。長時短時。如何定準。(一時之言具含長短。利根謂短。悟解速故。鈍根謂長。悟解遲故)故處可定說。而時但總言一時也。

△二疏主自解。

【疏】今詳其意。以處則不過十六國中。遊化住止之處。而有其數。易為標指。

【鈔】十六國者。仁王經云。毗舍離國。憍薩羅國。乃至瞻波國。今疏云。以處則不過十六國中者。雖依智度論。彼約遊化境界而言。其義局也。然法王自在。天上說法。龍宮集會。於一切處普化六趣。非唯十六國中。招難之言。復歸疏主耳。

【疏】時則年月春秋寒熱晝夜寅卯須臾等時變異迅速。積數無量。不可說錄難為標指故。

△三彰說教主。

【疏】佛者。梵語佛陀。此云覺者。謂覺了真妄性相之者也。覺有三義。一自覺我空。簡異凡夫。二覺他法空。簡異二乘。三覺滿俱空。合於本覺名究竟覺。或名大覺妙覺。簡異菩薩。

【鈔】佛陀。翻為覺者。無漏五蘊假者。有主宰義。故名者也。覺體是慧。覺察斷障。覺了二諦。謂本智覺了勝義真性。後得覺了世俗妄相。此有三覺簡諸凡聖。一者自覺。由證我空無為理故。自覺斷障。簡異凡夫。二者覺他。由證法空無為理故。覺他利物。簡異二乘。三者覺滿。由證人法俱空理故。至究竟位。名為覺滿。依起信論。以無為理。名為本覺。以有為智。名為始覺。由以始覺圓合本覺。名究竟覺。方廣無際。亦名大覺。勝無比等。亦名妙覺。簡異菩薩。彼雖二覺。然在因位。未圓滿故。唯有如來具足三覺。獨名為佛。

△四辨所化處二。初釋二處意復二。初真諦記釋。

【疏】在舍衛等者。處成就也。

【鈔】上生疏云。梵語室利羅筏悉底。舊云舍衛國。訛略也。此云豐德城。在中印度。憍薩羅國之都城名也。為簡南憍薩羅。故以都城為國之稱。言豐德者。一足財物。二妙欲境。三饒多聞。四豐解脫。國豐四德。故以為名。所言在者。遊化居止之義。遊化國中。居止園林。故名為在。

【疏】真諦記云。住處有二。一境界處。(遊歷之境)謂化在俗之流。二依止處。謂統出家之眾。初即舍衛。後即祇園。

△二婆沙釋論。

【疏】婆沙論云。舉舍衛者。令遠人知。(國是總名)舉祇園者。令近人知(園是別故)

△二釋二處文二。初釋遊化處。

【疏】舍衛此云聞物。謂具足財寶之物。多聞解脫之人。遠聞諸國。故義淨三藏譯金剛經云。名稱大城。

△二釋居止處二。初別釋園樹名義分三。初園樹名義又二。初釋園樹名。

【疏】祇樹等者。即祇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買之園。

△二釋施主名。

【疏】祇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時王與外國戰勝。因以為名。

【鈔】言祇陀者。訛也。正云誓多。此翻為勝。是鉢剌犀那恃特王。舊云波斯匿王訛也。此云勝軍王。彼王之太子也。太子生時隣國怨至。戰而得勝。故為名也。

【疏】給孤獨者。是臣之號。本名須達多。此云善施。謂給孤獨即是善施。又常行施故名善施。鄉人美之號給孤獨(孤者少而無父也。獨者老而無子也)

【鈔】梵語蘇達多。舊言須達。訛略也。此云善施。是勝軍王之大臣也。

△二園樹先後。

【疏】然園是須達所買。樹是祇陀所施。園總樹別先合標園。今以禮別尊卑。故樹先園後。

△三因顯伽藍此方名寺。

【疏】西國呼寺為僧伽藍摩。此云眾園。以佛教東流初至中國止鴻臚寺賓異域僧。僧既漸多散置別館。存其本號皆曰寺焉。

【鈔】眾園者。是出家眾所住園故。後漢第二主孝明皇帝時。摩騰竺法蘭初到洛陽。權住鴻臚寺。別剏堂殿安之。二僧移入新居。不忘其本故標寺號。又以白馬經至此而死。建塔葬於寺中。因名白馬寺。僧史略云。至後魏太武帝始光元年。剏立伽藍名為招提。隋煬帝大業年中。改為道場。至唐復為寺也。

△二買園施樹因由二。初敘致因由。

【疏】其買園施樹者。涅槃經說。須達長者為兒娉婦。詣王舍城。因見佛發心請入舍衛說法。佛令舍利弗隨歸先揀住處。擇得祇陀太子之園。長者問買。太子戲云。側布黃金滿即賣之。長者便欲交付。太子云是戲言。共請斷事之人斷之。被斷令依先語。長者載金側布唯少一隅。太子見其不惜財寶。知佛殊勝。遂施所餘之地置立門屋。施園中樹以為林蔭。

【鈔】被斷等者。涅槃等說。淨居天子化作斷事之者。斷與須達。於是布金滿地。高敷五寸。壁方十里。少五百步。未滿十里。一庫金盡。更欲取金。太子知意。自思念言。彼尚傾庫修諸福慧。我何所乏而無修建。語須達言。地雖汝主。林樹屬我。共助成功。具陳供佛。餘未徧者五百步地。不須復金。請以見與。我自為佛建立門樓。常使如來經遊出入。須達許之。是時須達七日。成立大房足三百口。禪坊淨處六十三所。冬屋夏房厨坊浴室洗脚之處。大小圊廁。無不具足。所設訖。即執香爐遙請如來。佛時懸知是長者心。即與大眾至舍衛城。祇陀園林須達精舍。即住其中。佛告阿難。園地須達所買。林樹祇陀所施。二人同心共崇勝福。自今後。應謂此地為祇樹給孤獨園。如佛世尊。住王舍城耆闍崛山說法華經。慈恩釋云。城勝餘城。無麗物而不出。法勝餘法。無嘉德而不具。山勝餘山。為好鳥之所棲止。法勝餘法。為上人之所遊心。故知玄妙喻通教理。或教妙如城。含妙理故。理高如山。出二乘故。有所表矣。此在舍衛國。國豐四德。表此經中。孝順設供。苦報恩。四義勝故。樹勝餘樹。為釋子之林蔭。經勝餘經。為孝子之依稟。園勝餘園。布金買而施佛利生。法勝餘法。設勝會而奉僧拔苦。祇陀太子依父王命。修仁蘊德。表佛弟子依法王教。修慈行孝。須達長者濟近遠之孤貧。行孝順者救父母之幽苦。佛所施為。事不虗設。皆有表矣。

△二結歸名號。

【疏】二人共成精舍請佛居之。故云祇樹等也。

△五議所化眾。

【疏】闕眾成就者。但文略也。如無常經等。然有其時必具徒眾。故經末云。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二發起序二。初釋其定趣。

【疏】二發起序者。此經既以孝順拔苦為宗。故託救母之緣而為發起。

△二科經解釋。

【疏】文分為六。第一目連道滿。第二知恩欲酬。第三攀慕徧尋。第四得見所在。第五慟哭往救。第六惡習現前。今初。

大目犍連。始得六通。

【鈔】疏科二。初目連名氏又二。初顯姓釋名。

【疏】述曰。此人姓大目犍連。唐言採菽氏。彼國上古有仙常食菉豆。尊者。是彼之種族也。名尼拘律陀即樹名也。尊者二親。因祭此樹神而生尊者。故名此也。

【鈔】法華疏云。梵語摩訶沒特伽羅。大目犍連訛也。此云大採菽氏。上古有仙居山寂處。常採菉豆而食。因以為姓。尊者之母是彼種族。取母氏姓而合其名。得大神通。簡餘卑姓。故名大採菽氏。從父本名俱利迦。亦云拘麗多。舊名俱律陀訛也。

△二呼姓所以。

【疏】是王舍城中輔相之子。時人貴其種所以稱其氏。

【鈔】上生疏云。目連是婆羅門種。與舍利弗少為親友。同厭俗塵各求出離。互相謂言。若先嘗甘露必同其味。後舍利弗。王舍城中逢於馬勝為說偈言。諸法從緣生。緣謝法還滅。我師釋迦文。常作如是說。舍利弗聞。即證初果。復為目連說所聞偈。目連聞。復證初果。遂與徒眾二百五十人俱來到佛所。世尊遙見。指告眾曰。彼來之者。我弟子中神足第一。佛呼善來苾蒭。淨修梵行。得離苦際。聞是。鬚髮自落。俗裳自變。戒品清淨。經七日。證阿羅漢果。神通第一。按十二由經云。佛成道後五年度目犍連也。

