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 第16冊
No.317 楞嚴經正見 (10卷)
【清 濟時述】
第 1 卷

下一卷
 

No. 317-A

戊寅春。興福會公禪師。金剛提要成。杼軸一心。刊落眾論。方心折之。居無何。再以楞嚴正見。公之當世。其間取義分科。具有別裁。悉由心得。觀其言曰。經以圓極為宗。了義為趣。須有妙悟一超直入。此安得以名句文身盡之耶。向聞我公具戒亭。參靈隱。住徑山。後乃止足婁東之興福。師人品高卓。見處穩實。且又多雅思。發為淵才。以提任。故喜於接納。而得隨機開導。於不立文字中。以文字教人者如此。集成。問序於余。余惟。楞嚴頂法。以究竟為無上。尊者當機。尚參疑悟。安敢以凡夫知見。妄加蠡測。無則有唐宋以來諸先德之緒論在。葢自房相筆受而後。崇福慤公。奉其經圅作疏。此詮解所自始也。舘陶振公。分為八段七科。此科判所自始也。資中沅公作疏。謂三法與三觀相應。此孤山等。台觀解經之始也。其以禪宗解經者。自長慶巘公撰說文始。此溫陵等。以禪判教之祖也。若宋初有長水璿公。出自賢首。參合天台。所撰義疏。圓收教觀。論者推為百代心宗。可稱諸家之總萃矣。然宋前諸師。源流如一。宋後經解。同異支分。如石門寂公之尊頂法。本以見性為宗。而與靈源相抵。又於長水有義學之譏。如孤山圓公。用三止三觀。貼釋全經。吳興岳公。張大其說。而或指為山外一家。尚非通義。至交光正脉。尤力辨其非。如溫陵環公。於台觀外。別判見道等四科。卓然自立。足垂世訓。而謂璿月圓諸師。皆不足為繩準。亦屬過論。如師子林惟公。集唐宋九師。為會解。南北講席。宗之者百年。議者又有延津刻舟之歎。凡若此者。黨伐互諍。入主出奴。非有最後之提示。曷以為之是正哉。竊以愚見揆之。諸家雖眾。必以禪宗解經。方合經中徵心辨性之義。是為正法。今觀明代宗師。如曹溪憨公。雪浪懷公。咸稱法匠。但懷公之於是經。稱性而談。疏通灑落。直欲掃去諸科。故不復著書。獨有憨公之懸鏡綱要。灼然可傳。乃枯坐三年。一夕冥悟。融會於一心三觀。信筆發揮。所言觀體觀相觀用。並是合釋全經。非同分配。真能離文字為文字者。禪家說經。固當推為科律矣。考之曹溪法系。徑山靈隱。皆南嶽正宗。念我公曾駐錫二山。即是一家宗子。今且分化婁江。再闡宗風。弘宣法乘。何不足與海印發光者。先後相承。互證此一超直入之妙悟耶。至若儒門說經。亦多以禪判教。如曾祠部之宗通。鍾竟陵之如說。錢虞山之蒙鈔指歸。正無不合。皆余夙昔所師承者。余曾於鄧尉山中。妄有十述及述要之作。自媿章句家言。茫無心得。茲得循觀正見。語必從心。足資就正他日者。恬心霽目。靜證真詮。當瓣香十笏。奉犍椎於瓶拂之前也。

康熙卯冬日崑山灋弟盛符升拜題時年八十有

No. 317-B 募疏

初祖西來。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而巖頭亦云。不可以實法與人。且世尊於涅槃會上曰。我四十九年說法。未曾說一字。即於首楞嚴中亦曰。但有言說。都無實義。可見佛祖相承。了無異轍。如大火聚。如塗毒鼓。不留剩迹。不著思惟。稍涉遲疑。便墮坑落塹。何有於言說哉。然歷觀古來諸大宗匠。靡不深明教乘。博綜內典。發微言於宗旨。寄妙理於淵談。雖秉單提向上之樞機。而亦旁通性相之關鑰。葢深知後世狂誕之徒。槩以盲針瞎灸為直指。粗拳亂棒為門庭。非惟不探義理。甚且名目不知。故深憫此輩。密垂方便於前也。若此則教海。烏可不研究哉。吾婁興福禪寺。為古道場。堂頭會公大和尚。為靈隱具公之子。三峰漢翁之孫。得奪食驅耕之作略。握烹佛煅祖之機權。藏頭角於水邊林下。露爪牙於斷楮殘編。法堂前縱未草深一丈。確有古宿遺風。絕不以熱閙門庭。牢籠斯世之衲子。住此多年。並不問戶外事。誠諸方之傑出者。予家世奉佛。先大人研心釋典。予雖茫無所窺。然性樂交方外侶。素仰和尚高風。未獲親承椎拂。邇有客。擕一編見眎曰。楞嚴正見。廼會公所著也。予莊誦一卷。不覺舉手加額曰。此乃最上一乘諸佛之慧命。眾生之正因。教典之宏綱。禪門之要關也。夫欲明心見性者。咸當於此盡心焉。或謂會公承三峰靈隱之後。宜大振五宗之秘。三要之源。而斤斤從事於語言文字。何也。予知有深意焉。葢有見於今之號為知識者。擎拳竪指。蹈襲成風。故以此發揮自本地光明。卓然獨立於稠人中爾。然解是經者。自唐迄今。不知凡幾。其最著者。無如長水溫陵天如覺範。要之各見所長。究其指歸。大同小異。譬之殊流咸歸於海。今讀是集。妙契佛心。闡明奧義。不襲前人之剩語。一一從胸中流出。所謂言言得髓。字字探珠。真末劫眾生學佛之津梁也。讀此益知師之行解相應。誨人不倦。有不可幾及者。與彼漫稱知識者。豈可同日語哉。亟宜付之梓人。布諸塵剎。但卷帙浩繁。鉢資有限。非得大檀善信。慨助剞劂之貲。勝因何由成就。予雖不文。敢以一言倡導。聊述其為法苦心。以勸夫同志樂善之士。捐橐相助。諒必有點頭見許者。不以予言為河漢也。是為序。

