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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37冊
No.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71卷)
【梁 寶亮等集】
第 36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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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六(梵行品第二十)

 釋七善法為梵行謂知法知義等 釋十二部經 廣辨四無量心 辨愛行人多集喜捨見行人多脩慈悲 廣釋四無量定數 廣釋怨親中人有九品義

梵行品第二十

案。僧亮曰。以四等為體也。本是梵天道。仍本名也。亦云。梵是淨義。聖行是自淨。四等是淨他。自淨淨他。故得梵名也。得具梵行者。先以七善自正。後能四等正人。稱七善者。能具前四以治內。具後三以治外。皆自正義也。寶亮曰。大判此品。有四段。第一舉七善為自行之體也。第二從四無量心以下竟六念。正談外化。第三在體既顯。便讚歎流通也。第四闍世證此經。能滅大惡。亦證慈悲有實益也。智秀曰。此品有五段。第一明梵行因。即七善也。第二明梵行體。即四無量也。第三明梵行果。第四歎經。第五以闍世為證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至)六者知眾七者知尊卑。

案。僧亮曰。七善未即為梵行也。就七善中。前五自行。後二外化。能具七善。故能具四無量。成外化也。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至)如是一切名脩多羅。

案。僧亮曰。脩多羅者。含五義。如經敘也。僧宗曰。知法。謂十二部經者。從如是我聞。訖歡喜奉行也。寶亮曰。謂知十二部經也。然此言即是法辯。能識法區分。名相體別。善達其旨。非法辨如何。是以今據之。以取池也。十二部經所明。理無不通。四諦十二緣等法。無一經而不明此理者。所以冠通諸部也。今明其部別者。遂所辨事義。以標其異耳。然十二部名。皆外國音。脩多羅者。此稱法本。亦言經本。能生觀境之智。故稱法本。若從如是我聞。下訖歡喜奉行。總於文理。通為十一部作本。正以此義。名脩多羅。

何等名為祇夜經(至)更不受諸有是名祇夜經。

案。僧亮曰。此言重頌偈也。長行已明。更重頌令顯取此義。故表殊於餘部。

何等名為受記經(至)號曰彌勒是名受記經。

案。寶亮曰。天竺云和伽羅那也。昔未說四諦以前受記。但記云。十善生天。五戒生人。從通教後。明受記其當來成佛國土名號。謂之受記經。亦以取此受記義為別也。

何等名為伽陀經(至)是諸佛教是名伽陀經。

案。僧宗曰。除脩多羅及諸戒律者。謂除重頌脩多羅及重頌戒律也。寶亮曰。此除十一部云直說偈。謂不頌長行。亦以頌他為異也。

何等名為優陀那經(至)無問自說是名優陀那。

案。僧亮曰。無問自說經也。比丘嫌佛定久。決疑無處。生此念也。壽命極長者。於人是久。於天則不久也。善哉為他不求己利。乃至少欲知足者斷疑。欲度眾生。致此釋也。

何等名為尼陀那經(至)漸盈大器是名尼陀那經。

案。僧亮曰。所因根本者。先說因緣。後說偈者。是也。僧宗曰。為因緣故說偈。不以偈為因緣也。寶亮曰。隨有人犯罪。則因事制戒。故名因緣。以此制戒之因緣。得異於餘部也。

何等名為阿波陀那經(至)是名阿波陀那經。

案。寶亮曰。此云譬喻經。理致虛玄。不可以真言取悟。若不假借外事。無以況所詮也。

何等名為伊帝曰多伽經(至)是名伊帝曰多伽。

案。僧亮曰。名曰界經者。釋迦出世。多辨法性。此經作如是名。過去諸佛作佛。作如是名。名如是語經。僧宗曰。此云如是語經也。過去世佛說經。作如是名字也。釋迦名界。以其分別法相界別之義也。鳩留秦佛名甘露鼓。言以毒塗鼓。聞之病除。以理書上竹帛。聞見除病也。寶亮曰。通釋迦一化之中所說。名曰界經。乃至迦葉佛名分別空。以過去事證今事也。

何等名為闍陀伽經(至)所可受身是名闍陀伽。

案。僧宗曰。此云本生經也。寶亮曰。如法華中分本生本事為二。今此中但取過去行菩薩時作粟散王等事義。以為一部也。若舉其本生。則生中之事亦隨。故據通而迹別也。

何等名為毘佛略經(至)猶如虛空是名毘佛略。

案。僧宗曰。此云方廣經也。寶亮曰。昔十二年中。唯取其文辭句曠。故以為廣經。不得稱方也。自通教已後。至今涅槃。如雪山菩薩一四句偈。收有為無為二輪理盡。則無所不苞。故謂為方廣也。