△二始得六通二。初總釋經意復二。初正釋。

【疏】始得六通者。始即是初。初得聖道便度二親。本因親而修道故也。

△二釋妨。

【疏】道雖無異本願各殊。故諸聖者不必皆爾。

△二別釋六通二初釋別名分六。初神境通。

【疏】六通者。一神境通。智證神境故。亦名如意通。身如其意欲往即到故。

【鈔】神謂神變。靈妙之德。境謂境界。雨花等事。神所變境。名為神境。境體即神。名為神境。通者。無擁滯義。變現神境之通。名神境通。

△二天眼通。三天耳通。二科合。

【疏】二天眼通。三天耳通。謂能見能聞。若近若遠。障內障外。色聲等故。

【鈔】天眼通者。清淨色根照境發識。名之為眼。依天修得。名為天眼。有人趣身。引得天眼。眼屬色界。亦名天眼。謂由天眼引發通故。名天眼通。天耳通準此。

△四宿命通。

【疏】四宿命通。能知宿世本生本事故。

【鈔】宿命通。亦名宿住通。宿世所住壽命。本生族望。本所造作。善惡事業。如是一切皆能知故。

△五他心通。

【疏】五他心通。謂於定散漏無漏心。一切能知故。

【鈔】他心通者。他人心品。若定若散。有漏無漏。善惡無記。皆能知故。

△六漏盡通。

【疏】六漏盡通。謂身中漏盡而能知故。

【鈔】漏盡通者。漏盡身中。得此通故。又知自他漏染盡故。又無為理漏盡顯故。得漏盡名。漏盡之通名漏盡通。六通剋性皆智為體。三乘聖人所得神通。勝劣有異如別處說。

△二釋通義。

【疏】六皆無擁。故總名通。

第二知恩欲酬。

欲度父母。報乳哺之恩。

【鈔】疏科二。初子行孝順報恩之相分三。初正顯報恩孝順之相又二。初總釋經文。

【疏】述曰。度謂度脫。然報恩兩字。但是通標虗位度脫正是其報。乳謂母乳。哺是嚼哺(乳哺如濟食。是恩之實事。度脫如扶輪。是報之實事)

△二別釋三事二。初列三事。

【疏】然父母有遠近。恩有輕重。報有分全。

△二隨列釋三。初父母遠近分二。初略指遠近。

【疏】遠者七世乃至多世。近者即生此身。

△二廣明遠世二。初七世父母復二。初依外典說。

【疏】七世者。外教所宗。人以形質為本傳體相續。以父祖上為七世。故偏尊於父。

【鈔】偏尊於父者。以說此身是父遺體。皆從父姓矣。

△二依內教說二。初約理正陳。

【疏】佛教所宗。人以靈識為本四大形質為靈識所依。世世生生皆有父母生養。此身去。乃至七生所生父母。為七世也。

△二會經文意。

【疏】然寄託之處唯在母胎。生來乳哺懷抱。亦多是母。故偏重母。是以經中但云報乳哺之恩也。

△二多世父母。

【疏】乃至多世者。於中偏取歸依佛來。所有生身父母。能生我身修道器故。諸佛成道之時。多生父母。皆相會遇聞法獲益。

【鈔】此指其時分以分輕重。故說後。若無其身不歸依佛。由其父母生於身器。方歸依佛。故恩重也。

△二恩有輕重。

【疏】恩有輕重者。此生父母最重。餘漸輕也。

△三報有分全二。初雙標分全。

【疏】報有分全者。侍養一生為分。度脫多生為全。

△二別釋分全。

【疏】故經云。左肩擔父。右肩擔母。徧行大地。亦不能報恩。故知此生所報為分。設同孟宗董黯董永之類。亦為分也。今經云。欲度父母者。意令得道明其全也。

△二古聖恩深難報之相二。初直顯負恩。

【疏】若總不報。便是不孝罪人。況加逆事。

△二舉輕況重。

【疏】且泛論一切人恩。華嚴經云。不知恩者。多遭橫死。觀佛相海經云。有恩不報是阿鼻因。諸恩尚然況於父母。父母之恩。無可校量。

△三父母恩深難報之相二。初引詩顯示。

【疏】故詩云。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乃至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第十三周幽王好征伐。人民勞苦。孝子不得終養耳)

【鈔】蓼。音六。蓼蓼者。長大貌也。匪。非也。伊。唯也。勞苦所役心昧目昏。見長大者莪草。謂非莪草而唯蒿草也。哀哀者。苦恨之貌也。哀嗟苦恨。恨不得終養於父母也。父母生我勤劬勞苦。不得終於侍養。所以自恨。銜者。含也。恤。憂也。靡。無也。無父依怙。無母倚恃。我出含憂。我入無至。父兮生我。母兮鞠養。拊拍憐我。畜起悅我。長我知見。覆育我身。顧者。旋視也。而旋視我。反復(音覆)視我。父母出入腹厚於我。我今欲報如是之德。恩如昊天。罔無窮極。而難報之。

△二三藏指陳。

【疏】故三藏云。父母義高天地。恩深巨海。是以係仰顧腹之恩。思答劬勞之德。

【鈔】係仰者。係心仰念顧視腹厚之恩也。

△二父母恩重子逆之相二。初引經顯示分三。初父母恩重復二。初略示恩深又二。初養育劬勞。

【疏】父母恩重經云。父母懷抱。含笑未語。和和弄聲。飢時須食。非母不哺。渴時須飲。非母不乳。云云。十指甲中食子不淨。云云。

【鈔】恩重經云。佛告大眾。人生在世。父母為親。非父不生。非母不育。是以寄託母胎。十月懷身。歲滿月充。子母俱險。生墮草上。父母養育。臥在欄車。父母懷抱。含笑未語。和和弄聲。饑時須食。非母不哺。渴時須飲。非母不乳。子若饑時。嚥苦吐甘。推乾就濕。非父不親。非母不養。慈母養兒。去離欄車。十指甲中。食子不淨。子飲母乳。八斛四斗。故言云云。

△二恩深難報。

【疏】計論母恩。昊天罔極。嗚呼慈母。云何可報。云云。

【鈔】次云。阿難白佛言。世尊。父母之恩如何可報。唯願說之。佛告阿難。若有慈孝之子。能為父母於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造盂蘭盆。獻佛及僧。得福無量。能報父母之恩。若復有人。書寫是經。流布世間。受持讀誦。為他人說。當知是人。能報父母之恩。故言云云。

△二廣明恩重二。初母蹔離兒心驚乳溢復二。初引經顯示。

【疏】至於行來東西隣里。井竈碓磨。不時還家。母忽心驚。兩乳流出。即知我兒。家中憶我。即便還家(反如齧指心痛)

【鈔】齧指者。先賢傳云。蔡順。字君仲。汝南人也。侍母至孝。曾略出。有客來急須見之。母遂齧指。順乃心痛走歸。後漢時人。彼以母思於子。其子心痛。此以子思於母。其母乳流。故云反如。

△二問答釋疑二。初指經伸問。

【疏】問。詳此經文淺朴。偏誡貧賤之流。何也。

△二三義釋之。

【疏】答。君子自孝。故偏誡小人。又君子有簞瓢之貧。何妨碓磨等事。

【鈔】論語云。子曰。賢哉回也。一簞(笥也)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賢哉回也(孔曰。顏淵樂道。雖簞食在陋。不改其所樂也)顏回君子尚有簞瓢之貧。何妨富者而有碓磨之事。

【疏】又偏敘艱勤之語。始彰鞠養之勞耳。

△二子歡母喜養育忘疲。

【疏】又云。其兒遙見母來。或在欄車搖頭弄腦。或復曳腹隨行。嗚呼向母。母為其子曲身下就。長舒兩手摩拭塵土。嗚和其口。開懷出乳。以乳乳之。母見兒歡。兒見母喜。二情相交。恩愛愛重。莫復過是。云云。

【鈔】次下云。二歲三歲。弄意欲行。至於食時。非母不知。父母行來。值他坐席。或得餅果。不敢噉啜。懷歸與子。十來九得。恒常歡喜。一迴不得。嬌啼佯哭。嬌子不孝。必有五摘。孝子不嬌。必有慈順。