太原隨菴老人王撰拜手書

No. 317

大佛頂如來密因脩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正見卷第一

題中三號曰佛。曰如來。曰菩薩。法中三義曰頂。曰因。曰行。行者用也。因者義也。頂者至也。極也。無上之稱也。又佛者覺也。覺非事覺之覺。乃是本覺之覺。本覺無上。故曰頂。如即不來。來必有因。故曰因。密揀漏心之謂。證是了義之稱。謂因密故能來。證窮故能如。然如亦覺也。來亦覺也。今不稱覺而稱如來者。乃是當法之義。因密而證窮之謂耳。菩薩者覺用兼稱。凡夫覺用非真覺。乃是妄覺。菩薩覺用是真覺。非是妄覺。妄即是虗。真即是實。實故隨緣不變。虗故觸途成滯。是以菩薩證窮是覺。從覺起用。用不失體。體不礙用。故能頭頭上顯。物物上通。千變萬化而不窮。故曰。行者用也。首楞嚴一句。總収上三義。梵語首楞嚴。此云。一切究竟堅固。謂在體上也究竟堅固。用上也究竟堅固。理上也究竟堅固。事上也究竟堅固。總之一切處無不是首楞嚴大定。故曰。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即此意也。

又諸經通例作三分消釋。謂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其序分流通分。臨文自見。其正宗分。文分五大科。其一妙奢摩他。梵語妙奢摩他。此云寂靜。又云止。即是釋大佛頂一句。經中從七徵十辨。乃至破三科之妄。揭七大之性。是其文也。其二三摩鉢提。梵語三摩鉢提。此云妙定。又云觀。即是釋如來密因一句。經中從滿慈執相難性。乃至說二決定義。六解一亡。是其文也。其三禪那。梵語禪那。此云寂靜思惟脩。又云中道。即是釋菩薩萬行一句。經中從二十五聖。陳說圓通。乃至勅文殊選根。是其文也。其四最初方便。梵語漚和俱舍羅。此云方便。謂後五百歲。去佛甚遠。既無覿聖之面陳。又乏發蹤之指示。道奧幽深。從何契證。故須懸設方法。以便初機入德之門耳。經中從三漸次。建壇說呪至懸示五十五位真菩提路。及文殊請名結經。是其文也。其五方便之餘者。良以一真體上。原無生佛之假名。萬法門中。似有昇沉之差品。設若未盡三空。焉得圓融一實。故又從正說之後。不辭方便之心。經中從內分外分。起至十習六交。說三善道。三惡道。并須倫七趣。是其文也。

上來五大科。總為正宗分。後經別明五十種陰魔。至盡經止。乃屬流通分。大槩統論一經宗趣。通局時分部味。諸家俱有定見。茲不繁述。此經既以一乘圓極為宗。了義為趣。寧在其教迹文字上求耶。要須有妙悟。一超直入。掃知見之支離。徹圓明之道眼。亦能建大法幢。紹隆三寶。作得真正荷法的子。方符佛意。其次有發大心學道。宿障不能入覺。必須依佛宏規。從三漸次學。誦佛頂光呪。刳心入理。入理甚深。自然心開見道。是故。此經前半部開其頓門。後半部開其漸門。頂光化佛所說神呪。是顯不思議之妙用。中間亦略示權乘。以通大規。謂之不定教。凡留心學此者。不論大小通局偏圓。一入此宗。咸臻道岸。以是知此經備盡眾體。剖抉精明。如行海者駕指南車。如行師者執信旗相似。學者得此。何往而不通耶。故願好心學道之士。宜盡心焉。