何等名為未曾有經(至)如是等經名未曾有。

案。寶亮曰。天竺云阿浮多達磨也。夫希有之事。名未曾有。如大青牛。行瓦鉢間。令諸瓦鉢。互相棠觸。無所傷損。如此等事。悉名未曾有經。

何等名為優婆提舍經(至)十二部經名為知法。

案。寶亮曰。此云論義經。夫理相幽微。若不假以往復。則於義不彰。故取論議之事。別為一部也。然此十二。盡有文理。如火宅一偈。若脩多羅往取。則舉體是法本也。若以偈頌往擬。便是祇夜語之。是譬即譬喻經。如此三義。即是三家文。是為無有。有理而無文。但文而無理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義(至)廣知其義是名知義。

案。法瑤曰。若不知義者。則己道未成就。能以解利物耶。是以急須知法及義者也。寶亮曰。第二更無別旨。正以深得此十二名下所以。故名知義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時(至)般若波羅蜜是名知時。

案。法瑤曰。夫化物要須知時。不爾則失其機。豈成化耶。寶亮曰。第三善知修道之時。則於勝理無闕。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足(至)睡寤語默。是名知足。

案。法瑤曰。苟不知足。則唯利是貪。悋而不捨。安能以慈悲救物乎。故宜知足也。寶亮曰。第四於四威儀中。必動靜得所。不乖三業而妨道。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至)如是答是名自知。

案。法瑤曰。自知兼物之道具。然後可以施化物也。可謂自知矣。寶亮曰。第五若不覺知自己有德。亦於應深進之義失。故能自知有解之少多。更莊嚴心業也。

云何菩薩摩訶薩知眾(至)如是問答是名知眾。

案。法瑤曰。眾有群方眾類。不可以一方之言。適彼眾也。是以知眾有群俗之異。類言以應之也。寶亮曰。第六應識國土儀軌之風。若不善知此者。於化道有隔。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至)七善法已得具梵行。

案。法瑤曰。知道尊於我上者。則以尊敬之。卑於我下者。則以慈救之。是為七善。成遂四等之要行。故須明也。寶亮曰。第七據行善者。有優劣勝負。如經所列行善。劣者則卑。優者則尊。既具此七法。便能自在適意應物。若如意之寶珠也。

復次善男子復有梵行謂慈悲喜捨。

案。僧亮曰。初說四無量相。四皆是慈。淺深為四。論有明文。不辭費也。僧宗曰。慈悲喜捨者。乃是慧性。以其用有優劣。一方制名。所以四也。言無量者。所緣為稱。如悲拔苦。則有識蒙救。情無偏益。緣於無量。故稱無量也。寶亮曰。第二大段明外化之行也。分為七重。第一辯四無量名數。第二明四心淺深。第三顯此四行是實。第四且略結三無量。果在初地。就有中位也。第五別結捨果亦在初地。就空為位。第六明四心成後。登初地去。更進修十一空。得勝上無漏。至於十地。既明十一空滿。齊金剛心。便頻設三譬讚歎故。第七從八種知見。以次第上三譬也。此下訖一子地。第二段明梵行體。即四無量也。有三翻。第一訖名為無量定。無量名得立為四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推義而言則應有三。

案。僧宗曰。此下凡設五重難。此第一舉所治之悳。既同能治之慈悲。不應有異。所以唯三。不得四也。

世尊慈有三緣一緣眾生(至)緣如來者名曰無緣。

案。僧宗曰。第二難。四心雖殊。而有三緣。謂緣眾生。緣法。及無緣也。既所緣是同。唯應一也。

世尊慈之所緣一切眾生(至)是故應三不應有四。

案。僧宗曰。第三難。謂見有父母等者。名眾生緣。不見父母。但緣五陰。眾生之本。離前二心。即空。為緣境既有。就心從境。唯應有三也。

世尊人有二種一者見行(至)是故應二不應有四。

案。僧宗曰。第四難。以見愛二人。應為二也。若是見行。必見利根。以強救為能。故唯修慈悲。若愛行之人。志氣浮弱。必是鈍根。見人勝事。唯有隨喜而已。故但有喜捨。所以但應二也。