△二子長不孝四。初子長忘恩父母繫念。

【疏】既生長大。朋友相隨。梳頭摩髮。欲得好衣。服蓋其身。弊衣故破。父母自著。新好綿帛。先與其子。至於行來官私急疾。傾心南北。逐子東西。

△二夫妻娛樂疎棄二親。

【疏】橫簪頭上子漸長大。為與索妻。得他女子。父母轉疏。私房室內。共相語樂。

△三親老無依日夜嗟歎。

【疏】父母年老。氣力衰微。終朝至暮。不來借問。或復父孤母寡。獨守空房。猶如客人。寄止他舍。常無恩愛。或無襦被。寒凍苦辛。厄難遭之太甚。年老色衰。多饒蚤蝨。夙夜不臥。長吟歎息。何罪宿愆。生此不孝之子。

△四違罵父母喜順妻兒。

【疏】或時呼喚。瞋目驚怒。盡不從順。婦兒罵詈。低頭含笑。乃至云云。

【鈔】乃至云云者。彼云。婦復不孝子復五摘。夫妻和合同作五逆。彼時呼喚急疾走使。父母之語十喚九違。盡不從順。罵詈瞋目何不早死。強在地上。父母聞之悲哭懊惱。流淚雙下啼哭目腫。汝初小時非吾不長。但吾生汝不如本無。佛告阿難。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為父母受持讀誦書寫。父母恩重大乘摩訶般若波羅密經。一句一偈一經於耳。所有四重五逆十惡等罪。皆悉消滅。永盡無餘。常得見佛聞法。速得解脫。

△三聞者悲傷。

【疏】帝釋梵王諸天人民一切眾會。聞經歡喜發菩提心。號哭動地淚下如雨。

【鈔】發菩提心修行作佛。誓報多生父母之恩皆得道果。

△二釋彼經意三。初母慈子逆。

【疏】評曰。細思其事。誠哉是言。或有母不如此。兒不如彼者。百中無一也。

【鈔】或有母不如此初慈後歎。兒不如彼初嬌後逆。而能自幼至長。母慈子孝。兒婦養親者。百中無一也。若百中有一。千中有十。萬中有百。億中有千。孝者甚多也。目觀時事。行孝順者。萬中有一也。

△二不孝所以。

【疏】良由眾生無始無明。迷真執妄。既根本顛倒。故枝末一一皆然。

△三念彼沈淪。

【疏】禍哉凡愚。云何可度。

【鈔】禍哉者。驚歎之詞。

【疏】三攀慕徧尋。

即以道眼觀視世間。

【鈔】疏科二。初別釋經文。

【疏】述曰。觀求生處是天眼通。由證道而得。故云道眼。世間有二。謂三界是器世間。六道是有情世間。

△二總釋經意。

【疏】然尊者喪親之日猶是凡夫。不知父母生於何道。今成聖果力可追求。故以天眼上下觀視。於三界處尋六道身。得通便觀。故云即也。

四得見所在。

見其亡母。生餓鬼中。不見飲食。皮骨連立。

【鈔】疏科二。初會不言父。

【疏】述曰。本觀世間。俱尋父母。父生樂處。不假施勞。既非經宗。故此不述。

△二正釋見母三。初總釋經意。

【疏】母生鬼道屬三塗。復在餓中是鬼之極苦。拔濟苦者唯盂蘭盆。發起正宗意在斯也。

△二別明因果。

【疏】生餓鬼中是異熟果。酬引業故。不見飲食是等流果。酬滿業故。是慳貪業之果也。皮骨連立是增上果。

【鈔】此況論五果。一者異熟果。謂有漏善不善法。所招隔世自相續身。異熟無記。謂前世造業今世受果。或今世造業來世受果。異時而熟名為異熟。或因通善惡。果唯無記。異類而熟名為異熟。此上二解異通因果。或善惡業未得果時。興取果用。至得果時。興與果用。取果與果功用有殊。名之為異。復是能熟。變令熟故。異即是熟。異熟之果名異熟果。二者等流果。此有二類。一真等流。善等三性自類相望。種子引種子。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同等流類名等流果。二假等流。果似先業假名等流。實增上果。如由殺生招短命報。不殺招長命報等。故唯識云。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名等流果。三者離繫果。聖道離繫證無為果。四者士用果。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得成就故。此有二師解。一云。謂如農夫假諸作具辦稼穡果。士用之果也。二云。非唯外色。通於色心。如俱舍說但有因。得俱生。無間。隔越。不生。士用果。如心心所。同聚多法。更互為俱有因。更互為俱生士用果。前念一聚。齊等有力。引次後念。為無間士用果。今世造業來世受異熟果。亦名隔越士用果。無漏心聚斷障證滅。亦名不生士用果。無為不生故。五者增上果。因有勝力名為增上。果從彼生。增上之果也。然善惡業。總有三種。一唯感總報。二唯感別報。三通感總別二報。由貪瞋癡發不善業招感地獄鬼畜之果。間斷十善感人趣果。純十善業。感天趣果。總別報業。亦名引業滿業。舊鈔云。問。如何是引滿二業。答。善不善業皆有三品。此復有三。一約境。善則於劣不殺為上。謂蚊蚋等。於勝不殺為下。謂父母等。餘者為中。不善翻此。思之。二約心。於善不善。但猛利心作為上。泛爾心作為下。餘者為中。三約時。亦通善不善業。三時無悔為上。二時無悔為中。一時無悔為下。此善不善業雖通三類。然取有力引生諸趣果者。而為引業。若無勝力引總報果。但於總報之上別別莊嚴者。而為滿業。又凡作業。有加行根本後起三心。亦取強勝有力。名為引業。除別力劣。名為滿業。此中所明慳貪發業。能得四果。除離繫果。感總報業。能引鬼趣。總異熟故。感別報業。慳思恡食。能滿鬼趣饑餓事故。果似先業是假等流。此能感業有增上力。感鬼形狀皮骨連立。是增上果。業有士夫力用之功。招感鬼趣色及心品。是士用果。

△三重廣鬼趣二。初正明鬼趣復二。初引文廣示又二。初正理論說亦二。初鬼類差別復分三。初鬼住處。

【疏】準正理論。鬼本住在此洲之下五百由旬。縱廣亦爾。有琰魔羅界(一云在此贍部四邊直下等)從此展轉。散取餘方。

【鈔】由旬。正云瑜繕那。限量義。十六里也。南北曰縱。東西曰廣。梵語琰魔羅王。舊名閻羅王。訛略也。此云靜息王。能善說法。令受苦者息瞋等故。亦名饒益王。眾生受苦不憶舊事。王誨示之令憶舊事。知諸眾生各自作業。各自受苦。不生怨恨。新業不作。故業盡。便得離苦。由此益物。名饒益王。婆沙七十二云。鬼世界主。名琰魔王。鬼趣攝也。瑜伽云。由雜染業。生地獄中。作靜息王。按纂疏云。靜息王者。琰魔王也。此有二類。一大菩薩化作。二實有情。鬼趣所攝。由治罰鬼。兼地獄生。故生地獄。非地獄趣。如人治罰諸畜生等。

△二鬼壽量。

【疏】以人間一月為一日。乘此積月積年。壽五百歲。

△三鬼流類三。初總有三種。

【疏】然鬼有三種。一無財鬼。以無福德不得食故。二少財鬼。少得淨妙飲食故。三多財鬼。多得淨妙飲食故。

△二別開九類三。初無財三種分二。初引文顯示。

【疏】此三種鬼復各有三。無財三者。一炬口鬼。謂火炬炎熾常從口出。由是前生燒壞村柵。焚炙賢良。以此求財墮於地獄。從地獄出墮此鬼中。故正法念經云。若人貪嫉枉奪人財。破人城郭。殺害抄掠。得財奉王大臣。轉增暴。墮熾然餓鬼中。二針咽鬼。謂頭大如山。咽如針孔。由於破齋夜食。盜竊眾僧之食故。故齋法清淨經云。目連路逢數百萬鬼。頭如大山等。三臭口鬼。謂口中腐臭。自惡受苦。以多貪名利。自是非他。讚歎惡人。毀謗賢善故。

△二警誡後人。

【疏】據此三種。寧吞鐵丸。不食信施。

△二少財三種。

【疏】少財三者。一針毛鬼。毛利如針。行便自。為貪利故。妄行針灸。及刺畜生。但為求財不愈疾故。二臭毛鬼。毛利而臭。自拔受苦。由於販賣猪羊。烹宰鵝鴨。湯爛刀剝。楚痛難堪。地獄罪終墮斯鬼趣。三大癭鬼。咽垂大癭。自決噉膿。由嫉妒於人。常懷瞋恨故。