△一序文分三。一常序。二別序。三因緣序。

初常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至)千二百五十人俱。

此結集時語也。諸經通例作六成就釋之。故不復釋。就今而論。從如是下至某處作一句讀。便是有力。何者。室羅筏城。豈不是多財多欲之穢境乎。祇桓精舍。豈不是離欲寂靜之勝處乎。即今佛住在何處。住在淨耶。住在穢耶。昔天台智者。因讀法華經。至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乃徹悟。親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今果能看得此意徹。我知此人便是親從祇林來。曰如是之法我從佛聞也。勿錯。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

皆是無漏大阿羅漢一句總標。歎斯人也而有斯德。德有六句。即身口意戒定慧也。又此六句。束而為三。謂身口意。即是戒定慧也。又此三句。細揀則一。即一人具斯身口意戒定慧者。且一人具此一三六。則千二百五十人各各具此一三六也。今獨標六人六德者。乃互見互隱耳。是故總美稱之曰。皆是無漏大阿羅漢。又羅漢翻為應供。如此人者。堪能遊化。堪能應供矣。彼阿難者。或乃闕斯德而有漏心也歟。

佛子住持善超諸有(至)并其初心同來佛所。

佛子下別列。佛子住持善超諸有者。標身德。以舍利弗當之。舍利弗又名身子。具有身德。又從佛口生。從法化生。故稱佛子。是善能超二十五有。是善能住持佛法者。故以此稱之。二能於國土成就威儀者。標意德。以目連當之。蓋目連具通。是其意德。故能於國土成就威儀。威儀者。只是行住坐臥四威儀中。得自在安詳。故以此稱之。三從佛轉輪妙堪遺囑者。標口德。以摩訶俱絺羅當之。因絺羅有口才。有口辯。是其口輪不思議也。是故能堪助佛轉輪。能堪遺囑。故以此稱之。四嚴淨毗尼弘範三界者。標戒德。以富樓那彌多羅尼子當之。富樓那。翻為滿慈。其父名滿。其母名慈。諸梵行人。稱為滿慈子。具戒德故。是能嚴淨毗尼。是能弘範三界。作人天師也。故以此稱之。五應身無量度脫眾生者。標定德。以須菩提當之。須菩提翻空生。實修空定。定能發用。故能應身無量。空能度苦。故能度脫眾生。故以此稱之。六拔濟未來越諸塵累者。標慧德。以優波尼沙陀當之。優波此翻塵性。以能悟得塵性是空。空是其慧。故能濟未來。越諸塵累。故以此稱之。上六人六德。乃是眾中之綱領。又是此經之宗本。所謂人法雙舉者是也。然法不可以徒法。要藉人持。而人不可以徒人。要依法住。凡經中標人標德者。正所以標法聚也。思之。

△二別序。

屬諸比丘休夏自恣(至)文殊師利而為上首。

經家於常序外。別序三乘所治之相。休夏一句。總標其時。自恣下是所治之相。謂佛果治無為。故有敷座宴安之相。菩薩治理障。故有恣決心疑之相。聲聞治漏心。故有自恣揀過之相。此三乘自宗所治之相也。若望之於他宗。亦莫不然矣。故有恒沙菩薩來聚道場句。大約三乘依教而住。故作如此之序。若以無為之理印之。尚無二乘三乘之名目。焉有自宗他宗之差別耶。葢此經以妙明真覺為體。圓明寂智為用。故列文殊一人當之耳。此乃經家巧序之法。不可不知焉。

△三因緣序。

時波斯匿王為其父王(至)及摩登伽歸來佛所。

此序三乘人應供而作緣起法也。若以應供而作緣起。佛亦應供。菩薩亦應供。聲聞亦應供。聲聞應供以防心離過為法。菩薩應供以智照不惑為法。佛應供以如如不動為法。如是應供。自然心不出乎位。心不出乎位。雖日應千供。不為過矣。今阿難不然。不遑僧次。是無法矣。無法而心遊於外。又無上座師導其則。又無規範制禦其心。如是行乞。全成其妄耳。心既是妄。而又妄擬佛法。妄詆訶上座。若然。宜乎其墮婬室而著邪見也明矣。且既墮其妄。當是時。還可說防心離過得乎。還可說智照不惑得乎。還可說如如不動得乎。若如此。所謂政多而法亂。我見其無益於事矣。所以到此。不得不用沒頭腦著子。提個密令。宣道呪語。使其不覺不知處。一擊脫其邪染。解其天弢。完其戒體也。世尊因斯匿出祇林入室羅筏城。阿難亦緣乞食出祇林入室羅筏城。一人齋畢旋歸。一人邪染淪溺。冷眼觀之。聖凡逈別。不啻霄壤矣。事雖如此。須知阿難墮處。與三界眾生何異。以是知此經之說。正為我等眾生。不在阿難也。學者當細細參究。弗推在他人身上。要歸之於躬。方不負世尊之意耳。阿難名慶喜。斛飯王子。佛之堂弟也。娑毗迦羅此云金頭。即黃髮外道也。