世尊夫無量者名曰無邊(至)是故應一不應四也。

案。僧宗曰。第五就名字為難。若依正義。釋無量者。正以緣無量眾生為境。假為不達之辭。乃謬取佛意。謂心體無邊際。若稱無量。則不翅有四。若存其少。近應一也。

佛告迦葉善男子諸佛如來(至)深祕行處不應生疑。

案。僧亮曰。此下將欲答難。先顯祕密。凡所說法。皆為度人。非淺識所量。不應圖度應爾不應爾也。先舉因緣是一。而為眾生故。凡有所說。多少不同。唯佛能知。是意密也。除生一法者。薩遮尼揵子。父是梵志。母是尼揵。以其不如法生故。為此護其意。不說生也。

善男子如來世尊有大方便(至)為調眾生豈虛妄耶。

案。僧亮曰。次顯口密。

善男子或有眾生貪於財貨(至)無所染污猶如蓮華。

案。僧亮曰。次顯身密。

善男子應如是知四無量義(至)若有修行生大梵處。

案。僧亮曰。總答上難也。生梵天者。有淺有深。上二界皆名大梵。初禪初得其名。明四無量行有淺深。經云。脩慈極遠。生第三禪。脩悲生空處。脩喜生識處。脩捨生不用處。性有深淺。不應離也。

善男子如是無量伴類有四(至)得名為四非一二三。

案。僧亮曰。不樂者。嫉妬也。四種煩惱。不可一行頓除。須眾行相助。是伴義也。僧宗曰。且以三句。總詶非一二三之難也。

善男子如汝所言慈能斷瞋(至)伴侶相對分別為四。

案。僧亮曰。說性有深淺。治結須伴。有四義也。上云。瞋愛兩異。今說瞋有下上。治有深淺。亦待伴也。僧宗曰。汝言慈能斷瞋者。此舉初難。雖可同治於瞋。然瞋有麁細。慈心斷麁。悲心斷細。今所斷既殊。能斷何得獨不異耶。自六句釋麁細義也。言伴類相對者。慈悲雖為伴類。而相對麁細。故為四耳。

復以器故應名為四(至)以是義故應四無減。

案。僧亮曰。答見愛二行。俱以因治為難。先答人是法器。而力能行慈。未能及悲。是器有異也。僧宗曰。此答第二。通答第三也。言世間器有大小。四心深淺不同。何得以境使盈縮耶。器以容物為用。境有容心之義。境既有四心。何得不耶。寶亮曰。先答第四難利鈍器別。自有能行慈悲。而未能行喜捨。反覆皆然。行於慈悲。自有高下。喜捨亦有淺深。若爾那得難言應二而非四乎。

善男子以行分別故應有四(至)無悲喜捨是故有四。

案。僧亮曰。兼答因緣二難。雖是因緣。而緣中有異。非一非三也。僧宗曰。答第四難也。若行於慈心。未有悲喜。以四行不同始終一人。行此四德。豈得以利鈍為難耶。寶亮曰。答第二第三難也。第二難。言一緣眾生。二緣所須之法。佛不須緣。若爾。唯是一眾生也。境既是一。但應一也。第三難云。一緣眾生。二緣假名空。三緣實法空。是則境三。故應三也。此答意言。雖曰境同。然行人之行。有深有淺。自有能行初一。不能行後三。自有能行第二。不能行第四。云何難言境是同故。應一應三耶。

善男子以無量故亦得名四(至)乃得名為無量無邊。

案。僧亮曰。答第五難。雖無量名同。內外行異。深淺大殊。不應一也。不能得自在三昧。始行菩薩。非無量緣者。與父母無量樂。不以無量眾生為緣也。僧宗曰。答第五難。言緣無量眾生為境。有四心之別。不言心體通同無際。不可承聲為難也。寶亮曰。答第五難。名字雖同。然義有四階。盡稱無量。不得為一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是名得慈非大慈也。

案。僧亮曰。第二說四等成與不成也。始行習慈。要從親近。從親起者。煩惱難去。煩惱雖輕。不等怨親。未成大悲也。僧宗曰。前第一定四無量名教。今第二明慈有淺深也。住下為淺。住上為深。於怨親中人。非不平等。猶故名淺者。以慈心難成。極有退沒。若上住者。不復退也。寶亮曰。第二段辨淺深。謂有漏相。想心名淺。得真無漏。一心具四。故名甚深大無量也。

世尊何緣菩薩得如是慈(至)以是義故名大無量。

案。僧亮曰。不能一日調伏心者。久脩慈者。慈已成就。雖復經生。暫忘修習。一日成就。不從親起也下諸譬。說瞋難除。明慈難成耳。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六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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