△三多財三種。

【疏】多財三者。一得棄鬼。謂常得祭祀所棄食故。由於罪多福少。少施多慳。棄擲之物方惠施故。二得失鬼。謂常得巷陌所遺食故。以於現財常生慳著。疑欲失者而方捨故。三勢力鬼。謂夜叉羅剎毗舍闍等。所受富樂類於人天。或依樹林。或住山谷。或居靈廟。或處空宮。形竪而行。屬於鬼趣。此等變化多端者。由於因地罪福不精。苦樂之因相雜作故。

【鈔】夜叉。正云藥叉。翻為勇健。亦云暴惡。飛行空中食噉生類。此雄者也。雌者地行。名羅剎婆。此云可怖畏鬼。毗舍闍。正云畢舍遮。此云醜鬼也。

△三餘指他文。

【疏】付法藏傳說。僧伽耶舍比丘遊大海邊。見妙宮殿。其家鏁二鬼等。云云。

【鈔】付法藏傳第六卷說。僧伽耶舍尊者遊大海邊。見七寶宮殿。即往乞食。見鏁二鬼。各著一牀。舍主以食供養比丘。語言大德。慎勿以食與此餓鬼。比丘見鬼饑困。與少許食。鬼得食。即吐膿血。徧流在地。汙其宮殿。比丘怪問。舍主答言。斯鬼前世一是吾息。一是兒婦。我常布施作諸功德。彼恒恚惱。我數教誨。都不納受。因立誓曰。如此罪業。必獲惡報。若受罪時。我當看汝。由是因緣。得斯苦惱。更有多類。如彼說之。

△二歸經所說。

【疏】今尊者之親。是無財鬼中炬口鬼也(無財。不見飲食故。炬口。食未入口。化為火故)

△二瑜伽論說二。初鬼類差別。

【疏】又有處說。餓鬼有三種。一外障。得遇水時。即見有人執刀仗等。而障礙故。二內障。口有火炬。或咽如針故。三無障。見河是猛火。或食糞穢。或自割身肉食噉等。

【鈔】瑜伽論說。餓鬼有三。一外障礙飲食鬼。二內障礙飲食鬼。三飲食無有障礙鬼。

△二歸經所說。

【疏】今尊者之親。當內障也。

△二法喻釋成。

【疏】上來諸鬼。皆由自心因行所招。果報必應。譬如影響。由於形聲。

△二勸人省察二。初直勸修善。

【疏】雖父母至親。不相替代。故諸智者宜各勵心。儻遇善緣不應空過。一朝去世誰為修崇。縱託子孫七分獲一。況無孝子悔恨何追。

【鈔】言七分獲一者。修福子孫自收六分也。仍須修者運大至誠。仗於三寶威德力故。能令亡者獲一分福。若不至誠全無所獲。隨願往生經說。父母兄弟親族為其亡者修福。七分之中獲一分也。何以故。緣於前世不信道德。故於七分獲一。若以亡者嚴身之具。堂宅園林以施三寶。此福最多。拔地獄苦。往生浮土。

△二指事令省二。初示無仁孝復二。初指陳世事。

【疏】且濁世凡流鮮懷仁孝。唯憂妻子。豈念幽靈。貧賤者迫以饑寒。富貴者荒於財色。設能追福。厭課者多。竭力罄心。萬中無一。世途目擊豈不昭然。

【鈔】內心不欲外鼓虗名。謂之厭課。竭罄。皆訓盡也。擊。觸也。

△二引經釋成。

【疏】故恩重經云。夫妻和合。同作五逆。彼時呼喚急速走使。父母之語十喚九違。不相從順。罵詈瞋目。生存尚爾。歿後可知。

△二子父相承。

【疏】自既不仁。兒豈能孝。故昔有送父林野。乃持輿迴歸。以古觀今。雖途跡異而心同也。

【鈔】孝德傳云。孫悟之子。元啟。時年十歲。其祖年老。啟父輿送深山。啟苦諫之。父不從諫。啟收輿返。父曰何用。子曰。後當送父。父遂感之。收親侍養。啟父不孝。送父深山。啟亦效之。收輿送父。上行下效。不孝相承。以古觀今。古今跡異相效心同也。

【疏】五慟哭往救。

目連悲哀。即以鉢盛飯。往餉其母。

【鈔】疏科二。初目連悲哀分二。初疏主潤釋復二。初以義廣釋。

【疏】述曰。悲哀者。生育恩重如上所陳。死別隔生忽然再見。縱使顏容仍舊。亦可啼泣悲傷。況覩鬼形皮骨連立。喉中烟。腹裏空虗。苦似倒懸。命唯喘息。豈不能碎身擗踊竭氣號咷。恨罪逆之偷安。痛慈親之受苦。

△二顯經總相。

【疏】經標總意。但曰悲哀。細察當時。何疑不爾。

△二引古證成。

【疏】故三藏科云。摧慟。釋云。感激徹於骨髓。號呌動於天地。

△二以飯餉母。

【疏】鉢飯往餉者。母既氣綿夕漏。厄在朝饑。饑而且渴。理須救濟。濟此之急。飯食為先。故以鉢盛飯。持餉於母。

【鈔】氣綿夕漏者。夕。夜也。命唯殘喘。氣弱綿微。夜永苦長。漏刻難曉。厄在晨朝。饑火所逼。對上夕漏。且云朝饑。實於朝夕皆饑虗耳。

【疏】六惡習現前。

母得鉢飯。便以左手障鉢。右手揣食。食未入口。化成火炭。遂不得食。

【鈔】疏科二。初正釋此文分二。初總釋經意又分三。初業果決定復二。初總明因果。

【疏】述曰。境隨心變。果藉業成。餓因未除。飽緣寧致。

△二法喻釋成。

【疏】鬼是炬口。食近口而熾然。水作堅冰。冰近湯而確耳。

△二小聖難移。

【疏】即知神力不禁業力。除饑要且除慳。故六通往餉而招殃。百味盆維而致苦。

【鈔】禁。平聲。盆。器也。百味飲食羅列器中。以奉於母。食變成火。故言致苦。

△三驚歎勸思。

【疏】大哉業熟。可思者焉。

△二別釋經文。

【疏】今左手障鉢。慳恐餘侵。右手揣食。貪於自給。慳貪猛盛。如此現行。飯食劣緣若何充濟。故化為火。不得食也。

△二結歸序分。

【疏】上來序分竟。

自下第二正宗分。文分為二。初目連悲陳苦厄。後如來廣示因緣。

【鈔】今詳三分。第一序分。序致說經初起之源由。為正宗之漸始。名為序分。第二自此下。至慈愛之恩。為正宗分。正是世尊對機說法。逗令修學進趣本旨。所敬所崇尊主義故。名正宗分。第三末後五句為流通分。說利訖。付囑時機。大眾護持。流通不墜。名流通分。正宗分二。初別示目連救母方便。後普示大眾資親要門。後一復次文是也。初文分二。初目連悲陳苦厄。後如來廣示因緣。

【疏】今初。

目連大呌悲號涕泣。馳還白佛。具陳如此。

【鈔】疏科三。初白佛之意。

【疏】述曰。子急告父。臣急告君。自力不如。理宜投佛。

△二敘自所得。

【疏】弟子勤觀四諦。證三明。可以反覆山河。迴轉日月。

【鈔】三明者。宿住智證明。生死智證明。漏盡智證明。即六通中三通也。為破三際愚故。立此三明。如次能知去來今世三際之境。明了證知不虗謬故。智即證明。名智證明。對三際境。依主可知。

△三正伸哀懇。

【疏】豈料母縈極苦。命若倒懸。竭其孝誠。盡其神變。而竟不能令除惡報。蹔濟饑腸。所以呌泣奔還。備申哀懇。

【疏】後如來廣示因緣。且依三藏大分八段。第一彰母罪深。第二明子德劣。第三斥邪無力。第四顯正有能。第五許以救方。第六示其正法。第七孝子領悟。第八慈母獲益。

【鈔】疏分八段。今束為二。初六如來廣示救母之方。後二眾聞歡喜利益之相。學者隨文。提舉說之。

【疏】今初。

佛言。汝母罪根深結。

【鈔】疏科二。初引經總釋。

【疏】述曰。有經中說。定光佛時目連名羅卜。母字青提。羅卜欲行。囑其母曰。若有客來。孃當具饍。去後客至。母乃不供。仍更詐為設食之筵。兒歸問曰。昨日客來若為備擬。母曰。汝豈不見設食處耶。從爾來。五百生中慳慳相續。故云罪根深結。