△二正宗分文五。初妙奢摩他。二三摩鉢提。三禪那。四最初方便。五方便之餘。初妙奢摩他文二。一徵心。二辯見。一徵心二。一破所依。二破能依。一破所依分五。

一殷勤請法。

阿難見佛頂禮悲泣(至)退坐默然承受聖旨。

阿難下請法。法者。即四句法之綱宗也。想古佛當時有此名目。故阿難首請之。以成一期開示之文耳。教義家不知其宗趣。乃立三觀限約其心。殊乖佛意。不知此四句法。全是師家之妙用。非學家所宜。若學家執此。便成死法。儼是與心敵對。非稱一真平等了義之法也。問。此經既是一真法界。如如平等。又何用四句法之綱宗乎。曰理雖平等。用實等差。譬如船師。不住此岸。不住彼岸。不住中流。而能運此岸眾生於彼岸。佛見阿難誤墮處。即知眾生著妄處。不得不下手鏤其心骨。拔其見。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七大之性。一一搗其巢穴。勦其命根。使其自解翻身。方見本來面目。阿難到此遂悟。呈偈云。妙湛總持不動尊。首楞嚴王世稀有。(云云)方知此事本來如是。不消歷劫辛苦。頓獲法身。於是看來。世尊下手處不緊。焉得阿難如此脫頴耶。此世尊用妙奢摩他第一句綱宗。奪人之法也。阿難既悟。但悟得體。未悟得用。但明得自未明得目前。假如有一法橫在這裏。未免動心生疑去不得。只如滿慈。推其說法人中第一。是能盡諸漏者。尚紆疑悔。況阿離雖悟本心。不過初斷分別。習漏未除。俱生猶在。若不為其斬豁。終成墮在毒海。是故世尊。將目前山河大地明暗色空等法。一一指歸脚下。說道有世界眾生。不過是病眼之花。所執自然因緣。皆成戲論。譬之一巾。六結若除。是非頓掃。方盡法源。此世尊用三摩鉢提第二句綱宗。奪境之法也。雖然如是。猶是指蹤之極則。未為究竟。要急相應。須再進一步。故借觀音一門。略表樣子。如說聞所聞盡盡聞不住。便是脫過一重。覺所覺空猶有覺在。又脫過一重。空所空滅猶有空在。又脫過一重。如是重重轉入。入無所入。方是的矣。以上即是印空印水印泥三要印也。細看則有三句。其實止得一句。單單提此一印以為用耳。葢觀音表獨照。文殊表獨用。而佛在句身之外。故佛無所言。要阿難默契而冥通。所謂向上提持者是也。此世尊用禪那第三句綱宗。人境雙奪之法也。上三句。若無前二句。不成後句之捷。若無後句。不顯前句之功。雖然此三句。乃是把手上高山。既到頂。須放却柱杖子。重新下來。一步一步行過。立機立境。說顯說密。開方便之權門。接三乘之根性。若不如此。永嘉所謂豁達空。撥因果。莾莾蕩蕩招殃禍必矣。所以將路頭曲折。委悉詳盡。要使阿難傳持教體。以啟將來。攝一類之初機。圓最後之密旨耳。此世尊用漚和之智。第四句綱宗。人境俱不奪之法也。然此四句法之綱宗。備在經文。曉如白日。而講家不諳。強立三觀死法以誤人。而又不明示何章何段。是奢摩他。是三摩提。是禪那。吁。此何異指魚目而混明珠。使學者有向岐之泣。可哀也

△二徵其初心。

佛告阿難汝我同氣(至)是以渴仰從佛剃落。

佛與阿難共祖。故曰同氣。兄弟情親。故曰天倫。然此一問一答。大有關係。直下了得。則一部經文思過半矣。何者。世尊問處。如張四面網羅。提一心字。提一見字。提一相字。提一愛字。四處綳定。而敵者縱有神謀巧計。若何出得其身也。如果出得其身。世尊雖有喙三尺。亦無從置詰矣。今阿難則不然。頭頭著絆。處處呈身。所以被擒耳。

△三勸其直心。

佛言善哉阿難(至)中間永無諸委曲相。

常住真心是點心字。生死相續是點見字。相字換想字。愛字換輪轉字。大槩生死從見起。見必從想生。相去而心追其相。故成其想。葢想是虗影之體。今不知常住真心。而顧用此虗影之想者。由乎著愛。著愛便是輪轉處也。故知四字乃是受病之源。著妄之深者也。今欲治之。必先忌口。猶投藥而必先忌藥中之所忌。故曰。汝今欲研無上菩提。真發明性。應當直心詶我所問。心直。則四患除而病將隨愈矣。

△四徵其見愛。

阿難我今問汝(至)故我發心願捨生死。

世尊此問。猶是按病察脈。阿難病在著見而耽愛。著見而耽愛。不但見登伽是病。即見三十二相亦是病矣。何以故。此為病本故。醫經云。病在表。治從表。病在裏。治從裏。今阿難云。由目觀見如來勝相。是病在於表矣。心生愛樂故我發心。是病在於裏矣。表裏俱病。故不得不深察。不得不深治者也。

五別徵妄本二。

一總徵心目。

佛告阿難如汝所說(至)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心目是病之本。想愛是病之因。今不究病之因。而救病之本者。是別有旨。如發兵討賊。必先於巢穴。巢穴若傾。則餘黨不問自解散矣。故喻要當知賊所在。又如治病施方。必先於病本。病本若除。則想愛不治自無依矣。故問唯心與目。今何所在。

△二正破所依分七。

一破計內。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故我在堂得遠瞻見。

世尊問其心之所在。則曰身內。問其目之所在。則曰面上。問祇陀林何在。則曰堂外。如是詶對。乃全是全不是。全是世流布也。全不是所問非所對故。以情言之。固不可也。何則。心在身內。祇林在堂外。事不相涉。若為分辯。何況心亦不在身內。祇林不在堂外。此義深遠。又焉能知得耶。

爾時世尊在大眾中(至)阿難頂禮伏受慈旨。

此是一部經題。摩頂者。使其覺也。因阿難不覺。著見而躭愛。受病之深。故示其方也。方非尋常所製。乃是古佛惠貽。依此修合極騐。十方如來得此而至涅槃。而成其道也。故云。一門超出妙莊嚴路。妙莊嚴者。即指上四句法之綱宗也。眾生得此莊嚴性地。故得病差成佛爾。

佛告阿難如汝所言(至)住在身內無有是處。

此就阿難所言。堂中先見如來。次觀大眾。如是外望。方矚林園。佛今徵云。假如有人在堂不見如來。而能見堂外。有此事乎。此牒定阿難口供。後方斷之。葢佛在講堂。而人所必見。祇林在堂外。而人所必矚。此常理也。只如心在身內。自合了知內身。目在面上。自合能見外物。若論堂中先見如來與心在身內。而知腑臟。大相徑庭。義恐必不然者。何也。以常理觀之。孰非知心在身內耶。然要知心肝腑臟。髮長脈搖。萬無此理。故曰必不知內。云何知外。此破阿難執心在身內。目在面上。與堂中先見如來。後方矚林泉。不待聲討。便是瓦解矣。

△二破計外。

阿難稽首而白佛言(至)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阿難既省前謬。乃陳喻以明其過也。喻如燈然於室。必能見室中之所有。而今不知者。是猶燈在室外。心離身而有也。咦。阿難若作如是見解。便是纔脫於梁。復墮於罶。何時出頭也。

佛告阿難是諸比丘(至)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宿字。舊訓作預。或作頂。余謂宿還作宿字。葢西天佛制。日惟一食。故作宿言。世尊意曰。人各有身。皆賴食以存。故云。我亦宿齋矣。今爾曰。心在身外。而令身覺。若然。一人食。可使眾飽。汝必不然。則計心在身外亦不可也。何則。心在身外。覺在身際。身有所覺。則是不干於心矣。心有所知。則是不關於身矣。身心既不相及。而今對我酬問者。又是何物耶。如我一人食。不能使眾飽。則爾計心在外。如何令身覺乎。故不可也。以此觀之。世尊真是巧於奪人矣。只一飯設。而使阿難授首。外內俱破。非其巧耶。及其示兜羅再騐。乃是如猫弄鼠法也。

△三破潛根。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如琉璃合無有是處。

琉璃喻眼。眼不礙心。猶如琉璃不礙於眼。彼根隨見。隨即分別。此阿難之計。不居身內。亦不離根。故標處言也。處即是法處。即見山河之類。葢眼既能見山河。豈有不見琉璃之理。佛奪破中。謂眼若見琉璃。而心亦可以見眼矣。心若見眼。眼亦是境。何得隨根分別耶。

△四破見內。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閉眼見暗一句是總徵。若與眼對下別破。謂暗若與眼對。則外內不成。何也。成內。暗在眼前。以何為見。成外。豈諸暗相是汝膲腑不成。又暗若不與眼對。則離即俱非。何也。離暗則無。將何為見。即暗非見。何名為暗。

若離下破轉計。設汝轉計離了外見自然見內。果爾。合眼既能見內。開眼自應見面。何者。內是暗相。尚能見之。開眼是明。反不見乎。若不見面。便是內對不成矣。

見面下破虗空。若許見面。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虗空。何以。心同他量故。

汝眼下二句破根身。不然。汝執或眼知心不知。或身覺眼不覺。知即同內。不知同虗空。

必汝下破兩覺。汝一人應有二知矣。天下豈有一身有兩覺而成兩佛者乎。無是理也。

△五破隨合。

阿難言我常聞佛(至)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佛告下總牒前計。是心下別破。初破所知。所知有體無體之殊。謂心若無體而能合者。則是以無合無耳。何者。一切眾生止有十八界。若第十九界。則是無矣。總一切諸法。止有六塵。若第七塵。則亦是無矣。是心無體而有合者。如十九界因七塵合不成。無是理也。