【鈔】上生疏云。定光佛者。即然燈佛也。

△二釋自經意二。初次第釋經又二。初正釋經文。

【疏】罪謂身口之業。根謂慳貪之心。多生相續為深。交固難解為結。從慳所起。皆是罪業。非唯彼時。一度妄語。

【鈔】罪謂身口之業者。唯識等云。能動身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取不善思可怖可厭。名之為罪。又罪者摧也。摧善法故。根謂慳貪之心者。躭著財法。不能惠捨秘恡名慳。於諸未得。有及有具希欲名貪。由此慳貪。引生諸惡慳貪名根。根者。出生義故。而此慳貪近於心故。名慳貪心也。身語意罪。及慳貪根。皆深厚故。皆結縛故。名罪根深結。

△二釋成三事。

【疏】謂慳貪是苦根。所作是苦業。餓鬼是苦果。為三事也。

△二重釋根義。

【疏】若準十重戒中。慳亦是業。唯貪為根。起罪業故。

【鈔】慳恡為自困之本。棄生之因。不慳為自富之源。攝生之首。教示菩薩。攝化眾生。制戒遮慳。故名慳戒。既遮慳。業無由起。翻以無貪。發起施行。攝化眾生。唯識瑜伽說業是思。徧行法數。慳依貪立。隨煩惱數。業體是思。思通三性。故有善惡之業。慳體不爾。無善慳故。許慳是業。違理背教。

△三問答釋妨二。初多生何趣妨復二。初問。

【疏】同。五百生慳。為人為鬼。

△二答。

【疏】答。人鬼相間。造受相資。若唯人身不名惡報。若唯鬼身不應造業。或亦為畜。於理無妨。但慳習不除即名相續。

【鈔】人趣身上造鬼總業。當受鬼報。鬼趣身上造別善業。助鬼身中昔時所作感人趣業。即受人果。故云造受相資。疏反釋云。若唯人身。由善業招不名惡報。非慳業感故。若唯鬼身。不應惡趣造總報業。感人趣果。論說三塗無分別煩惱。不能造業感總報故。畜趣準此。諸趣通論經五百生。

△二偏救青提妨二。初問。

【疏】問。目連自定光佛世來。所生之母不一。如何偏救彼之青提。

△二答。

【疏】答。青提與目連緣深。今生復為其母。但救此身所生之母。非謂救彼遠世青提。餘論云云。皆為未達。

第二明子德劣。

非汝一人。力所柰何。

【疏】述曰。汝母慳心。慳於一切。時經多世。事歷多人。豈汝一人力可濟拔。

第三斥邪無力。

汝雖孝順聲動天地。天神地祇。邪魔外道。道士。四天王神。亦不能柰何。

【鈔】疏科二。初總釋經意。

【疏】述曰。三藏云。縱汝感天靈於上界。激地祇於下方。縱攝邪魔。橫羅外道。統六合以同一家。總八部以為一眾。併其神力。亦不柰可。

【鈔】六合者。四方上下也。八部者。天龍夜叉等。

△二逐難別釋。

【疏】外道道士者。外道中之道士也。簡內道中之道士。佛教初傳此方。呼僧為道士故。四天王者。毗沙門等。護持世界者也。

【鈔】邪魔者。梵語魔羅。此云破壞。破壞勝事。立此號也。名波卑夜。此云惡者。舊云波旬訛也。外道道士者。三乘法外妄生推求。別為途道。名為外道。外道自謂我是道德之士也。姚石書云。始乎漢魏。終洎符姚。皆號眾僧以為道士。至元魏武帝世時。(太建二年)有宼謙之輩。始竊道士之名。私易祭酒之稱。四天王神者。東方持國。南方增長。西方廣目。北方毗沙門。此云多聞也。皆住妙高第四層級。各居一面統御四洲。亦住七金山頂。靈通自在。四皆名神。

【疏】第四顯正有能。

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乃得解脫。

【鈔】疏科二。初正釋此文。

【疏】述曰。三藏云。一縷不能制象。必假多絲。一人不能除業。必資眾德。

△二通前總釋。

【疏】今詳前後經文。以邪正一多相對。乃有四句。一正而非多。此不能救。故前非汝一人柰何。二多而非正。亦不能救。即前神祇邪魔外道等也。三亦多亦正。方可救拔。即十方僧也。四不多不正。居然不可。故無經文。

第五許以救方。

吾今當說救濟之法。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疏】述曰。今當說者。正是許詞。救濟法者。是所許事。令一切等者。千鈞之弩。不獨為鼷鼠發機。三界之尊。豈偏令汝母離苦。

【鈔】十鈞者。三十斤為一鈞。計斤可知。機。弩牙也。說文。鼷。謂小鼠也。

○經言令一切難離苦者。由此標舉生下通別救苦之兩意。別示目連。通示大眾故。

△六示其正法三。初科判經文。

【疏】第六示其正法。於中分二。初教孝子獻供之法。後教眾僧受供之儀。初復有五。一定勝時。二發勝意。三設勝供。四讚勝田。五獲勝益。

△二釋五段意。

【疏】謂自恣日為勝時。如春陽之月。孝心為勝意。如精新種子。百味五果等為勝供。如好牛犂。以之供養。如能耕墾。賢聖為勝田。如膏腴之地。存亡父母六親眷屬乃至七代。離苦生天為勝益。如千箱萬斛秋收冬藏。經文意勢豈不然乎。智者詳之如指其掌。

【鈔】箱。大車也。詩云。乃求千斯倉。乃求萬斯箱。鄭氏注云。求千倉以處之。萬車以載之。斛者。百升為斛。秋既收成。冬則藏稸。喻意可解。豈不然乎者。五段文勢。豈不道理如是乎。意趣不遠。如指其掌中之物。

△三隨科解釋。

【疏】今初第一定勝時。

佛告目連。十方眾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

【鈔】疏科二。初釋經本文三。初十方眾僧分二。初別釋僧義又二。初通釋眾和。

【疏】述曰。梵語僧伽。此云眾和合。謂若眾而不和。如羣商羣吏。及軍眾等。不名僧寶。若和而不眾。如二人同心之類。亦非僧寶。眾而和合。為福之因。方名僧寶。

【鈔】僧有二種。證理聖者。名理和僧。未證真理具大戒者。名事和僧。三人上方名為眾。眾義狹故。若於身中有和義者。一人兩人亦得名僧。是彼類故。如三千界中麟角聖者。名僧寶故。言二人同心者。易繫辭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解云。君子出處語默不違其中。則其跡雖異。其道必同。如金雖斷而分之。其性不異也。佛教以四人和合成眾。故二人雖和。亦非眾矣。

△二釋成和合。

【疏】和合者。此有六種。謂身和同事。語和同默。意和同忍。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也。儒說小人君子或和或同。今釋子比丘和而同也。

【鈔】論語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何晏解曰。君子心和。然所見異。故曰不同。小人所嗜好者同之。然各爭利。故曰不和。釋子比丘具六和德。同出世道。亦和亦同也。

△二總釋文。

【疏】今云十方者。法無限局。豈隔親疏。眾僧者。唐梵重標譯人之拙。

【鈔】譯人拙者。如疏云眾僧受供。蓋取文詞穩順。令人易解。所以華梵雙標。

△二七月十五。

【疏】七月十五日者。前三月夏安居竟。故可自恣。自恣有三日。或十四十五十六。今舉中間也。

【鈔】西域記云。坐兩安居。舊云坐夏坐臘。斯皆邊制。非中國之正旨。僧祇亦云兩安居。起世經云。五月十六日。(注云。西域此時安居漢地安居經一月)至八月十五日。安居滿也。(注云。西域此時自恣。漢地經一月)然準四分。五分。十誦及正法念。成佛經。善見。明了毗尼母。薩婆多摩德勒伽論等。或自披讚。或章疏引。或問先德。略有三十餘本教文。皆言夏安居。議曰。印度節氣稍晚。說兩安居。漢地節氣稍早。說夏安居。或隨方應機所說有異。未爽通途。佛制安居。總有三意。一無事遊行。妨修出世事業。二損傷物命。違慈悲心。三招世譏嫌。世譏之云。鼠尚有窟穴。沙門釋子何不知時。佛因制之。然安居有三。謂前中後。四月十六日結前安居。眾僧兩兩相對。各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於某聚落某僧伽藍所大界內。前三月夏安居。房舍破。修治故。(三說)從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相續結之。為中安居。五月十六日結後安居。其前安居。至七月十五日滿。後二安居。隨前安居自恣。住待日足。方得出界。若四月。前四月結夏。若閏七月。前七月解夏。閏五月六月。亦一百二十日安居。若前安居滿受功德衣。後二安居滿不受功德衣。以不及時無功勞故。然此方僧尼依四分律。具戒住持安居之內。或為三寶事。父母病亡。生善滅惡事等。若當日往還者。但白同意比丘即得出界。要護來日明相。若有經宿乃至七日緣。應作對首法。七日出界。還來此中安居。若七日外緣。應受半月法。若十六日外緣。應受一月法。此二名眾法。須眾僧和合白二羯磨。方得出界。事訖還來安居。至安居日滿。僧尼受歲。解夏自恣。集眾行籌等。同布薩法。但以自恣字。替布薩字。應差二人。各具兩種五德者。謂不愛。不恚。不怖。不癡。知自恣不自恣。此五名自恣德。又知時不以非時。如實不以虗妄。利益不以損減。柔輭不以麤獷。慈心不以瞋恚。此五名舉罪德。意欲無諍。令人懺悔。美德外彰。能善勸喻。離過愍物。故差二人。各具兩種五德者也。上座籌量。令人白二羯磨。差之。索欲。問和。如常。末後答云。差受自恣人羯磨。羯磨者牒云。差受自恣人羯磨。大德僧聽。苦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作白成不。答云成)大德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羯磨成不。答云成)五德受差。至上座前胡跪作和。(答云。單白和僧自恣羯磨)大德僧聽。今日眾僧自恣。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自恣。白如是。(作白成不。答云成)。令人行草。人別一剪。次第行之。各說偈云。吉祥長者施輭草。如來受成正覺。我等比丘學佛慧。坐草自恣淨三業。行草訖。五德至上座前胡跪告云。一切僧就草坐。偏袒右肩胡跪合掌。(僧皆依唱)次正對僧自恣法。第一五德至上座前。大敷坐具胡跪合掌。上座亦胡跪合掌。眾僧皆隨上座儀式。應云。大德一心念。眾僧今日自恣。我比丘某甲亦自恣。若見聞疑罪。大德長老哀愍故語我。我若見罪。常如法懺悔。(三說)第二五德至第二座前。第一五德復至第三座前。乃至下座皆爾。眾僧說五德至上座前跪云。僧一心自恣竟。便禮而退。若五德及眾僧舉得罪者。依法懺之。律中又云。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相依問罪。故十六日方得出界。

△三僧自恣時二。初評議僧字。

【疏】此剩僧字。去之又句闕。亦是譯人之失也。何不云共自恣時。

△二正釋自恣二。初釋名顯意復二。初以義正釋。

【疏】自恣者。自之過恣他所舉。謂一夏安居九旬加行。不階四果亦得四禪。佛設教門本意如此。正像末法僧等皆然。

【鈔】佛滅度後有教行證。名為正法。但有教行而無果證。名為像法。唯有其教無行無證。名為末法。記正像法皆一千年。末法一萬年。由度尼故正法減半。或說不減依舊千年。為尼行八敬法故。

△二引經釋妨。

【疏】雖後五百歲。亦有持戒修福者故(福是定也)

△二重廣行相三。初自恣之意。

【疏】然將超苦海。謹護浮囊。猶恐當局者迷。必藉傍觀得失。縱不斷惑證果。還希罪滅福生。

【鈔】謹護浮囊者。涅槃經云。如世有人欲渡大海。得一浮囊。專心保守。不令少損。時有羅剎言。如是浮囊可全乞我。彼人不從。如是乞半。乞如手許。乞如指許。乃至一微塵許。皆不從之。彼復思惟。一塵雖少亦不得與。漸令囊損不能渡海。如是比丘保守五篇淨戒浮囊。亦復如是。乃至不與煩惱羅剎。一微塵許破戒因緣。若有少損。則不能度生死大海也。當局傍觀。碁喻。可知。

△二自恣之詞。

【疏】故褊袒於眾中白大德長老。或見我過。或聞我罪。或疑我犯。恣任所舉。哀愍語我。我當懺悔。

【鈔】懺悔者。梵語懺摩。此云悔往。亦云悔過。追悔往之過罪故。

△三自恣之益。

【疏】如此則身心清淨。猶如瑠璃。禪定解脫。或有之矣。

△二顯福殊勝二。初疏自顯示。

【疏】供養此者。力用可知。豈不拔濟先亡。資熏現在。

△二引古釋成。

【疏】故三藏云。比丘受歲之日。大眾自恣之時。僧多獲道於四果。故能濟厄於七代。

二發勝意。

當為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

【鈔】疏科二。初疏釋經文二。初正釋經文。

【疏】述曰。當為者能救之心。七世下所救之境。約境明心故云勝也。七世者所生父母。不同儒教取上代祖宗。厄難中者通於存歿。歿則地獄鬼畜。存則病痛枷禁。皆名厄難。

△二別釋疑難。

【疏】七世父母雖似轉疎。皆是生我修道之器。既蒙鞠育。豈負深恩。

△二引古釋意。

【疏】故三藏云。天地覆載。既無憚於劬勞。幽顯沈淪。理合答於罔極。

三設勝供。

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牀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眾僧。

【鈔】疏科二。初別釋經文二。初敷設勝供復二。初釋上五句又二。初次第釋經又分三。初別釋味塵。

【疏】述曰。具飯百味者。總標也。如人盛饌盤筵。邀命賓客。唯云喫飯。故飯為總。統於百味。百者大數。非定一百。五果者。一核果。如棗杏桃李等。二膚果。如瓜梨柰椹等。三殻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蘇荏等。五角果。如蔆豆等。上皆舌所嘗也。

△二通釋四塵。

【疏】汲灌盆器者。沐浴等所用。并下牀敷臥具。皆身所覺也。香者。鼻所齅也。油錠燭者。照燎等用。眼所見也。亦可香油塗身。亦屬身攝。西域如此。盡世甘美者。亦屬舌也。

△三結指闕具。

【疏】上來於五欲境中。唯闕聲也。

△二重廣意趣二。初依經釋意。

【疏】盡世之言。詳其意趣有二種盡。謂富貴則盡世所有。有即須求。貧賤則盡力所及。及則須覔。即知不定少多之物。但在竭盡其心。

△二引俗類顯。

【疏】亦類彼享于克誠。馨於明德也。

【鈔】尚書云。鬼無常享。享于克誠。又云。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唯馨。彼以克誠之懇。明德之馨。感於鬼神。此以孝誠之懇。戒德之馨。感於聖賢。赴會垂恩。救濟存歿。

△二釋下一句。

【疏】著盆中者。譯經訛錯。如何牀等可置盆中。應云著盂蘭盆供會之中也。

△二供十方僧。

【疏】供養二句者。正明行也。

△二總釋經意二。初疏自釋意。

【疏】據經本意。但以可受用物。供養大德之僧。不必雕鏤金玉。剪割繒綵。高聳欄架等也。

△二引古釋成。

【疏】故三藏云。汝須物華四事。盆美八珍(房舍衣服飯食湯藥為四事。食之米麵。味之鹽醋。果之李柰。之芥薑為八珍)歷十方而運想。澄一心而供養。

四讚勝田。

當此之日。一切聖眾。或在山間禪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眾中。皆同一心。受鉢和羅飯。具清淨戒。聖眾之道。其德汪洋。

【鈔】疏科二。初科指文意。

【疏】述曰。初二句約人讚時而總標。末二句以威儀讚人而總結。中間人法有其五對。但文不次。

△二依科釋義二。初分對總釋又二。初開為五對釋。

【疏】謂處有山間樹下對。證有四果六通對。行有自利利他對。(經行自利。教化利他)學有戒定對。(各有其文)人有大小對。亦名權實對(聲聞緣覺。為實為小。十地菩薩。為權為大)

△二束為一對釋。

【疏】又總束之不出人法。謂三學三乘對也。從初至四果。禪定也。次從或在下至自在教化。智慧也。皆同下三句。淨戒也。三乘。即聲聞緣覺。十地大人也。

△二逐難別釋二。初釋同一心。

【疏】皆同一心是意和合。謂受供時。皆同運慚愧殷重心。慈悲報恩救濟心。人雖位有凡聖。德有優劣。而所運心一而無異。故云同也。

【鈔】皆同一心者。疏五義釋。一慚愧心。崇重賢善。輕拒暴惡。二殷重心。殷勤鄭重。離憍慢故。三慈悲心。愍覆眾生。拔苦與樂。四報恩心。念於施主。與福利故。五拔濟心。資益施主。父母等故。經標聖眾。有聖之眾故。疏兼凡夫。於設會處有凡僧故。凡聖總爾。故曰皆同。