若有體下。次破其有體。挃其體。必然有覺。是謂所知。此所知之心。為內出耶。為外入耶。內出還見身中。外入先應見面。以見從外來故也。

阿難下。破轉救。阿難謂眼司見。心司知。心既知。不當更見矣。若責見面。便是非義。今破云。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否。何者。眼同門故。其人設死。其眼尚存。眼若見物。云何名死。

阿難下。破能知。能知有一體多體之差。有徧不徧之別。心體若一。挃應無在。何以。四支若覺。失其本觸矣。若是多體。則成多人。何體為阿難耶。徧則與一體同。不徧必在一處。假如同時一挃。一處有覺。餘應不覺。便是不然矣。

△六破中間。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當在中間無有是處。

佛言下是總徵。

若在下別破。

初破其身。身即是諸根。心在於根。亦是邊矣。

次破其中。中即是意。還同內破。

三破其處。處即是處所。處必以表為定。若無表。便是無矣。若有表。表體不定。心應雜亂。為處不成矣。

阿難下破轉計。阿難轉計謂。我之立意。非單指根說。亦非單指處所。即如眼色為緣。生於眼識。眼有分別。色塵無知。即分別是心之所在也。

。今奪破云。汝心若在根塵兩楹之間。為兼二耶。不兼二耶。心兼根境。體則雜亂。不兼根境。其心獨立。然心則有知。而物無知。便是成敵兩立。以何為中乎。又若不兼二者。不兼根即是非知。不兼境便是不知。二則總是無體。中何為相耶。

葢阿難前無所計。後無攀援。到牛角尖裏沒去處。猶借一中字作隱身術。而世尊終不放過。曰。汝言中間。中必不迷。畢竟中何為在耶。只此一問。說道這一中字在身不得。在邊不得。說道有表不得。無表不得。說道兼二不得。不兼二不得。何以故。不見六祖問南嶽讓公云。是恁麼物恁麼來。讓云。說似一物即不中也。以此看來。世尊純是將綱宗勘騐學家。何嘗以三觀道理。說非空非假是中道底意思。如此全是限約其心了也。豈佛意哉。

△七破無著。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名覺知心無有是處。

目連於意不著意。便是不在身內也。善吉於空不著空。便是不在身外也。富樓那於舌不著說。便是不在法處也。舍利弗於眼不著色。便是不在根境中間也。今阿難逼拶到水窮山盡處。便擬世尊與四大弟子。共轉法輪。止是一一不著。以為常理。而我一切處無著。想是其心耶。此雖依教推擬。亦是勢到極頭。不得不作如此道也。雖然。世尊知其大煞混濫。為其擘破曰。汝言一切無著名之為心者。為在為無。為在一切物象上而擬其無著也。為在龜毛兔角上而擬其無著耶。若在龜毛兔角上擬其無著者。亦是著也。焉得謂之無著乎。若在一切物象上擬其無著者。亦是著也。焉得謂之無著乎。何者。有相則有。無相則無。有相既有。孰謂之無有。無相且無。誰知其無著。若然。不自語矯亂。而且成無窮過矣。是故。縱斥其非是。而每結責曰。無有是處。上七妄。即是世間攀緣心所依處也。世尊首喻云。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今之七處。便是賊壘所在也。賊壘既傾。而賊不難擒矣。下即是擒賊之說。至文當知。

△二破能依分六。

一請示奢摩他法。

爾時阿難在大眾中(至)傾渴翹佇欽聞示誨。

爾時下責躬。此中請意。敘曰。我是如來最小之弟。又曰。雖今出家。猶恃嬌憐。細觀之。只一愛字。便是著賊之由也。真際所詣。對上七妄可知。奢摩他路一句。乃是請擒賊之方略。彌戾車。此翻不正見。又曰惡見。正指賊之巨帥。

△二密示真體。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至)皆住本國合掌承聽。

爾時下示相。此密示其正體也。猶之乎理國統者。先示真主。真主出。大事不難定矣。教義家不明此意。往往將覿面提持一著。指為表說。而以言說之名相。反認為實法。可惜也。不見阿難前請云。由不知真詣所在。為彼所轉。佛今面門放種種光者。便是示其真詣底所在耳。又普佛世界(云云)者。亦是詶其奢摩他之請。以見四句法之作用也。大抵經家於機前先作如此敘者。葢明一期開示。的有本據。要非濫說得也。又顯此事不是言說當得底。故以光稱。思之。

△三雙提二源。

佛告阿難一切眾生(至)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佛告下雙提二源。世尊將欲大開示。先提二根本來說者。譬如堂堂正兵。必先作露布文。以聲容其罪。以崇正其體。體正而枝末易治。此理之符。而事勢之當然者也。根本一句。正欲阿難向根本下推勘。若推勘得出。善惡分而直下了徹。豈非救弊之一端。學道之一助歟。從佛告阿難下。總斥其非。