△二釋受鉢飯二。初別釋經文又二。初釋經文義。

【疏】受鉢和羅飯者。鉢中飯也。梵云鉢多羅。此云應量器。和字訛也。今時但云鉢者略也。

【鈔】鉢和羅者。經音義云。鉢和蘭。此云自恣食。此義為正。順經意故。

△二因會經題。

【疏】經題云益。即是鉢也。譯時隨俗題之云盆。盆之與鉢。皆是器故。故三藏釋題。翻為救器。

△二總指經意。

【疏】此一句經。正明自恣大德。受盂蘭盆供也。

【鈔】此一段經今詳分二。初正示勝田。後指喻歎德。示勝田中初標後釋。當自恣日。赴會聖眾。略示四德。一禪定。謂得四禪及九定故。二聖果。得預流等四道果故。三經行。自喜法樂念利他故。如經布絹之往來。名經行也。四得通。六通自在化眾生故。具此德者。謂聲聞緣覺十地菩薩。菩薩大人位高難見。現比丘相。在大眾中。此三乘人。皆同一心。受自恣飯。後佛歎云。此三乘人。具清淨戒。聖眾道德。深而復廣。如水汪洋。

【疏】五獲勝益。

有其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鈔】疏科二。初科指經文。

【疏】述曰。此一唱經有兩節意。初一半者。蒙悲願之力而離苦。後一半者。蒙慈願之力而得樂。樂中有存亡之異。

【鈔】兩節意者。初二句文貫後節意。初節復有離苦得樂二意。如經可知。

△二依科釋義二。初別資歿故分二。初父母親眷復二。初生身父母又二。初依經正釋。

【疏】初云。此等自恣僧者。指前五對所說也。現世父母者。生此身父母也。非謂未亡名為現世。故指得益。云出三塗。其現在未亡之父母。下自有文云。福樂百年是也。不應重舉。

△二指古說非。

【疏】三藏錯會。故作異釋。甚非文意。

【鈔】三藏錯會者。三句破古也。義淨三藏云。云何現在。言出三塗。答。驗因知果故。若爾。次說現在。便是重繁。故錯會也。

△二六親眷屬。

【疏】六親者。父母兄弟夫妻。(或云男女。不取兄弟)眷屬者。一切姻戚。通於表裏。

【鈔】六親者。鄭氏注周禮云。父母兄弟妻子也。善見論云。六親有二。一父六親。伯叔兄弟兒孫。二母六親。舅姨兄弟兒孫。皆是同姓義親。不雜餘姓也。眷屬者。親眷明屬。通於表裏。父母枝派也。

△二離苦解脫。

【疏】出三塗解脫者。總名離苦也。衣食自然者。且翻三塗生於人天。故屬拔苦之文。亦可得樂。屬於後也。

△二普利存亡。

【疏】若父母下。明存亡得樂。文相可知。天華光者。天上妙華光明也。略快樂之相矣。

自下第二教眾僧受供養之儀。

時佛勅十方眾僧。皆先為施主家呪願。願七世父母。行禪定意然後受食。初受食時。先安在佛前。塔寺中佛前。眾僧呪願竟。便自受食。

【疏】述曰。此中前半淨三業。後半具三寶。前中呪願口業。禪定意業。受食身業。後中塔前是佛。呪願是法。受食是僧。從他受而後食。法律如此。即受字亦屬法也。塔者。邊國訛語。正云堵波。此云高顯處。此中意通殿塔。塔安舍利。殿安佛像。

【鈔】經家。佛勅眾僧受供儀式。應淨三業然後受食。呪願語業。受食身業。意業為先起身語故。而必有之。故略不言。其禪定意屬所為機。不須雜於眾僧三業。如來在世。眾僧受供安在佛前。如來滅後安塔寺中佛前。供養佛故。眾僧呪願。即是法僧。三寶具矣。呪願雖是僧語。本是佛說。僧但傳之。故屬法寶也。

【疏】自下大文第七孝子領悟。

時目連比丘。及大菩薩眾。皆大歡喜。目連悲啼泣聲。釋然除滅。

【疏】述曰。淨業既成。必知離苦。觀因驗果。聲響不差。故喜而止啼也。如處世刑獄。囑大力人。財賄既行。其心喜。

【鈔】經言釋然除滅者。釋。解也。憂悲解散。心喜豁然。啼聲除滅也。

【疏】第八慈母獲益。

時目連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

【鈔】疏科三。初評議釋經二。初議經闕略。

【疏】述曰。目連聞經且是受教。施設盆供合在餘時。今說經次便云脫餓鬼者。譯經闕略也。

△二以理潤文。

【疏】應於正宗終處。敘結集家文云。爾時目連聞是。至七月十五日施設盆供。供自恣僧。其母即於是日得脫一劫餓鬼之苦。則文義俱顯矣。

△二引古釋意。

【疏】故三藏云。孝子既獻供於此晨。慈母乃除殃於是日。大哉聖力。速疾如斯。

△三指陳餘義。

【疏】其餓鬼受苦。年劫時分待檢敘之。

【鈔】此一節經。結集序致。七月十五日目連設供之時。母於是日脫餓鬼苦也。次云目連復白佛言。顯是一會躡前而起。故云復白。不須加文。

【疏】自下大文第三流通分也。

【鈔】流通分者。如何世尊於付囑遺法流通分中。普為大眾顯示盆會利益之相。逗令修學奉親行孝。佛心平等。必不於正宗分中開示目連。流通分中遺言示眾。若謂此經前後兩會說者。如何後會抑為流通。進退詳之。定是正宗。故目連云。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父母。可為爾不(為眾請法救度父母。非是請問受持遺法)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乃至廣說設供救親利益之相。(非是付囑。受持遺法)正義。釋者。此經一會正宗分二。初別示目連救母方便。後普示大眾資親要門。初段如前。後段分二。初目連啟請。後世尊為說。說中分二。初讚印許說。後正答所請。答請分三。初教起勝行。二教起行意。三教常設會。隨文提舉可知。

【疏】流通分中有三。一申請。

目連復白佛言。弟子所生母。得蒙三寶功德之力。眾僧威神之力故。若未來世一切佛弟子。亦應奉盂蘭盆。救度現在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可為爾不。

【疏】述曰。說此語時。亦是設供之後。非一席之事。至畢鉢羅窟。方始總集為經也。目連愛其親而及他人。如潁考叔諫莊公也。

【鈔】潁考叔言。春秋傳廣。略其要云。鄭武公。娶姜氏。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遂惡之。(寐寤而莊生。故驚而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欲立以為太子)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京城。今陽京縣也)大叔完聚。(完城郭。聚人民)繕甲兵。具卒乘(步曰卒。車曰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掩不備曰襲。啟。開也)莊公遣使伐之。大叔出奔共。(音恭。國名也。共國。今汲郡共縣)遂寘姜氏于城頴。(寘置也。城潁。鄭地也)誓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潁考叔為潁谷封人。(封人。典封彊者)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未嘗君之羮。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我獨無也。頴考叔曰。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掘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隧中。其樂也融融。(融融。和樂貌也)姜氏出隧。其樂也洩洩。(音曳。舒散貌也)遂為母子如初。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純。猶篤也)愛其母。施(音異)及莊公。

【疏】二讚請。

佛言。大善快問。我正欲說。汝今復問。

【疏】述曰。初句標讚。大善快問者。深契聖心。後二句釋所以。以正欲說。即遇問詞。機感相投。潛通密應。故言快問。佛本意者。欲說孝道最大故。拔苦事重故。盂蘭法勝故。世尊覩眾勝緣機熟。可教化故。

三答請於中有五。一教起行。

善男子。若比丘比丘尼。國王太子。大臣宰相。三公百官。萬民庶人。行慈孝者。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飯食。安盂蘭盆中。施十方自恣僧。

【鈔】疏科二。初釋孝順之人。

【疏】述曰。雖貴賤品隔。僧俗道殊。自非化生濕生。無不有父有母。慈烏鸚鵡。尚解思恩。豈況人倫。而不濟拔。

【鈔】雜寶藏經說。過去世時。雪山之中而有鸚鵡。常採花果稻糓奉盲父母。是時田主案行苗稼。見諸禽蟲剪穀穗處。便設網羅捕得鸚鵡。鸚鵡告言。田主先有好心。言所種穀。要與眾生而共食噉。由是之故咸來採取。如何今日而見網捕。但以種子如父。田似於母。實語如子。田主如王。擁護由。我等如民依之而住。田主聞。即放鸚鵡。佛言。田主者。舍利弗是。盲父母者。今淨飯王摩耶夫人是。取穀鸚鵡者。我身是也。慈烏如常。