由不知下。別列名目。

由諸眾生下。責其緣所遺者。葢妄心處處能緣。惟不能緣自之真心。是乃妄心之所遺耳。餘文可解。

△四正摧妄心。

阿難汝今欲知奢摩他路(至)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阿難下。別摧妄體。此奢摩他中探拔之機也。先探後拔。如來舉臂。此探其門也。門吏若固。敵何由入。設門吏之不固。遂使開門受敵矣。今阿難不然。曰。我見如來舉臂。此便是城門失守矣。門既失守。城安得不傾。家安得不破。佛又曰。汝目可見。以何為心。此探主也。主若善計。城雖陷。猶有出身之路。今阿難不然。曰。如來現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觀此不特不能善計。更且呈身矣。更且面縛矣。豈得謂之有智主人哉。

言下。便是拔也。拔即是傾其賊壘。誅其巨魁。不然。據欵結案。不然。迸諸遐夷。其殺活縱。在師家手裏。故謂之也。

△五伸疑請救。

阿難白佛言世尊(至)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阿難下。請示真心。此阿難呈欵請救也。呈欵不出善惡兩端。心愛佛故。便是善心。縱令謗法。便是惡心。昔六祖能大師問惠明上座云。不思善。不思惡。阿那個是明上座本來面目。惠明即悟去。曰。如人飲水。冷煖自知。今阿難疑曰。我乃無心同諸土木。若據兩家呈欵。則同一鼻孔。若論祖佛僉旨。則深淺有異。學人到此。悉心究看。無被文字熱瞞。唯垂下請救如文。

△六顯心揀妄。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至)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此世尊下手垂救也。然有縱有奪。從爾時下。即是縱也。縱者許其有心。故曰。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乃至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等。

從若汝下。即是奪也。奪者。斥其無體。故曰。所了知性。必為心者。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乃至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此心則同龜毛兔角等。又前縱中。許云。欲令心入無生法忍。至後奪中。乃云。其誰脩證無生法忍。只此一語。有縱有奪。有鈎有錐。使學人凑泊不得。自然偷心盡死。是故阿難大眾一時俱失。以此見世尊。真是鉗鎚妙密。不少假以辭色云爾。

從佛告下。廼是據欵結案。若是據欵則曰。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是矣。若是結案。則曰。雖得多聞。不成聖果是矣。

奢摩他通科一段文章。不出兩個字為骨子。惟心與目而。心有能依所依。目亦有能見所見。能見即是根。所見即是境。能依即是主。所依即是處。不見如來劈頭首喻云。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今眾生攀緣七處。正是賊之所在也。阿難以能推為心者。正是賊之巨帥也。破竟。今目家發見造業。亦是賊之餘黨。其比惡更為甚者。發兵聲討。尤不可緩矣。其一從阿難重復悲淚起至文殊辯見。是破其能見也。能見即是我執。其二從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下至三科七大。是破其所見也。所見即是法執。大槩文勢雖如此分。其意重在能知所知二障。至文當辯。

△二辯見分四。初辯我執。次辯法執。三敘悟心益。四說偈呈解。

初辯我執分四。

初敘謬請說。

阿難聞重復悲淚(至)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阿難性識聰敏。多是依他作解。及徧計執所成爾。是故每每自稱曰。我是如來最小之弟。又曰。我佛寵弟。心愛佛故。至此又曰。將謂如來惠我三昧。觀阿難如此作解。豈非依他執所成者乎。直到今日。方知其謬。曰。不知身心本不相代。此由承佛極力開示提。有此一下。雖然。依他執破。其徧計猶存。是故復請曰。惟願如來哀愍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葢道眼開。則徧計執斷。妙明露。則圓成實性顯矣。觀阿難此請。實謂懇惻詳密。真是後學之榜樣也。又中間言二障者。即是能知所知。能知即是煩惱障也。言寂常心性者。若斷能知所知便是寂。若斷能覺所覺便是常。寂恐認作空寂之寂。故下一心字。常恐涉斷常之常。故下一性字。此又是悟後語。今先提者。阿難希心到如此地位爾。二喻帖文可知。

△二密示真見。

即時如來從胷卍字(至)性淨明心得清淨眼。

佛祖是一個道理。但言句有異耳。只如宗徒家稱為用。經義家說為光。其實總不是。何也。若說光說用。便著名相了也。與此中有何關趣。然臨機審宜。又不可不知。今就教義而論。如阿難初墮誤處。佛只頂光一照。指令歸家。當爾之時。還作名相說得耶。至破七處之後。阿難個裏攀緣不得。措意不著。佛乃覿面提持。示之以本光。使其向上承當。於此之際。還可容別道理著脚得乎。及至今來。能所俱摧。心性不立。阿難大眾皆打失矣。佛乃運出自胸襟個段光來。作個法眼。故曰我今為汝建大法幢。亦令十方一切眾生。獲妙微密。既稱微密。詎可以言說道理指注得耶。不見巖頭禪師云。若欲播揚大教。直須自胸襟流出。與我葢天葢地去。巖頭如此。可以領得佛意矣。何也。佛將自胸襟流出底。照到微塵世界。不見有別道理也。又照到十方如來極頂處。亦不見有別道理也。且既無別道理。又何說得有佛有眾生。有自有他。有根有塵。有二障可纏。有三昧可惠。縱然有毫釐可說得底。便不是此中意思明矣。若此中意思明得。便是道眼開也。雖然。此幾句文字。亦是當時經家描寫來底。佛口決非有如此露布。且看下文。於世尊言下煆過始見。