△二釋孝順之行二。初總釋孝行又二。初正釋經意。

【疏】孝子利害。具懸談。既識是非。須依正道。故云應先為所生等也。

△二因辨藏攝。

【疏】據制令。必為不為。即是違制。故亦當於制教。是以前判。亦屬律藏。

△二縱奪釋成。

【疏】然佛無悲喜。今於此日示現歡喜者。應機緣也。以佛本出世。只為勸人修行。見人造惡則悲。見人修善則喜。今比丘九旬加行日滿。倍更懇誠。三千界中皆同如此。稱佛本意寧不欣歡。此日設供。其福甚矣。

【鈔】九旬者。六藝論云。黃帝佐官大撓。造甲子。立干神十。謂甲乙丙丁戊庚辛壬癸。支神十二。謂子丑等。支干合數。干盡為旬。謂甲子乙丑乃至癸酉。而為一旬。餘甲戌等例知。三月安居故成九旬。三千界者。具云三千大千世界。謂四大洲日月乃至初禪。各有一千。以鐵圍山總而圍之。量等二禪。名小千界。復以十箇小千是一萬。百箇小千是十萬。千箇小千是百萬。以鐵圍山總而圍之。量等三禪。名中千界。復以十箇中千是千萬。即此千萬總為。一億。百箇中千是十億。千箇中千是百億。此千中千。即是大千世界。以鐵圍山總而圍之。量等四禪。以大兼小。合此小千中千大千。名為三千大千世界也。

○經言。善男子者。成就信等諸善根故。比丘者。正云苾蒭。言含五義。一曰怖魔。初出家時魔宮動故。二曰乞士。乞食濟身。乞法資道故。三曰持戒。漸入僧數持淨戒故。四曰淨命。不依於貪邪活命故。五曰破惡。漸依聖道滅煩惱故。尼者。女聲。女具五德。名苾蒭尼。宰相者。宰。主也。相助也。為主割斷。助於君故。三公者。起自周時。謂太師太傅太保也。公。正也。有功之臣。忠正無私。曰公。百官者。百司之官。官。公也。觀也。依公執政。觀察人情。決斷是非也。萬民者。兼有位者萬類人民也。庶人者。庶。眾也。無位之眾。故曰庶人。總有十類。行慈孝者。如經可知。

【疏】二教發願。

願使現在父母。壽命百年。無病無一切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離餓鬼苦生人天中。福樂無極。

【疏】述曰。所修必假行門。所獲必由心願。願者心之樂欲。欲得存歿咸安。存者保壽於人閒。常無病惱。歿者遷神於天上。永絕冥塗。行願相資。無所不利。

三教常作。

是佛弟子修孝順者。應念念中常憶父母。乃至七世父母。年年七月十五日。常以孝慈憶所生父母。為作盂蘭盆施佛及僧。以報父母長養慈愛之恩。

【疏】述曰。是佛弟子修孝順者。反明非佛弟子及不孝順者。即任不設盆供也。念念常憶者。無終始也。長養是事。慈愛是心。故前起行。及發心願。以報之也。餘文可解。三藏云。父母結愛。既念念不去心。孝子報恩。須年年不絕供。

【鈔】念念常憶者。孝無終始也。逆推孝行。法爾常規。故無其始。順推孝行。盡未來際。故無其終。所生父。母者。意說其子所有生身父母也。

【疏】四勸受持。

若一切佛弟子。應當奉持是法。

【疏】述曰。智度論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今云奉者。即受之義。應當者。勗此二力。

【鈔】此下流通分也。復分為二。初二句世尊付囑。後三句眾喜奉行。今初。若凡若聖。在家出家。信佛弟子。汝等應當奉行其事。利益存亡。受持其教。領納文義。故經云爾。

【疏】五喜而奉命。

時目連比丘。四輩弟子。歡喜奉行。

【鈔】疏科二。初釋四輩弟子。

【疏】述曰。四輩者。僧尼士女。或云人天龍鬼。疑故兩存。

△二釋歡喜奉行。

【疏】然凡厥生靈。皆依恃怙。故父母恩。均於天地。此雖至孝。不得其門。今受神方。信知靈驗。必能除七世之所難。報二親之劬勞。自知心有所之。是以歡喜承命。

【鈔】自知下。之。至也。四輩弟子聞佛說。自知孝心而有所至。是以顏舒而歡。心悅而喜。承佛勅命。信受奉行。

○經言。四輩弟子者。藥師經云。比丘比丘尼。清信士清信女。然四眾。四部。四輩。經論常談。疏中二解。初是後非。不須兩存。智生師後名弟。解從師生名子。故名弟子。天親菩薩釋伽耶山頂經云。歡喜奉行。有其三義。一能說人清淨。二所說法清淨。三依學之者。究竟得果清淨。由此三義。歡喜奉行。乃為偈曰。

 盂蘭盆奧旨  略釋讚幽邈
 福利自他親  度苦證常樂

佛說盂蘭盆經疏孝衡鈔卷下(終)

經疏鈔音釋

經疏

剎法師

(舊本作利字悞)

(巨隕切迫也。又音郡)

有解招難

(舊本六慈恩有解。今勘浙本及川本古疏皆無慈恩字。況慈恩法門宗匠。必時人不敢容易指斥。故從而削去)

鴻臚

(下音閭。九寺名也。鴻大也。臚陳序也。言大陳序所須。以禮待外國之賓也)

菉菽

(音綠。叔豆也)

(音撫拍也)

簞瓢

(上音丹。竹器也。下毗消切。蠡也。即匏片持水耳)

弄腦

(舊本作挊義同)

(音儒短衣)

蚤蝨

(音早瑟)

厭課

(上音魘塞也。課責也。當二親齋忌。無至誠脩福。但厭塞人之課責故為之耳)

揣食

(上初委切。私取也。又準藏中本經音義。亦團呼之。攬取也)

(料量也。豈料者不能測量也)

居然

(上音基。語助。出禮記注文)

膏腴

(音高俞肥也)

(音兮名甘口鼠好食牛角)

(音鶻。本下革切。語忌也)

(苦外切。準四分律行事鈔云。糩果柔脩淨。音義指歸云。糩。麤糠也。果子殼如糠。注云。松柏之子也)

蘇荏

(下音稔。說文桂荏蘇也)

(音陵芰也)

(音定燈也)

(音了火也)

汪洋

(深大也)

財賄

(下音晦財也。此喻時人所忌。然疏文盛行。未敢輒改)

潁考叔

(上庾頃切。說文。水出潁川陽城也。鈔申引春秋云潁考叔為潁谷封人。注云。典封疆者。春秋疏正義曰。周禮封人掌為畿封而樹之。鄭玄云畿上有封若今時界也。言潁谷封人。皆以地名封人。蓋封人。職典封疆居在邊邑。潁谷是國之邊邑也。如今之守邊城寨主)

(許六切勉也。勸也。即勸勉信念二力)

今受神方

(結前目連問教)

信之靈

(結前設供獲益)

載則也

(上音再。則也。即是語助。與且字同。不須云荷載)

鉢剌

(下音辢。梵語彈舌呼也)

隋煬

(下音漾。隋朝帝號)

(音青廁也)

(音俄)

和和

(二皆去聲呼之。應聲也)

(厭。去聲。疏音義中音魘。別作一義解。詳義取捨)

(敕六切積也)

(舊本疏中作廂。傳悞。鈔文隨而解釋。今依古疏勘定。改正作箱。故引毛詩并注證之)

易繫辭

(繫音係。聯也。舊本鈔引千字文注解。二人同心。且非經史。況彼人姓管名寧字幼安。又將一人名字分作兩人說之。難為依據。故今從周易繫辭并注文改正耳)

安居

(此段鈔文數處差悞。極害義理。依律中改正。其餘義稍可通。故存舊說)

浮囊

(下奴當切。有底曰囊。無底曰槖。此所引涅槃經有五重乞喻。五篇罪犯。今次第引之配合可解)

至治

(下音雉。舊作理字者。以唐高宗諱治。故作理呼。今依尚書正文也)

亟請

(上音器數也)

完聚

(上音洹兮也)

舍肉

(上音捨置也)

遺之

(上去聲呼贈也)

上兩卷音釋並依原本略取舍之。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1 冊 No. 0375 盂蘭盆經疏孝衡鈔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續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回上層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