△三發妙明心分五。一即色是妙。二即受是妙。三即想是妙。四即行是妙。五即識是妙。

即色是妙。

阿難汝先答我見光明拳(至)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學道貴識得生死若不識得生死。學道無門矣。何以。道者。路也。若明眼人。東去也無妨。西去也無妨。若無眼人。纔舉步。便墮坑落塹矣。而阿難却是如此。世尊平地掘一坑問曰。此拳光明因何而有。云何成拳。阿難言。由佛全體。故有光明。我實眼觀。故有拳相。此所謂不識生死。自投身向下也。世尊見其如此。一不做。二不休。更設一塹問曰。以汝眼根。例我拳理。其義均否。阿難更是不省。答云。以我眼根。例如來拳。事義相類。以此觀之。阿難不但不知生死。且不識目前。宜乎被登伽騎下也。世尊如是一擒一縱。見其墮在坑裏。乃為下判(云云)

所以者何下。其說盲喻。雖是況顯。實借罵其瞎漢。瞎漢且能見。況肉眼睜睜者乎。阿難蒙然不知。猶爭死氣。故又建燈喻以塞其口。謂燈祇能顯色。見色是眼。非關燈矣。謂眼祇能受燈。見燈是心。非關眼矣。然此意分明罵主。罵得甚巧。謂汝自不見。非關餘矣。上辯色蘊是妙。何以知之。阿難言。由佛全體。故有光明。我實眼觀。故有拳相。此非其色蘊耶。又盲者無見。眼前惟見黑暗。此非其心之妙耶。

△二即受是妙。

阿難雖復得聞是言(至)名為塵義佛言如是。

旅亭喻三界。主喻覺性。客喻分別惑。又新霽喻覺明。空喻無明。塵喻俱生惑。憍陳那。此云火器。是佛之親臣也。佛初於鹿苑說法。陳那首唱其解者。解得三界如寄。分別如客。客去而覺心自在。證小乘偏空。是解淺者也。今預楞嚴法會。解得覺本是明。所以不明者。良由無明翳空。俱生惑體。今既發明。純覺遺塵。入大乘無生。是解之深者也。此據教義而論。今皆不取。何以故。此一段文字。不過借一解字發揮以對阿難之不解耳。因前阿難不解。著境而受惑。由今陳那先悟。所以却物以全真。是以世尊立機。一開一合。一殺一活。以騐主人之覺不覺耳。

即時如來於大眾中(至)誰為搖動佛言如是。

佛垂一機。作四處勘證。初佛屈五輪指問阿難。阿難不省。便於境上作模作樣。佛故拈來一一折合之。阿難口遂默然。是死於機下也。其次開五輪指問陳那。陳那解得是客是塵。主則自在也。主既自在。便是不受境惑。而有活著處矣。故佛許云如是。其三佛以五輪指作開合勢。問阿難。阿難初不省其說。後被佛錐劄之。由是出語云。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及至再問。便云。我之見性尚無有靜。誰為無住。此則阿難會得境有開合。見無舒卷矣。故佛許云如是。其四佛於輪掌中。飛一寶光在阿難左。阿難迴首左盻。佛又飛一寶光在阿難右。阿難迴首右盻。佛復錐劄之。乃出語云。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此則阿難會得身有動靜。而性無動靜。故佛許云如是。此三個如是。各有所以。一騐其主。主在。二騐其見。見淨。三騐其性。性實。故皆許云如是。然文與而情不與。何也。若全許之。下經不消費許多周折。而阿難儼然是一作家矣。今則不然。此三處按住如是者。正是騐其受蘊耳。

於是如來普告大眾(至)輪迴是中自取流轉。

此會通前意。

於是下。借陳那之解。結責阿難誤執客塵。

汝觀下。就阿難言性無動靜。結責大眾根身妄動。又汝下。結責見本無舒無卷。而妄謂我手有開有合。

云何下。總責其迷也。如文可解。

上辯受蘊即妙。佛開五輪指問陳那。陳那解得是客是塵。佛又作開合勢問阿難。阿難曰。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據二人所陳。雖非色蘊。亦是受蘊之相也。飛光騐見同。

首楞嚴經正見卷第一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16 冊 No. 0317 楞嚴經正見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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